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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得很清楚,你要是付錢,當然沒關係,不然請閉嘴,再說了,耶路撒冷是伊斯蘭教最神聖的地方,這不能只給以色列乙個人,不就是讓巴勒斯坦人搬家嗎? 將近1000萬人,不管是資金,還是土地,還是民族感情,都不好解決,你以為是讓你搬家嗎,更何況這本身就是違法的,是違反聯合國條約,是以色列占領了別人的土地和家園,反而恰恰相反, 讓原住民給土匪騰出空間,這怎麼可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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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和咱們中國都好,其實要我說這兩個國家合併成乙個新的國家,大家選代表組成**,打什麼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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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能。 那個地方本來是巴勒斯坦人,所有邪惡的猶太人都搬進來,發動了一場戰爭,罪魁禍首和猶太人握手,猶太人一天也不離開,那個地方不想被安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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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金錢可以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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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15日。
巴勒斯坦是乙個由居住在以色列占領的西岸和居住在巴勒斯坦地區的加沙地帶的阿拉伯人建立的國家,於1988年11月15日被正式宣布為乙個國家,作為聯合國觀察員國,並正在尋求正式成員資格。 2013年1月,阿巴斯簽署了一項法令,要求將法規、官方檔案、檔案等中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統一為“巴勒斯坦國”。
巴勒斯坦的區域位置巴勒斯坦由兩部分組成,其中加沙地區位於以色列西南部,埃及東北部,加沙地區擁有40公里長的海岸線,加沙地區面積為365平方公里,另一部分是約旦河西岸,位於以色列中東部和約旦國西部, 面積5800平方公里。巴勒斯坦現在由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組成,加沙完全由哈馬斯控制,約旦河西岸由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實際控制。 馬德里和會後,巴方通過與以色列的和談收復了約2500平方公里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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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國家還沒有成立,好像是台灣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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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巴勒斯坦不是乙個國家,而是乙個地區的代名詞,位於地中海和死海之間的約旦河,位於歐洲、亞洲和非洲的交通樞紐,具有很強的戰略意義,面積達10000平方公里,主要居民是猶太人和阿拉伯人。
二戰後,英國即將結束對巴勒斯坦地區的託管統治,1947年,通過聯合國決議,決定在巴勒斯坦地區建立以阿拉伯人為主的猶太國家和阿拉伯國家,兩國分別佔據巴勒斯坦地區55%和45%的土地。 1948年5月,以猶太人為主的以色列正式建國後,迎來了由埃及、約旦、沙特、敘利亞等國組成的阿拉伯聯軍的聯合圍攻,中東戰爭由此拉開序幕。
後來,以色列在中東打贏了多場戰爭,甚至擴大了不少領土,一度占領了埃及的西奈半島和敘利亞的戈蘭高地。 阿拉伯人之所以成為難民,是因為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直到現在還沒有真正執行聯合國的決議,也沒有正式的國家地位。
此外,其他阿拉伯國家反對聯合國決議,絕對不是為了幫助巴勒斯坦地區的阿拉伯人建立獨立國家,而是實際上想驅逐以色列人,劃分巴勒斯坦地區的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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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15日。
1988年11月15日在阿爾及爾舉行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屆特別會議通過了《獨立宣言》,宣布在巴勒斯坦建立乙個巴勒斯坦國,即耶路撒冷。 宣言明確表示,巴基斯坦接受大會1947年11月29日通過的第181號決議(分治決議)。 與巴基斯坦的邊界問題有待日後通過談判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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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不清楚,1988年11月15日,法塔赫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國,但未得到承認,2015年9月30日,紐約聯合國總部首次公升起巴勒斯坦國旗,聯合國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的建立。
但沙加落入了哈馬斯恐怖組織的手中。
因此,巴勒斯坦成立時間的問題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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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15日在阿爾及爾舉行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屆特別會議通過了《獨立宣言》,宣布接受聯合國第181號決議,建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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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東在安理會否決時,竟然敢對美國和以色列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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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區域隨時間而變化,因此沒有完全定義的邊界。 在聯合國的管理下,以色列在1948年和1967年的兩次戰爭中占領了整個耶路撒冷地區,並於1980年7月宣布統一的耶路撒冷為其永久首都。 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屆特別會議通過《獨立宣言》,宣布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新成立的首都。
國家元首馬哈茂德·阿巴斯,國家權力機構主席,2005年1月9日當選。 建國日,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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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巴勒斯坦國,簡稱“巴勒斯坦”,是中東的乙個國家,由加沙和約旦河西岸兩部分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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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是中東的乙個國家。 主要居民是阿拉伯人,他們說阿拉伯語,主要是穆斯林。 巴勒斯坦是乙個由居住在以色列占領的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的阿拉伯人建立的國家,於1988年11月正式宣布成立。
他們的矛盾由來已久。 已經有3000年了。
至於現在的戰爭,嚴格來說,以色列並不是在與巴勒斯坦作戰。 相反,它是與哈馬斯作戰的。 我認為這是哈馬斯的錯,以色列是對的。 >>>More
1.準確地說,乙個是乙個國家,另乙個是乙個地區。 巴勒斯坦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建國,也就是說,它還不是乙個主權國家,而巴基斯坦是乙個主權國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