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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任何初步批准和公布的商標,自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 商標異議行使效力:商標初審公布提出異議後,商標註冊程式進入異議審查程式。
商標異議的步驟:
流程: 1、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書》,註明異議商標名稱、商品類別、初步批准號、初步批准公告號、異議理由。
認為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註冊用於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還應填寫異議商標的產品類別、商標名稱、註冊號等。
2、答辯通知書: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相關證據後,應當將異議書副本送交異議人,異議方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被異議方逾期不作答辯的,視為放棄權利,不影響異議程式的進行。
3、更正(非強制程式):商標局收到異議申請後,如發現異議申請中存在需要更正的問題,將在一定期限內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傳送修改通知,要求其補充和更正。
4、作出裁定: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作出裁定。
五、裁定書送達:異議裁定作出後,商標局應當將異議裁定書送達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反對決定有兩個結果:
(一)異議理由不能成立的,經初步審查後註冊商標;(二)異議理由充分的,異議成立,原初步批准的商標不予註冊。
6、複審:對方當事人對異議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異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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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需要以下材料:
1、商標異議申請;
2、請求明確,事實依據明確,附有相關證據,反對理由應當簽名或加蓋反對者公章;
4.反對者的身份證明。
5、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
6、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還需提交商標授權委託書。
1. 商標異議的情形是什麼?
處理商標異議有幾種情形:1、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規定,使用商標法禁止的標誌。 2.初審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標權,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的註冊商標或者已經初步批准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對經商標局初步批准並公布的商標提出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下列商標異議材料,一式兩份,並註明原件和影印件: (一)商標異議申請;(二)反對者身份證明; (三)以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為由提出異議的,應當證明異議人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 商標異議申請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附有相關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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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是《商標法》規定的對初步批准商標徵求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式,對初步批准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自初步批准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申請商標異議有幾種方式:(1)對方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1,簽署商標**授權委託書,並附上對方的身份證明(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2. 準備異議檔案:
包括填寫異議申請書,寫明異議理由和事實依據,並附上相關證據; 3、商標**代理機構應當代表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 (二)異議人應當通過郵寄或者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申請1。準備異議申請:包括異議申請、異議理由和事實依據,並附相關證據;2、在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申請表; 3.點選編碼視窗中的條形碼; 4. 在付款視窗支付異議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本法第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或者認為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批准註冊,頒發商標註冊證書,並予以公告。
你好,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商標局初步批准的《商標公報》上公布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限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查公告之日起至註冊公告前一天計算。 >>>More
申請商標異議複審的流程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如有特殊原因,可申請延期兩次,但每次延期不得超過30天。 對進一步異議的,商標異議複審申請應當一式兩份提交。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