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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過後,這些犯人也向家屬交代了他們死後發生的事情,他們都如約定的唐朝太宗約定的日期趕到,沒有乙個人錯過約定,最後被太宗皇帝赦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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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犯人探親後回到監獄後,唐太宗知道後非常高興,給了他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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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囚犯們信守諾言,回來被斬首。 當時,唐太宗為了示好,讓四百名死刑犯回家嘆息,同意在來年秋天要求斬首。 結果,400名死刑犯中沒有乙個人逃脫。
因為他們都被唐太宗感動了,確實認清了自己的罪行,所以最後都回來要求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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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犯人按規定時間回到監獄,唐太宗深受感動,於是赦免了這些人,這些犯人也很親切,紛紛加入軍營,為唐朝開闢了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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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唐太宗這樣做是真的膽大包天,他敢讓犯人回家過年,也不怕他們擅自逃跑,他既有寬容又有遠見,不愧是大智商的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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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一件非常大膽的事情,很有標誌性,皇帝也很大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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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他的這種行為非常人性化,在歷史上也很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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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資訊,這應該是真的。
《資治通鑑》記載了乙個不可思議卻又很感人的故事,真觀六年(公元632年)末,唐太宗李世民親自複審複審了此案。 太宗見到30多名死刑犯,感到非常可憐,於是立下聖旨:將他們全部送回家,與家人團聚,一年後秋天回京斬首。
於是太宗又下達了一道命令:把全國各地的死刑犯全部釋放回去,明年一起去京城一起斬首。 結果,全國390名死刑犯全部返回家園。
鎮觀七年(公元633年),全國被放回的390名死刑犯,無人領管,全部從全國各地按時返回長安,沒有一人逃脫或躲藏。 最後,太宗赦免了所有這些死刑犯。
故事很簡單,但其中有太多值得為後代解讀和回憶的事情。 為什麼這390人明知道自己已經被判處死刑,為什麼在有機會逃不掉的時候,心甘情願地回來送死呢? 太宗為什麼要赦免他們所有人? 只是出於憐憫嗎?
究其原因,還得從唐太宗的仁慈說起。 太宗愛人如子,曾說:“人死了就活不下去了,執法要寬大樸實。
太宗規定,死刑犯被殺必須向皇帝報告三次,死刑當天,皇帝不能吃酒不能吃肉,不能唱歌跳舞。 因為酒精會混沌,**會讓人沉溺於情緒而無法理性思考,目的是讓皇帝在行刑前的最後一刻冷靜思考,以免誤殺無辜。 而且,太宗以身作則,帶頭遵紀守法,在太子違法的時候,確實達到了與老百姓一樣的罪行。
此外,太宗以農業和減稅為基礎,使人民安居樂業,社會保障相當不錯。
面對如此仁慈的皇帝,如此公正的司法,可以說這些被判死刑的犯人沒有怨言,只有悔恨,得到了太宗的憐憫,自然是感激不盡。俗話說“百姓以官為師”“上線就是下行”,死刑犯“投網”的行為體現了太宗德行之大。
而太宗的特赦也不僅僅是出於憐憫。 古人認為,做人的基礎是“正直”,而這些死囚能夠信守諾言,懂得感恩,說明他們還是有做人的底線的,所以太宗給了他們做新人的機會。
有這樣一位品德高尚、懂得以德治國的君君,有講究規矩的誠實老實的人,不難理解為什麼唐初會有政分明、不留路、夜不關門的和平繁榮時代。
希望你......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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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唐太宗在治國的時候特別仁慈,大家都很疼愛他,所以他很慶幸能夠得到他的理解,回家看望親人,所以沒有人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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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因為有乙個人有特殊原因,實在回不來,所以少了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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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們都回來了,這件事也成了史書上的美話,因為這些人太老實了,一般人知道自己快死了,肯定回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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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它又回來了。 唐太宗覺得這些死囚很值得信賴,於是就把他們都赦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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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們都回來了,但是沒有用,這些死囚基本上都老了,放回去很快就死了,所以沒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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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唐太宗比較好,唐太宗是乙個不拘一格的人,他既能立足於本國,還能廣泛吸收其他國家的優勢,與鄰里和諧發展,而且絕不只有文志,唐朝的世界其實主要靠他來打, 而他登上皇位後並不滿足於當時的領土,而是征服了突厥、回鶻、南詔、西藏等地,甚至一度遠征阿拉伯,雖然失敗了,卻把火藥傳到了歐洲,促進了東西方的交流;而康熙雖然當時很強,但是他把自己當老大,跟不上世界的發展,導致清末天天挨打,直到現在還被人看不起,看看福康安對馬卡尼西式火槍射擊表演的態度, 當時他說“你看得見,看不上,一定和我國的火器有很大的不同”,其實當時英國人已經在後裝火槍了,雖然這是乾隆的事情,但想想看,他從小就被康熙深深教導, 反觀康熙的情況肯定也差不多,他太囂張了,不懂得借鑑別人的優點,怎麼能和唐太宗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