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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俄羅斯《生意人報》10月23日報道,中國將在2008年至2010年期間完成向伊朗提供兩組(24架殲-10)戰鬥機的合同。 專家估計,這架戰鬥機的單架飛機價值約為4000萬美元,合同總價值約為10億美元。 如果這個訊息屬實,表面上中國只是向伊朗出售殲-10戰鬥機是做軍火生意,但問題絕不是那麼簡單,我們知道,現在中國的台灣問題和伊朗的禁核問題正處於一種美好的時期,此時我們向伊朗出售殲-10, 就是表明中國的對外戰略要改變以往的被動局面,採取主動,以回應中國對台戰略,所以中國向伊朗出售殲-10就是一石三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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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軍售很少公開,我說是中國。 我個人認為,中國和伊朗最多只有這種意圖,要真正賣出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畢竟,伊朗受到西方的制裁。
儘管人們普遍認為中國站在伊朗一邊,但這不會像俄羅斯那樣明目張膽地出售給伊朗。 至於賣J10,估計也是J10A,感覺更有可能是賣飛豹。 現在國內的J10B機型並不多,以中國的習慣不可能賣出最好的現役服務,否則可能意味著中國要安裝J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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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原因如下:
1.殲-10沒有出口記錄,即沒有國家購買殲-10,包括巴基斯坦鐵路。
2.殲-10不出口,原因是乙個因素,效能也是乙個因素。 殲-10是絕對的空中優勢戰鬥機,對於擁有一千架戰鬥機的中國來說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對於戰鬥機很少的伊朗和巴基斯坦來說,它更適合多用途戰鬥機。 多用途戰鬥機(類似於F16和雷霆)可以在空中作戰,在海上攻擊,在地面上攻擊,還可以帶來電子壓制和夥伴加油的第一架裝置。
3、至於向伊朗出售殲-10的問題,一方面,中國要考慮到巴方的反應(伊巴關係不好,伊朗是什葉派掌權,巴基斯坦是遜尼派)。
另一方面,伊朗根本沒有錢,伊朗本身也沒有錢。 (伊朗軍費開支超過90億,空軍約30億,不包括裝備、飛行、維修、保養和人員,能買飛機的錢只有上億元,杯水車薪)。
第三,伊朗是世界上能夠在外國的幫助下自主研製準第三代戰鬥機的國家之一。 它開發了自己的閃電戰鬥機(2007 年)。 買國外飛機遠不如國產飛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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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可能的,我在伊朗遭受了伊斯蘭革命的損失,會賣給你最先進的裝備,僅伊朗的F14A就取得了153次空戰成績,更何況當時連達索的幻影都買不起,但當時有乙個“和平明珠計畫”,得到一架殲-8改裝可以高興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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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當時還很窮,對於中美蜜月期來說,怎麼會有大量的外匯來購買昂貴的F14第三代戰鬥機,這些戰鬥機在8000年以79萬美元的價格賣給了伊朗,這還不包括第一批彈藥。 1980年,中國的GDP只有1億元人民幣,相當於約3000億美元。 軍費開支只有194億元人民幣,相當於美元。
這筆錢養活了一支400萬的龐大軍隊,還要購買飛機、坦克、飛彈進行訓練,可以花幾塊錢買乙隻8000萬美元的雄貓。
雷霆最初叫“超級7”,雷霆是在殲7的基礎上,斷斷續續地做了20年,是作為低端機型為巴基斯坦開發的,與F-16進行“高低配”,殲-10是作為可以與F-16競爭的機型而開發的,起點遠高於雷霆。 J-10實際上是一種中型戰鬥機,戰鬥效能類似於F-16C Block 50和Mirage 2000-5,或者更準確地說,類似於單引擎歐洲戰鬥機或陣風。 因此,毫不誇張地說,殲-10的作戰能力與最新的F-16機型相當,只是機身更大,發展前景更好。
做夢吧。 超過48架飛機的航母戰鬥群的F18E在效能和數量上明顯優於J10,這還不包括其他飛機的預警優勢,電子戰優勢和絕對防空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