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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開車送人去釣魚,結果那個人溺水身亡,你老公應該負全部責任,因為你去公眾把那個人叫走,事故你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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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老公在這件事情上是有責任的,一定要有民事責任,而且一定要給這個溺水的家庭一定的經濟賠償,畢竟你老公不會叫人去,人家也不會溺水的,下次注意,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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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責任,在法律理論上,這叫做“前行為引起的義務”,就好比請人吃飯勸他喝酒,如果喝酒的人死了,桌上的每個人都要承擔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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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經公安機關調查,死者溺水與你的丈夫沒有直接關係,則說明沒有刑事責任。 但是,因為你老公主動邀請對方去釣魚,結果死了如果家人提起訴訟,恐怕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
畢竟,乙個活生生的人只是消失在悲傷中。
你的丈夫應該主動去死者家裡安慰他的家人。 協商並適當傳送? 慰問金,爭取死者家屬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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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負責任的,就像請人喝酒一樣,出了點問題,性質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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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意外! 你丈夫沒有任何責任! 你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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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一定,這取決於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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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雙方都有充分的民事責任能力,如果溺水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確規定屬於犯罪行為的,依法定罪處罰;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掩埋堂葬罪的,不得定罪判刑。
第四條 凡犯有守信罪的,依法適用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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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在司法解釋的最新規定中,本案中所有同伴都有責任。 雖然參加是自願的,但必須有組織者或發起人,他們在一起旅行時應該互相照顧,以免發生危險。
1.在危機情況下,要看別人是否主動出手去幫助。
2.就您而言,責任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導致死亡的原因。
3.人道主義賠償是肯定的,對於這種賠償的數額沒有硬性規定。
法律依據]:
人身傷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提起訴訟的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期限為20年。 但是,如果年齡超過60周歲,則每增加一年,年齡應減少一年; 75歲以上者按5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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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民法典》
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其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我和朋友一起去釣魚,我的朋友淹死了,我有責任嗎。
我是平台上的合夥人律師,我很樂意回答您的問題。
一般來說,釣魚不會導致溺水。
如果朋友還年輕,你有責任保護他的安全。
昨天我朋友的妻子和丈夫去我朋友家請他去釣魚,我的朋友開車去那裡,不幸掉進河裡死了。
這需要向警方報告,並且有警方的調查。
一般來說,捕魚不會導致死亡。
它很可能是乙個**。
你是個神經質。
請不要隨便罵人。
如果告訴你掉進河裡致人死亡,死者家屬將賠償30萬元。
需要確定各方的過錯程度。
如果他自己掉進水裡,那和你沒關係。
你可以拒絕。
酌情給予一些補償和鼓勵。
根據《民法典》第1165條的規定,行為人因過錯埋土豆、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能夠證明其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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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如果你朋友的溺水與你無關,你也可以在朋友溺水時實際救他。 那麼您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是的,如有必要。
我和朋友一起去釣魚,我的朋友淹死了,我有責任嗎。
Hello base carry type,比如朋友溺水和你沒關係,你也有效實施了朋友溺水時的救援。 那麼您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是的,如有必要。
我儲存了它,但它不起作用,他叫我去釣魚。
在這種情況下,這對你來說應該無關緊要,但你應該立即報警。
報警。 好吧,那就等警察解決釣魚人的問題吧。
它被撈起來了,但他的家人正在起訴這一事件。
跟你沒關係,他找你釣魚,你就讓他告你,你沒事。
他上班的時候去了,他也是乙個**人。
既然知道是別人的丈夫,就只好急剎車,這樣既傷了自己,也傷了老婆(乙個無辜的人)。就算你有乙個好的結果,也很難保證他以後會遇到比你更適合的人,以後也不會把你當成他的妻子。 修補永遠不會太晚!
最好不要告訴他,他會介意的; 若是查了出來,就不用解釋,誰沒做錯事,更何況你當時還年輕無知,懂你的人自然會懂你; 這主要取決於你的丈夫是否真的愛你,如果乙個男人真的愛乙個女人,他會原諒你,對你多一些心疼,時間可以沖淡所有的過去,讓它過去,女人真的應該善待自己。
感情到了這個地步,我們外人很難說,我是真的愛你老公,為了你的愛人,盡量保住吧! 但你必須以正確的方式去做,讓他知道你從一開始到現在是如何經歷的! 人生本來就是一杯平淡無味的水,一開始的浪濤越大,最後就越平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