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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證據充分,那麼勝利就有把握。
公司以出差的名義將您派往南韓總部工作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因為它違反了勞務派遣的規定,並且法律明確規定雇主不得通過將自己的員工派往國外公司來規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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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有可能打贏官司。 但是,賠償金額是從08年1月開始計算的,因為《勞動合同法》於今年1月1日生效,該法不具有追溯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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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的幾率比較大,請律師幫忙應該不成問題。
如果要仲裁,應該先提出仲裁申請,在勞動仲裁免費後,申請仲裁的數量大大增加,其中許多人要等幾個月才能輪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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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建議您在公司找到更多有類似經歷的人,並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因為勞動仲裁的時間可能會拖得很久,如果人數多,勞動部門會給予足夠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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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贏官司應該是有可能的,但仲裁和訴訟是一樣的,訴訟是雙方對抗的動態過程,變數總是存在的,對方隨時都會有一些新的趨勢和新的花樣,所以要適應這種情況。
在北京? 您可以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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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賠償方面,共同侵權人負有連帶責任,您可以要求其中幾個或其中乙個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教唆、協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實施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協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二人以上實施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多人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能夠查明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 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兩人以上分別實施造成同一損害的侵權行為,且每一人的侵權行為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範圍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難以確定賠償責任數額的,應當平均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賠償金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 難以確定賠償責任數額的,應當平均承擔賠償責任。
支付超過其自身賠償金額的,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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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律師,但作為乙個女人,我是這樣想的:
1.你有孩子嗎,如果你有孩子,那麼妻子和孩子就是遺產的繼承人。
2.如果沒有子女,依法規定,房子也應由妻子和男方父母平分繼承。
3、因為他家裡有個哥哥,你還小,以後一定會找人住的,父母想把家裡的財產留給後代,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要求他的家人補償你母親的家人。
4、至於夫妻倆住的房子,一定要有份,只要法律通過,就會有合理的解決辦法。
5.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冷靜地和老公的媽媽和哥哥溝通你的想法,除了報答娘家,你該得到的就給你,因為你以後還需要錢(比如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
你不必急於生氣,注意你的身體! 他哥哥是律師,所以他應該懂法律! (要挺直! 更何況,有什麼資格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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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房子可以爭取。 這是有法律依據的。 既然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就別想他哥哥是律師什麼的了。
走司法途徑。 您可以諮詢當地律師。 別想了。
配偶是繼承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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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娘家的錢有沒有借條,沒有借條拿回去不好,因為沒人證明你借過。
2、不管房子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誰的名是房產證,婚前買的歸男方所有,婚後買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分割。
如果說要還醫療費,口頭協議沒用,要麼是借條,要麼是書面協議,口頭協議沒人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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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工傷。
該裝置應得到補償。
這包括**費用、護理費、殘疾賠償金和以後的費用。
如果您在 03 中找到了乙個單位,您應該一次性獲得補償。
法律的具體規定可以參照《工傷條例》。
單位不能一次性全部給,即簽訂分期付款的協議。
如果協商失敗,則只能起訴該單位。
現在,您還應該能夠申報您的工傷並向您的雇主索賠。 這是因為民法中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從發現傷害結果之時算起。 你只是在 07 年 4 月才發現它應該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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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度,不得追究刑事責任。 盜竊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500元以上2000元)門檻,但情節輕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犯罪處理: 1.16周歲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
2. 所有贓物歸還並歸還。 3.自願投降。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不分贓或者少分贓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
如果您的愛人自願自首並歸還所有贓物並進行賠償,則情節輕微,不能視為犯罪。 所以最低的人可以被無罪釋放。 至於健康保險,不是很清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另乙個給自己編理由的人,你崩潰的本質不是因為她,而是因為你自己有這樣的慣性,她只是乙個導火索,當然不用擔心,每個人都有慣性,我和你一樣,和大多數普通人一樣。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