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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六條規定,婚前一方擁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和管理的, 房屋和其他價值較高的生產資料,在住房和其他價值較高的生產資料居住八年,以及生活資料四年後,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是,該司法解釋與2001年頒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的規定相矛盾,後一部法律的效力優先於前一部法律,因此該司法解釋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擁有的財產不得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因此,在你們兩人沒有協議的情況下,婚前丈夫擁有的所有財產都不能在婚後轉換為共同財產。
根據你的情況,就是你的房子是你老公的,但是如果你的父母幫忙還了貸款,這部分貸款還是你的,你老公之前還的錢還是他的。
非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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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婚前買的房子屬於他的個人財產,這是新婚姻法規定的,你的房子是抵押的,首付部分是婚前給的,首付部分是你丈夫的財產,雖然婚後還款是從你丈夫的工資中提取的,但你丈夫婚後的工資是你的共同財產, 不管你還多少錢,一半都屬於你。沒有必要提供任何證據。 所以,除了首付,房子的其餘部分都是你的婚姻財產。
如果離婚,您可以獲得婚後已償還的一半款項。 現在你爸媽想幫你貸款,可以請他們做贈與公證,表明他們會親自給你這部分錢,同時你和你老公籤乙份協議,在收到父母的贈與後,你會用它來償還貸款。 如果你的父母給你錢,不要用現金,用銀行轉賬,從你父母的賬戶轉入你的賬戶,然後轉入存摺還貸,以便以後查。
這樣一來,以後離婚的時候,首付就是你丈夫的個人財產,你的父母幫你還個人財產,剩下的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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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擁有財產,誰就是誰。 如果沒有標明不動產權,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AA點。
將你的名字新增到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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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直接去找律師。
讓他拿出紅頭髮的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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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與您的丈夫就該財產共同擁有的財產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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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如果房屋是婚後共同購買的,沒有其他協議,則為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購買的,如果是與財產一起購買的,產權未登記在雙方名下,則為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和經濟管理收入;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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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房屋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且沒有其他特別約定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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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如果房屋是婚後共同購買的,沒有其他協議,則為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購買的,產權未登記在雙方名下, 它是個人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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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不動產: 1、雙方共同全額支付; 2、雙方共同支付首付,婚後共同償還貸款; 3、一方支付首付款並取得房產脊梁的剩餘證明,婚後共同償還貸款; 4、一方支付首付,婚後取得房產證,婚後共同償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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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根據本條的精神,”共有財產“一詞應理解如下:
首先是從夫妻共同財產的第乙個方面入手。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婚後取得的財產”。 二是從夫妻共同財產所有權的性質入手。
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 關於婚姻財產的定義,有兩點需要注意:第一,婚姻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
所謂結婚期間,是指從一男一女登記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這段時間。 其次,共同財產的取得是指財產所有權的取得,而不僅僅是實際取得財產。 財產所有權的取得和特定財產的取得有時是同時進行的,有時是連續的。
因此,分割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關鍵是獲得財產所有權的時間,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具體取得的財產不一定是共同財產,只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權屬於共同財產。 二、關於特殊情況分類的討論 1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但只以一方的名義登記,如果有證據證明出資,則雙方共同出資購房; 如果不能證明,一方否認另一方在購買時出資,則只能確認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前,一方交首付,婚後共同償還房貸,房屋只登記在首付的一方,離婚時雙方約定辦理房屋。 無法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定將房屋歸還登記房屋,共同償還貸款所支付的金額和相應的財產價值增加的金額由當事人平均分配。
3.婚前或婚姻存續期間約定一方個人不動產將贈與另一方或變更為夫妻共同所有,但未經過公證,未辦理不動產名稱變更手續的, 捐贈者可以撤銷贈與。 4.
夫妻共同出資購房,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登記,離婚時分割財產時,會審查夫妻雙方購房時的真實意願。如果確定是贈予未成年子女,則為未成年子女的個人財產,由直接撫養的一方臨時管理,如果不是,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在中國,相關房地產在中國法律法規中有很強的規定,如果雙方的房地產是婚後購買的,或者相關房地產共同簽署的房地產應屬於夫妻雙方在中國的共同財產。
在我國,這種型別的財產受到相應的保護,並在離婚時進行相應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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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下列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的公屋、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私人住房; 2、夫妻一方婚前租用的房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公屋、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男女雙方婚前積蓄共同購買的住房; (四)一方婚前購買、建造,婚後以共同財產重建的房屋; 僅進行部分改擴建的,部分改建、擴建部分為夫妻共同所有; 5、婚前,父母購買的房屋明確贈予夫妻雙方; 6、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未明確向夫妻明示贈與; 7.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繼承的房屋,除遺囑中確定僅屬於夫妻一方的房屋外,應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8、工作單位根據員工的勞動人事關係、員工服務年限等福利住房以住房分配的形式分配的職工福利住房,夫妻雙方共同購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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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的公有住房、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私人住房; 2、夫妻一方婚前租用的房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公屋、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男女雙方婚前積蓄共同購買的住房; (四)一方婚前購買、建造,婚後以共同財產重建的房屋; 僅進行部分改擴建的,部分改建、擴建部分為夫妻共同所有; 5、婚前,父母購買的房屋明確贈予夫妻雙方; 6、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未明確向夫妻明示贈與; 7.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繼承的房屋,除遺囑中確定僅屬於夫妻一方的房屋外,應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8、工作單位根據員工的勞動人事關係、員工服務年限等福利住房以住房分配的形式分配的職工福利住房,夫妻雙方共同購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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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婚後一方或雙方購買的房屋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婚前一方購買並在婚後以雙方名義登記的房屋,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此外,實踐中還有很多其他情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法律規定確定。
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1. 婚後可以擁有什麼樣的財產?
夫妻雙方婚後的財產只能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2、婚前反覆投機後是否屬共同財產?
婚前**,婚後經過多次投機,屬於共同財產。 婚後共同財產是指雙方在婚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等; 生產、經營、投資等收入,其中婚前、婚後投機所得屬於投資收益,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共同出售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to be 介詞是普通的介詞,表示方向,表示什麼是對的,後面跟著最常見的名詞,也可以跟著動名詞,todo說我要做,主動去做,因為動作還不確定,所以叫不定詞,表將僅作為不定式中的成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