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合同法》的最新規定包括:1、勞務派遣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00萬元; 2、勞務派遣員工具有與本單位員工同工同酬的資格; 3、勞務派遣只能作為補充用工方式,不得替代勞動合同工。
1、《勞動合同法》全文最新規定有哪些?
1、《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適合開展業務的設施;
(三)具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被派遣的勞動者有權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派遣職工和同一單位同崗位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用人單位沒有同一崗位的職工的,參照用人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類似崗位的勞動報酬確定。
3.《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勞動合同僱傭是我國企業的基本就業形式。 勞務派遣就業是一種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工作中實施。
二、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1、勞動合同簽訂時間。
書面勞動合同可以在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 否則,雇主必須向雇員支付雙倍工資。 自受僱之日起一年以上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訂立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無限期和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三種。 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根據雙方的需要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
同時,如果對試用期有約定,則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如果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輪寬限期,則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期限。 此外,勞動合同為完成一定量的勞動或者勞動合同不足3個月的,不得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約定試用期。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注意其具體內容,包括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勞動保護條件等相關內容。 如果你不多加注意,可能會損害你的合法權益。 如果公司違法,損害了員工的利益,應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或投訴,以維護自身利益。
-
2013年12月,我65歲,電工出生身體健康,沒有退休金,也沒有社會保險,為了用我的電工和機械維修等分公司,被一家物業公司錄用,這是2013年12月初,老闆沒有跟我辦理合同手續, 開始安排我安排的工作是開著掃地車保養繩結和清掃車的保養以及水電的保養等等,當年給我的工資是1800元,工地老闆後我的工作量越來越大, 最多有20個左右的建築工地,大大小小的各種維修工作都是我乙個人完成的,所以我的工資從1800元又加到了現在的月薪3600元,這期間由於施工。今年2月28日,老闆來找我說:你年紀大了,所以要減薪800元,我不同意老闆,把我開除了
大部分人員為低工資1200元至1600元,維持住戶和綠化員工。 我身體很好,老闆也同意,總之:老闆就是想減薪,我不同意。
現在我要求老闆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賠償金。
-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自受僱之日起算。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需要勞動者知道的資訊; 用人單位有權知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也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在雇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職工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限期勞動合同和一定任務完成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