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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地面為參考,感覺B列車的速度就是實際速度!
但是,如果以A車廂為基準,感覺B列車的速度是兩列火車速度之和,因為兩列火車是相對的! 這樣一來,就會感覺“非常快”!!
所以:選擇: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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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覺得B車開得很快。
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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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地面上看到 B 車的速度 v1,那麼 A 車上感覺到的速度 v2 一定大於 v1,因為 A 車的運動方向與車 B 的方向相反,v2 = v1 + v0,v0 是車 A 在地面上看到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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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如果你看地面,你坐在火車上,A本身就是乙個移動的物體。
如果以地面為參考,那麼他自己也在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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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二樓是對的。
如果以地面為參照,只能感覺到B車在移動,卻感覺不到它開得很快。
呵呵,比樓上講的要好,他詳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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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人在車裡,所以A車也在移動。 如果以地面為參照,則該人處於運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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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 A 車廂內的乘客---使用 A 作為參考。
如果以地面為參考,似乎無法判斷“特別快”。
我也猜到了。 呵呵。 不過,這並不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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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械運動的研究中,預先選擇並假定為不可移動的物體作為參考稱為參考。 (一般不以研究物件為依據)。
物件,無論是運動的還是靜止的,都是相對於參照的。 作為參考,請注意以下兩點: 1
乙個物體是運動的還是靜止的,取決於使用哪個其他物體作為標準。 已選擇為標準的此物件是引用。 2.
要確定物件是移動的還是靜止的,需要確定物件與選定參照之間的位置是否發生變化。 如果位置發生變化,則物件相對於參照物件處於運動狀態; 如果位置沒有變化,則物件相對於參照是靜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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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物件只是簡化問題的假想的不動點,對事物的本質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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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物件是假定為“不動”的物件,當您選擇引用時,您應該從問題中出現的物件中進行選擇。
比如太陽從東方公升起:太陽在移動,移動的不是參照物,所以地面是參照物;
月亮藏在雲中:月亮在移動,月亮不是參照物,雲朵是參照物;
小竹排在河中游:竹排在動,竹排不參照,地在;
走在巍峨青山兩岸:青山在走,青山不是參照物,河流還是竹排是參照物。
還有一種方法可以看到在參考物件所在的位置描述的現象。
例如,太陽從東方公升起,可以從地面看到,地面是參考。
河岸上可以看到河中游的小竹排,河岸是參考;
走在高聳的青山兩旁,在竹排上都能看到它,這是乙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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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說白了,就是選擇乙個物體作為標準,再比較另乙個物體,看看是相對運動還是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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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選擇相對於系統靜止的物體作為參考,但有時也可以選擇移動的物體作為參考,以便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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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體的運動是相對於靜止的,如果要找到乙個參照物,就應該從物體的運動狀態來判斷。
比如,如果小明坐電梯上樓,他是相對於地面移動的,但是他相對於電梯是靜止的,所以如果小明在移動,那麼參照物件就是地面或者其他與地面相對靜止的物體; 如果小明是靜止的,那麼參照就是電梯。
所謂相對靜止,就像你不動,車子就不動; 你移動,汽車以相同的速度與你同方向移動,它在你視線中的位置是相同的。
希望它能幫助你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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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物件的定義:在研究機械運動時,預先選擇並假定為不動的物件作為參考物件稱為參考物件。通常,地面用作參考。
挑剔的參考選擇:
1. 參照物件的選擇是任意的,既可以選擇相對於地面靜止的物件,也可以選擇運動的物件作為參照。
2.本著便於研究的原則,選擇合適的參考,如研究地面上物體的運動,通常選擇地面或相對於地面靜止的物體作為參考。
3.不能選擇被研究物件本身作為參考,因為如果將研究物件用作參考,研究物件總是靜止的。
4.注意事項:請勿將地面放在地上。 大多數未代表的參考資料都是基於實地的。
根據參考確定物件是運動還是靜止的方法:
選擇參考物件來研究物件是運動還是靜止。 所選的參考是乙個假定的不可移動物體,與它進行比較並檢視所研究物體的位置是否與參考發生了變化更方便。 因此,一旦選擇了參考物件,我們就假設該物件是靜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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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用作參考文獻。 運動是絕對的,靜止是相對的。 為了描述乙個運動,我們需要首先選擇乙個物件作為參考,一旦我們選擇了這個物件,那麼我們就需要假設這個物件是不動的。
