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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如果用人單位拖欠你的工資長達六個月,你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責令在一定期限內足額按時支付拖欠的工資。
您也可以直接請求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您支付經濟補償,並按您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向您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少於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它還要求雇主依法足額及時地支付您拖欠的工資。
如果失敗,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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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合同或者使用協議,有的話就去找官方,如果沒有可以簽到簽到,如果做不到就找老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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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明去勞動局。 你絕對可以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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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要求乙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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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告他吧,如果你不相信他,你就不會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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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監察。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賣家索要雙倍工資。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檢查條例》
第十七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 情節複雜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第四條 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委託符合監督執法條件的組織進行勞動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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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先通過以下方法解決:1、向勞動行政部門(通常為勞動管理檢查大隊)報告。
2 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仲裁文書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 除了在規定期限內全額支付工人的工資和報酬外,還可能需要支付相當於工資和報酬 25% 的額外遣散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勞動者無故被扣減、拖欠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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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辭職後不向勞動者支付應付工資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 (2)職工可撥打12333**投訴,或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舉報,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三)勞動監察未正確答覆、協調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勞動仲裁程式較多,適用於較複雜或較多的工資,或需要申請經濟補償、補償等,免費。
拖欠工資時,如不簽訂勞動合同,必須保留以下證據: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員工工資單)、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雇主發給員工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您身份的檔案、用人單位填寫的《登記表》和《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出勤記錄和其他員工的證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雇主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衍生問題:如果我在試用期內辭職,我會得到報酬嗎?
根據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無論解除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單位均應當根據解除合同時的出勤情況一次性結清工資。 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解雇可以無償完成; 試用期內,無論是否簽訂合同,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勞動已經支付,價值已經產生,工資都應依法支付。 一般來說,如果乙個正規公司解雇乙個員工,即使只有3天,工資也會結算。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發現用人單位不適合其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日制止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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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職工不願辭職的,應依法辭職,如果職工已經履行了辭職手續,單位違法不支付職工9天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認為過錯侵犯了勞動保障的合法權益, 並有權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提出書面報告或者投訴,並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或者,勞動者可以依法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如果雇員對仲裁不滿意,他或她也可以提起訴訟,向法院起訴雇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給勞動者。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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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發工資的,職工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應注意以下事項: 1、確認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等。
2、確認勞動關係後,可與老闆協商,要求用人單位補發拖欠工資的單位違法行為工資。 3、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的金額比較大,可以直接請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追回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最直接的渠道是: 1.與老闆溝通談判,要求補發工資。 2、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城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3、勞動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為您協商無果的,應申請勞動仲裁; 4、根據勞動仲裁情況,如果對方在15天內未起訴,則要求老闆賠償履約。 >>>More
如果你已經離職了,用人單位不給你發工資是正常的,只要你和單位簽了辭職合同,看看單位有沒有違反辭職合同的條款,如果你違反了合同條款,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訴,法院會決定!
辭職公司拖欠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或勞動糾察隊報告,要求公司退還工資和賠償金,用人單位逾期未支付工資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賠償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