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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贈與是否可以要求繼續履行,贈與人是否可以撤銷贈與(一)夫妻雙方約定在婚前或婚姻存續期間將一方擁有的不動產贈與另一方的, 但未辦理過戶手續,房屋所有權未按照《物權法》的規定進行轉讓,贈與人可以依照《合同法》關於贈與的規定撤銷贈與。因此,在所有權轉讓完成之前,夫妻之間的不動產贈與可以撤銷。 (2)贈與方約定夫妻共同擁有的全部不動產或股份所有,但不動產名稱未登記的,贈與協議經公證的,不能撤銷,未經公證的, 它可以被撤銷。
3、由一方個人財產變更的以另一方名義經營的房屋的性質,按照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除非受贈人侵犯了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利益,或者贈與行為給贈與人造成困難,贈與可以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權利轉讓前撤銷贈與; 前款規定不適用於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共利益性質或者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公證的贈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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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作為房屋的所有者,有權將房屋捐贈給子女。 一般而言,在所有權轉讓完成之前,父母可以任意撤銷贈予子女的財產。 所有權轉讓完成後,房屋的所有權也已轉讓。
但是,當出現三種情形時,滿足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父母作為贈與人,可以依法撤銷贈與給子女的贈與。 一是孩子嚴重侵犯了父母或者父母的近親屬; 二是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不履行義務; 第三,在父母與子女簽訂贈與合同的前提下,子女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還有一種情形是,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人可以撤銷贈與。
如果禮物被撤銷,父母作為贈與人,可以依法在一年內撤銷禮物。 也就是說,在上述三種情況發生後,父母可以收回房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犯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二)未履行捐贈人贍養義務的;(三)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4條。
有撤銷權的人撤銷贈與的,可以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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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完成後,你就放棄了對房產的權利,而對房產的權利就等於給了兒子,你和房子沒有任何關係! 你目前想要收回財產,可能是你的兒子對你不孝順,所以你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等法律手段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也就是你兒子給你的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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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贈予子女的財產能否追回,視乎具體情況而定。
父母捐贈房屋的行為是有效的,因為房屋已登記。 在某些情況下,父母有權撤銷贈與,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證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犯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
(二)未履行捐贈人贍養義務的;
(三)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如不符合上述情形,父母不得撤銷贈與。 另一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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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會,除非孩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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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是否已經完成了改變房子的程式,例如木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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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因為我是外國人,在上海買不到二手房,於是出資寫了女兒的名字,(當時她還沒成年),現在女兒說這房子是她的,她不讓我們住! 我想要我的房子或生存權! 法院不支援。
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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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父母贈與子女的不動產,只要不動產贈與未經公證,未辦理過戶手續,即可追回; 如果受贈人侵犯了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利益,或者贈與人的行為給贈與人造成困難的,也可以撤回、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權利轉讓前撤銷贈與。
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救災扶貧、扶殘等具有公共利益性質或者精神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依法不得撤銷,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其近親屬合法權益的;
(二)未履行捐贈人贍養義務的;
(三)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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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給孩子的房子可以由父母收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或者法人的繼承人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 有撤銷權的人撤銷贈與的,可以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財產。
第一百九十五條 捐贈人經濟狀況嚴重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捐贈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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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贈予子女的財產一般不能隨便收回。 如果真的想收回,一方面要徵得子女的同意,另一方面要繳納相應的轉賬手續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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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父母贈予子女的房屋,如果房屋的產權發生變更,則不能歸還。 既然你把它給了孩子。 這完全是自願的,並且該物業已更名。 所以作為父母,你不能收回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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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送給孩子的房子。 還能恢復嗎? 這取決於孩子對父母的態度。