我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為被平常的常識所干擾,我們平時說車在動,車在停,還有乙個參照物,那就是地面。 事實上,當汽車停下來時,你經過,你以自己為參照,汽車正在遠離你。
因此,可以得出乙個結論:參照物件可以任意選擇,如果選擇不同的參照物件,同乙個物件可能會有不同的運動結果。 我們通常使用地面或不相對於地面移動的物體作為參考。
對於其餘的問題,您只需要比較問題中給出的兩個物件。 例如,當我們看到一棟建築物在車內向後移動時,該建築物正在與我們進行兩面比較,談論建築物的情況,因此我們(車內的人)是參考。 雲擋住了太陽,雲在移動,太陽是參照物。
月亮被雲層擋住,雲朵在移動,月亮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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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騎自行車的人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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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答案:“相對”意味著相對而言,例如,如果您說秋天更冷,那是相對於夏天而言的。 與冬季相比,秋季的氣溫相對溫暖。
引用不必是靜止的。
1.當我們說乙個物體是移動的或靜止的時,我們必須首先說出參考物體是什麼比如:一輛移動的汽車,小明坐在裡面,以汽車為參照,小明靜止不動,地面是參照,小明在移動。
2。你所說的飛機的乙個例子。 也就是說,未指定引用。
兩架飛機以相同的速度飛行,其中一架飛機作為參考,另一架飛機是靜止的。
但以地面為參考,它們都在運動。
在正常情況下,如果我們不指定它,我們使用地面作為參考。
所以這裡我們說“移動的飛機”(基於地面上的人)也可以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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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選擇作為“參考”的物件必須是靜止的。
當然,休息和運動一樣是“相對的”。 世界上沒有絕對靜止的物體。
對於物件的相同“運動”,可以選擇“不同”物件作為參照。 當然,當選擇“不同”的物件作為參考時,得到的結論往往是“不同的”。
讓我給你打個比方。 如果乙個同學成績好,就必須和比他差的同學比較; 如果他成績好,一定要和比他強的同學比較。
本來,沒有“最好和最差”的學生,成績是“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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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不一定是靜止的。 它是用來測量物體是否在移動的東西。 乙個物體的運動都是相對於另乙個物體的。
對參照物件的理解其實很簡單:a:把它看作是參照物,它是靜止的,不管它是在動還是不動。 只需使用它來檢視另乙個物件的狀態。 B:運動和靜止是相對的,主要是就其所指物件而言。
相對字面來說,就是比較的意思,必須有乙個比較的標準,而這個標準就是用來衡量另一件事,“相互比較”,這樣才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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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例如,如果你拿一輛車,你把自己當作參考,那麼這輛車是靜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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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物理學中,參考文獻的選擇應遵循:
1.“普遍性”原則。
所謂“一般”原則,就是在描述物體在地面上和地面附近的運動時,一般選擇地面作為參照物,或者預設以地面為參照物。
2.“需求”原則。
雖然參考物件的選擇是任意的,但也不能任意,有時我們不得不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選擇合適的物件作為參考物件。
3.“方便”原則。
“方便”原則是指研究從方便的角度選擇參考物件,以簡化物體的運動。 如果引用選擇不正確,有時會使問題複雜化。
4.“身份”原則。
在研究多個物體的相對運動時,往往選擇同乙個物體作為參考物件來分析研究物件的運動過程,這就是“同一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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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確定乙個物體是運動的還是靜止的,我們必須首先選擇乙個物體作為標準,而這個被選為標準的物體稱為參考物體。 可以任意選擇引用。 選擇不同的參考資料來描述同一物體的運動可能會導致不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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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從參考的角度看問題,這種問題並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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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B 將物件視為參照,並將該物件視為靜止的物件。 同時,引用物件也是相互的。
下面是乙個示例
假設你站在火車軌道旁邊一動不動,然後一列火車迎面而過,因為你是靜止的,你是參照物件,火車正在向後移動(這裡的“後方”指的是你身後)。
引用是相互的。 現在以火車為參照,算是靜止的,但實際上火車在動,你和火車之間的距離其實是越來越遠,既然火車算是靜止的,就等於你往前走(這裡的“前”是指你的前)。
確定這個“之前”和“之後”方向後,即使參考物件發生了變化,它也是不變的
你對這個問題也有同樣的想法。
以小明為參考,(換成小明坐的同一條船),以小明為靜止,然後你選擇岸上的一座山作為研究物件,如果你選擇的山在小明的前面(小明面對的方向就是船的方向), 因為船在移動,那麼小明和青山之間的距離也越來越近了。既然蕭明算是靜止不動,就相當於青山朝著蕭明身後的方向移動。
如果我們以迎面而來的船隻為參考,青山向前邁進。 如前所述,更改參照物件不會影響已設定的前進和後退方向。 這個時候,小明前面的方向還叫“前方”,後面的方向還叫“後方”。
把迎面而來的汽車當成靜止的,然後選擇蕭明的船和迎面而來的船之間的一座山作為研究物件。 迎面而來的船隻與青山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由於迎面而來的船隻被認為是靜止的,因此相當於青山向前移動。
如果你從其他主題中得出推論,你很快就會弄清楚這種問題。
參考資料,我和1l的觀點是一樣的,最好用名人作為參考,因為他們都是成功人士,所以值得我們參考。 我建議房東多讀《名人傳記》(羅曼·羅蘭的書),非常鼓舞人心。 另外,不要盲目地與那些偉大的人比較,因為有時候人們只關注偉大人物的閃光點,長期與偉人比較會嚴重損害他們的自信心。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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