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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白點來說,物體是由分子和原子組成的,分子和原子的速度不如光子快,所以物體不能超過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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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 平方 當速度接近光速時,速度轉化為質量,因此光速是不可能達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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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射以超音速飛機的馬赫發射,雷射在聲速的馬赫中比原始雷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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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對論的框架內,光速不變性原理被提出為最基本的假設。 有乙個簡單的驗證,但沒有證據:如果乙個物體以光速運動,那麼它看到的電磁場將在靜止狀態下振盪,而實際上沒有觀察到這種振盪。
與更短的長度和更大的質量相似的是這個假設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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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沒有主題,關鍵是什麼不能達到光速。 從來沒有人證明光速是絕對不可超越的。 似乎是可能的,比如通過蟲洞等。
光速不變原理指出,真空中的光速不會因參考係的運動而改變,但這並不意味著沒有什麼可以超過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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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代表什麼並不重要,它只是當今人們公認的最快的資訊傳輸速度,如果乙個物體的移動速度超過光速,那麼C就被賦予了另一種含義,從這個角度來看,光速是不可超越的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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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空間中,我們可以引用愛因斯坦的質能方程,推論出當乙個物體達到光速時,質量將是無限的,然後推動物體所需的能量也會達到無窮大,這當然是不現實的。
如果將虛數的概念引入空間、時間和質量的更高維度,光速是可以實現的。 事實證明,有乙個比光速更快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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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間超過光速時,倒退不是很混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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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擊手錯了,你不知道光速不變的原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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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什麼不能超過光速,這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陌生的,但如果你熟悉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和最著名的公式 e = mc 2,你就會明白這個方程所施加的侷限性。 但為什麼光速不能被超越呢?
科幻**曲速、超空間或其他手段,使太空飛行器在長距離上能夠達到比光速更快的速度。 不幸的是,物理學表明,科幻小說不可能成為科學事實,因為我們永遠無法超過光速。
物理學家談論光速,這是光在真空中傳播的速度,例如在外太空。 這個速度簡稱“c”,為299792458公尺秒(約30萬公里/秒)。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著名的質能方程
為什麼在真空中不可能超過光速? 答案是愛因斯坦著名的質能方程。 該方程表明質量 (m) 和能量 (e) 是等效的。 這意味著物質的質量越大,它所包含的能量就越大。
至關重要的是,這也意味著物質所含的能量越多,它就越重。 運動是一種能量(動能),因此運動中的物質質量略大於靜止時的質量。 例如,如果您以 100 英里/小時(約每小時公里)的速度投擲乙個球,它的質量會增加克數。
顯然,這種增加很小,但隨著速度接近光速,質量的增加將變得巨大。 如果宇宙飛船以光速的90%行進,它的質量將是相對靜止點的兩倍。 這意味著發動機必須將輸出增加一倍才能使船舶加速。
但是船速越高,它的能量就越高,質量也越大,這需要更多的能量來加速。 與此同時,船內的所有東西都越來越重,靜止時只有14克左右的手錶現在重約36噸。
如果宇宙飛船達到光速,它將非常重,需要無限的能量才能向前推進,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這就是為什麼沒有什麼能達到光速,更不用說超過光速了。
有沒有辦法繞過這個限制?
有一些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一些科學家認為,超光速子(或超速子)等無質量粒子可以超過光速,這是這些粒子中最慢的速度。 然而,這些純粹是虛構的粒子,可能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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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是已知宇宙中最快的,可以超越,沒人知道,但我認為可以超越,但是就狹義相對論而言,狹義相對論說物體無法達到光速。 因為 e=mc2,ek=p c因此,物體速度的增加(即能量的增加)意味著質量的增加,因此當 v 等於或近似等於 c 時,慣性將增加到無窮大,物體的速度不能再次增加。
但是為什麼 Mo e=mc 2 而不是其他速度的平方呢? 因為狹義相對論的基礎是光速不變。 至於為什麼光速不變,除了公尺克爾森-莫雷錯誤實驗的實驗資料和其他光速測定實驗“有不可避免的錯誤”之外,誰能說出為什麼?
並且確定具有相同光速的假設健康在什麼介質中傳播? 這不都是光速嗎? 是因為光速在真空中具有最大速度嗎?!
也是因為光速是可以測量的最快的,對吧?! 這不是投機取巧嗎?! 難道將來,當我們找到另乙個超過光速的速度時,我們是否可以去掉光速的恆定速度,用相同的“x”速度代替它?
但關鍵是牛頓力學有侷限性,愛因斯坦的理論也有侷限性!