如果他們在精神上、經濟上或其他方面對你不好。 你也厭惡他。 所以房子可以歸還。
但不要拖得太久,如果禮物超過五六年,可能有點難以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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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權轉讓已經完成,父母給孩子的房子不能收回。 否則,他們可以回來,嘗試和平解決問題,不要加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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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輸後無法恢復。
如果是有條件的贈與,並且有贈與協議,如果條件不滿足,可以起訴追償,但在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沒有這樣的操作,因為父母給孩子送禮物,一般不寫有條件的贈與協議。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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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給孩子的,如果轉賬了,就拿不回來了,希望是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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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視情況而定,因為父母作為房屋的所有者,有權將房屋交給子女。 父母可以隨意撤銷他們給孩子的財產,甚至在所有權轉讓完成之前。 所有權轉讓完成後,房屋的所有權也已轉讓。 它不能被任意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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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禮物是送給未成年子女的,即使經過公證也可以處理。 如果是成年子女,則需要徵得子女的同意。 但是,如果是逃債,如果被債權人發現,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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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註冊,則無法收回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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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房子已經完全轉讓,那麼父母無權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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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契已經轉讓,則無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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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是。 打官司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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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禮物在什麼條件下的條件,是簡單的禮物還是約定的禮物,是否已經完成轉讓,具體說明情況,判斷是否能取回以及如何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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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您的問題的答案是:可以收回,在房屋所有權轉讓之前,贈與人可以任意撤銷贈與,或者如果受贈人不履行約定的義務,贈與也可以撤銷。
贈與合同可以撤銷,即使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只要贈與者還活著。 我國繼承法規定,以最後的贈與合同為準,如有多份遺囑,則以公證遺囑為準。 但是,如果房屋已經轉讓,產權已經轉讓,那麼收回贈與就比較麻煩了。
希望我的對你有幫助!
您好,我正在根據您的問題整理答案,請稍等一下您好,您的問題的答案是:可以收回,在房屋所有權轉讓之前,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贈與,或者如果受贈人不履行約定的義務,贈與也可以撤銷。 贈與合同可以由盲人老轎撤銷,即使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只要贈與人還活著,就可以撤銷。
我國繼承法規定,以河墨的最後贈與為準,如果有多份包含孫子女的遺囑,則以經公證的遺囑為準。 但是,如果房屋已經轉讓,產權已經轉讓,那麼收回贈與就比較麻煩了。 希望我的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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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父母贈予子女的財產,依法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 因為這個時候,是父母明確指定,送給子女的,所以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的贈與,那麼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不過,為了不必要的糾紛,還是婚前就給孩子,這樣房子就可以以孩子的名義了。
其實很多父母辛辛苦苦了一輩子才買到相應的房產,就是為了把房子給孩子,讓孩子的負擔減輕一些。 但是,這時,孩子的伴侶會認為婚後給的房子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他們會反對這個房子的想法。 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因為國家對送房給父母的行為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果明確指定為送給某個人的禮物,那麼房子就是在某個人的名下。
即使雙方離婚後,房子仍將以子女的名義,不會與另一方分割。 <>
而且,這種情況的發生,也可以證明大家對《婚姻法》還是不太了解的。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可以理解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名下的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所有,即雙方工資、獎金、儲蓄等各種福利政策收入和補貼。 因此,即使兩個人發生衝突或離婚,那麼房子是不允許分割的,因為房子是父母一方為孩子購買的房地產。
因此,財產登記是以子女的名義進行的,無論他是誰,都不能拿走子女的房子。 <>
因此,每個人都必須對這種法律有相應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很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不太了解,也應該在網上搜尋相應的知識,也可以找到相應的律師進行干預。 但是,父母在婚後給孩子送房是有爭議的,所以這個具體情況應該根據相應的事件來討論。
如果父母只付了首付,需要子女還貸,那麼這個時候很容易引起相應的衝突,房子的產權也會出現一定的問題。
這所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 所以,當你母親去世時,你會把房子的一半給你父親,然後你和你父親繼承剩下的一半,這樣你父親就會得到四分之三的房子,你就會有四分之一。 你父親去世後,他原來的財產的四分之三由你和你的繼母繼承。 >>>More
要是要給,那你直接去地產部門辦理房產證,證上的名字就寫在你老婆的名上,不行,呵呵,不然你就沒有房產證,送禮手續怎麼辦,如果去公證處公平, 以後不用花錢改名,不過是公平的,也是有好處的,你去公證處找律師,他會幫你,會告訴你怎麼寫對你有利的,如果你自己寫的,語言難免不嚴, 還有人會爭產,豈不是白費,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