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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昌與山海經》是魯迅的一篇回憶性敘事散文。 摘自魯迅散文回憶錄《晨花夕陽》。 本文最初發表於1926年3月25日出版的半月刊《滿源》第1卷第6期。
編入北京師範大學七年級(五年級、四年級)第一課、人民教育版八年級第一卷第六課。
本文通過描寫“我”童年時與大哥相處的八件事,刻畫了乙個庸俗、迷信、守舊、懵懂卻真誠、善良、忠誠的普通保姆形象,表達了作者對大媽的尊敬、愧疚、感激、懷念和祝福。 通過寫阿昌的特點,表達了對當時女性階級無知的同情。
人物形象分析和作品記憶,是寫出乙個跑路記述最忌諱的,也是最怕把人物鮮明的性格淹沒在一般人物的敘述中。 本文在簡單性和複雜性之間的權衡中非常有效。 大媽的名字和經歷鮮為人知,所以用三個字就帶過來了。
大媽踩了哥哥最愛的藏老鼠,因為在上一篇文章《狗貓鼠》中已經描述過了,所以這篇文章自然不需要重複。 而她的“討厭”,也就是喜歡用“大”字“切查”晚上睡覺,不煩人,而是寫得生動具體。
就個人而言,我認為你可以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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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自魯迅散文集《晨花與夕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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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昌與山海經》的主要人物和特點:大媽是無名之輩,平凡平凡,地位低下,話不多,不拘一格,迷信無知,樸實善良,有愛心有愛心,真誠熱情,樂於助人,關心孩子。
原文摘錄:大姐,我已經說過了,是一直牽著我的女工,更大膽地說,她是我的保姆。 我母親和許多其他人都這麼稱呼她,這似乎有點禮貌。 只有她的祖母叫她阿昌。
我平時叫她“奶奶”,連“長”字都不帶; 但是當他討厭她時,——例如,當他知道是她謀殺了我隱藏的老鼠時,他就叫她阿昌。
我們在那裡沒有很長的姓氏; 她生來又黃又矮,“長”不是形容詞。 那不是她的名字,我記得是她自己說的,她叫什麼女孩子。 什麼女孩,我現在已經忘記了,總之,不是大姑娘; 我終於不知道她姓什麼了。
我記得她還跟我說過這個名字的由來:以前,我家有個女工,長得很高,這個叫甄阿昌。 後來她回去的時候,我家姑娘來彌補她的缺點,但大家都習慣了稱呼他們,不改口相傳,所以從此她成了大媽。
《阿昌與山海經》是現代思想家、作家魯迅於1926年創作的一篇回憶性敘事散文。 本文描寫了魯迅童年與阿昌的戀情場景,描寫了大媽善良、樸素迷信、嘮叨、“滿嘴惹事的禮儀”的性格,對她尋找和贈送期待已久的畫作《山海經典》充滿了敬意和感激之情,表達了她對這位職業女性的真摯思念和對自己年輕懵懂時光的深深懷念。 全文語言樸素生動,處處流露出真情實感,在敘述中不做作,將讀者帶入了作者小時候的世界,讓人覺得特別和藹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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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首先描述了人們如何談論成長中的母親。
頭銜的由來和她外表的特徵,以及她的一些壞習慣。
比如,她喜歡“切調查”,喜歡“起訴”,喜歡睡覺時放“大”字; 然後寫下她知道的許多“我聽不進去”的規則。 例如,在元旦和除夕吃幸運橙,在人死後說“老”等; 最後,我寫道,大姐“我”買了《山海經》。
並且非常詳細地描述了它。
大娘娘是親身經歷過蒼桑的人,這裡不僅寫著她迷信、麻煩的禮儀,還突出了她的偉大,別人不願意或者做不到的事情,她成功了。 對角色的良好概述。 而我對大哥的感情也是文章的關鍵。
文章主體的把握,最後對她的追憶和祝福,可以看出感情很深。 語言或敘述,或討論,來回迴響,比如把“大人物”睡風寫了三遍,殺藏鼠的怨氣,簡單又有幾分韻味,讓讀者可以細細體會。
大姐有懵懂迷信的一面,卻保留著作者永遠不會忘記的樸素善良的愛情。 從大姐的身上,我們看到了魯迅。
對底層勞動人民的感情:他不僅揭示了他們無知麻木的一面,而且讚美了他們美好善良的一面。 (簡單善良,無知麻木,勤勞)。
地位低下,行為粗魯,不尊重,麻木不仁,愚蠢迷信,說唱,多事,有很多繁文縟節,但也是乙個簡單,善良的職業女性,關心自己的孩子。
《山海經》在“我”和大媽的互動中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它徹底顛覆了“我”對大媽的所有不好印象,“我”最終“恨”了大媽,“惹惱”了大媽,讓大媽“尊敬”了大媽。這種轉變的根本原因就是《山海經》,也不難理解作者為什麼在眾多事件中選擇《山海經》與《阿昌》一起放在文章的標題中。
《阿昌與山海經》摘要:
《阿昌與山海經》描寫了魯迅與阿昌童年的場景,描寫了大姐善良的性格,樸素迷信,嘮叨,惴惴不紊,禮儀麻煩。 >>>More
愛只是給我們美味好玩的食物的愛嗎? 不,至少對我來說不是。 母親的愛是多種多樣的,之前一件事我不明白這句話的意思。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