你越接近光速,時間就會變得越慢,假設超過光速,時間就會倒流。 事實上,這種事情永遠不會發生。 因為越接近光速,物體本身的質量就越大,以光速運動的物體的質量變得無窮大,推動它加速的力也需要是無限的。
呵呵:話又說回來
能不能超越,就像在爭論外星人存在與否,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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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光速是恆定的,在任何參考係中都是3 108 m s,這是麥克斯韋首先提出的,並已被無數的實驗觀察所證明。 愛因斯坦以這個原理作為相對論的基礎,然後推導出來相對論,從而產生了相對論。 在相對論中,有一種推論是,沒有乙個例項可以超過光速。
因為物體的動態質量如圖所示,當速度達到光速時,具有靜態質量的粒子的能量變得無限大,所以光速只能通過考慮光子來實現,光子是沒有靜止質量的例子。 當然,當代理論表明,有一些虛擬粒子(無法觀察到)不服從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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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後? 人類如何才能真正接近並超越光速? 如果人類一輩子都無法接近光速,這對我們來說可能是乙個巨大的打擊,正因為愛因斯坦曾經說過,宇宙中任何有質量的物體的速度都不能超過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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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簡單,你會跑到平行空間。 你在乙個世界的所作所為在另乙個世界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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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在高速行駛時,公牛定律 f=馬 不適用,因為它是質量物體加速。
此時動量定理仍然成立,從中可以推導出力與加速度的關係f=d(mv) dt=v*dm dt+馬,如果代入動能質量的表示式,可以發現v*dm dt>>馬接近光速
仔細求解表明,dm dt接近無窮大,但a幾乎為0,仍然沒有達到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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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達到光速,根據愛因斯坦的方程,質量將是無限的,這在我們所知的宇宙中是不可能的。 所以光速是上限。 不能以超過光速的速度影響其他物體嗎?
超過光速,時空停止,因此不會受到影響。 而且,不可能超過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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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速度超出了人類的認知範圍,所以不是人類能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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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超光速物體的光譜不在可見光的範圍內,我們只能通過精確的儀器來觀察它,不是因為我們的能力,而是因為科學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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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論從根本上改變了長期形成的時間、空間、運動的舊觀念,建立了新的時空。
首先,讓我們了解一下愛因斯坦相對論的背景。
在18世紀,牛頓的經典力學仍然是普遍接受的物理定律,但人們並沒有意識到經典力學的侷限性(只適用於巨集觀世界和低速)。
隨著電磁學的興起,科學家們開始系統地研究電磁現象,並探索這些電磁現象的基本原因。
有一位名叫詹姆斯·麥克斯韋的科學家基於物質的粒子繪畫,推導出了微觀的麥克斯韋方程組,成功地解釋了當時的各種電磁現象,也通過方程組解釋了一些電磁現象,也因此,麥克斯韋也被稱為電磁學的創始人。
詹姆斯·麥克斯韋。
當我們談論相對論時,它與電磁學有什麼關係? 別擔心,往下看。
19世紀末,科學家發現,麥克斯韋方程組在經典力學中經歷了伽利略變換後,方程發生了變化,即不符合相對論原理。
麥克斯韋方程組。
粗略地說,坐標系的物理定律在經過適當的坐標變換後可以應用於所有坐標系。
如前所述,麥克斯韋方程組已經通過大量實驗成功驗證,因此麥克斯韋方程組的正確性是毋庸置疑的。
那麼問題來了,經典力學的伽利略變換是否有侷限性,或者它是否是相對性原理的問題。
科學家首先將矛頭指向相對論原理,在放棄相對論原理後,他們提出了“以太假說”,由此推論出光速對於不同的參考係具有不同的值。
然而,很快,菲舍爾實驗和麥可遜-莫雷實驗表明,光速與參考係的運動無關。
麥可森-莫雷實驗的原理。
以太假說是“弄巧成拙”。 這也證明了相對論原理的正確性。 也就是說,伽利略變換有侷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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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人類的科技手段,超越光束確實是乙個世界性的問題,是人類頂尖人群中為數不多的解決不了的問題之一。 光束之外的現象尚未得到科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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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是無法超越的,因為宇宙中最快的速度就是光速,而地球上並不存在比光速更快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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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目前的條件下,光速是無法超越的。 超光速現象依然存在,比如宇宙的大**就是超光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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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是真空中存在的最快速度,因此沒有辦法超過光速。 超光速在我們的世界裡是不存在的,因為沒有辦法超過光速,所以超光速的現象是不可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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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肯定是用精密的科學儀器測試過的,畢竟光山速度非常快,眨眼間就跑得很遠,肉眼無法測量,但偉大的科學家還是借助科學儀器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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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是由一些科學家用他們的儀器測量的,對於科學家來說。 他們花費了一定的時間和金錢來測量光速並逐步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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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光速是困難的,但它仍然沒有壓倒我們前輩的智慧。 使用距離與時間之比等於速度的理論,通過測量距離光源指定距離的時間來獲得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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