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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條例》第129號令和原廣電部令第11號《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對非法生產、銷售、進口、安裝、使用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處罰如下:
1、非法生產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2、非法出售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的,將沒收接收設施,並處等值銷售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
3、非法安裝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4、非法設定、使用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的,違規單位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違法者最高罰款5000元。 並沒收其接收設施。
5.非法進口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6、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各種媒體發布廣告宣傳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安裝服務,違者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居民小區散布與銷售、安裝衛星電視接收設施有關的小廣告,違者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8、管理部門抗拒、阻撓依法管理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生產、銷售、安裝、安裝、使用的,公安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有市民安裝、使用非法“小耳朵”,只要自動移除,以後不再使用,管理部門就不再追究,但若無視繼續使用,管理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強行拆除,並處以最高50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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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好像有罰款,不可能說有多少地方不同。 還沒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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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犯罪工具並處罰款500-3000元! 沒有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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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抓不到,他不會受到一分錢的懲罰,如果造成嚴重的後果,懲罰會很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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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中。
第九條 個人不得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 特殊情況下,個人確需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符合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規定的許可條件的,應當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地方批准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人民行政部門審批縣、市人民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條 本條例頒布前未經批准設定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應當自本條例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擅自生產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電子工業行政部門責令停產。 違反本規定,擅自出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衛星地面接收設施,並可以處銷售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規定,擅自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沒收,可以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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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僅是罰款,還有沒收衛星天線。
1993年10月,***頒布了第129號令《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條例》,其中規定:“國家對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生產、進口、銷售、安裝和使用實行許可證制度,禁止個人自行接收衛星電視。 ” >>>More
小鍋指的是9號衛星,就是這樣,9號衛星不是沒有訊號,只是單位會少一些,原因是衛星公升級了,山寨機接收不到,正版胡胡通鍋接收不受影響。 唯一的解決辦法是換掉真實賬戶的底池,開戶註冊,不收取年費。 當然,江湖中也有一些破解方法,只是暫時的,需要專業的工具,同樣的問題在下次公升級時也會出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