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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科學不是隨便展示的,所有行業都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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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這麼說,因為沒人能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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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頻率、訊號強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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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和更準確的方法是麥可遜的八面體鏡測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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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數種方法可以測量任何天體上的光束,然後接收反射,然後計算,即使是無線電波,其速度也與光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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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子是漩渦,計時器是熱耦合的,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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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週期可以長時間沒有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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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光速是全世界科學家都在不斷用定理推測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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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測量光速是不正確的。 根據技術水平,最好在地球和月球之間進行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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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意義上的光速測量始於丹麥天文學家奧勒·羅默(Ole Romer)。 牛頓和惠更斯這兩位科學巨人爭論光是粒子還是波,但都支援羅默測量光速的方法。 牛頓還測量了光從太陽發射到地球所需的時間,即:
我們看到的太陽是八分鐘前的太陽。 如果太陽在某個時候熄滅,我們只有在八分鐘後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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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紀初,牛頓提出光速可以達到每秒20萬公里,這個數字與現在近30萬公里的數值相差不遠。 因此,僅就光速而言,牛頓並沒有做出太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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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復興後,現代科學的先驅伽利略在1638年進行了第一次測量光速的實驗。 伽利略和他的助手站在遠處的兩座山上,每座山上都拿著一盞燈。 伽利略首先蓋住了燈,當助手看到伽利略蓋住燈時,他立即蓋住了自己的燈。
伽利略測量了從他蓋上燈到他看到他的助手蓋住燈之間的時間,在此期間,光正好在他們兩人之間傳播了一圈,因此可以測量光速。 顯然,因為光速太快了,所以在這個實驗中不可能測量光速,因為如果不考慮兩個人的反應時間和擋燈所需的時間,光傳播這個距離所需的時間只有幾微秒, 這在當時的裝置條件下根本無法測量。伽利略也承認,他沒有通過這個實驗測量光速,也沒有得出光速是有限或無限的結論。
然而,伽利略說,“即使光速是有限的,它也必須非常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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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高精度測量光速的方法,齒輪法。 光線在兩次穿過齒輪的間隙後,被觀察者在特定的光路徑上看到。 在這種情況下,只有當齒輪的速度達到一定值時,光線才能穿過兩個間隙而不會被阻擋。
這種特殊的速度與光速有關。 這樣,光速的測量就轉換為齒輪轉速的測量。 這個要簡單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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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伽利略去測量光速的。 晚上,他和他的助手面對面站著,相距幾公里,每人都拿著一盞帶開關的燈。 首先,第乙個人舉起燈,同時記下時間。
當第二個人看到第乙個人的光時,他會立即舉起自己的燈,並記下時間。 第乙個人舉起燈和他看到第二個人燈之間的時間間隔是光傳播的時間。 為了減少誤差,伽利略反覆舉起燈,但當時他並不知道光傳播的速度太快,這種方法最終失敗了。
但伽利略的實驗拉開了人類歷史上光速研究的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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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能是由丹麥天文學家奧勞斯在17世紀首次測量的,使用木星衛星的投影。 因為地球和木星都繞著太陽轉,所以地球的位置不同,投影的開始和結束的規則也不同,光速的測量值大概是比較接近現代的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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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紀中葉,詹姆斯·布拉德利(James Bradley)提出光速是有限的,由於地球也在運動,因此光到達地球的角度應該有乙個角度。 這稱為光線差。 於是他以相對準確的速度計算出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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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so-Foucault 儀器的結構如上圖所示,一束光穿過齒輪的間隙,然後飛行 8 公里,然後反射回來。 此時,由於飛行這麼長的距離需要一定的時間,齒輪已經轉動了一定距離。 因此,如果齒輪碰巧擋住了光線,當您回來時,探測器將無法檢測到光線。
只有當齒輪的速度和齒的密度正確時,我們才能觀察到最亮的反射光。 此時,光速可以通過簡單的計算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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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時間是速度的單位,就像光年是距離的單位一樣,比如去1000光年外的一顆行星旅行時,你在起點看到的就是1000年前的行星,而當你到達這顆行星時,你看到的是同步時間段內的東西, 也就是說,當你去這個星球的時候,你所走過的不是距離,而是這個星球幾千年的時間,所以在進行宇宙研究時,以速度為單位是沒有意義的。像我們這樣的低階文明還無法進行時間研究。能夠研究時空,是進入神級文明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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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時間是實在在的時間,就像我們經常吃的水果一樣,是蘋果、梨、香蕉的概括、抽象。 水果是看不見的,也可以摸得著,從來沒有人吃過。 可以說,水果就是這樣的東西。
但沒有人不相信水果的存在。 而這個存在是真實的存在,存在的存在。 它是一種理性的存在,通過感性的存在而得到提公升。
這是永恆的存在,即使我們吃的蘋果和梨已經消失了,但果實仍然存在。 如果你不懂,你會慢慢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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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17世紀初,伽利略·伽利萊通過測量聲速來測量光速,他讓兩個人每人扛一盞帶遮陽板的燈,每人站立約1 6公里,使第乙個人先開啟燈,同時開始計時; 當第二個人看到第乙個人的燈亮著時,他立即開啟了自己的燈。 當第乙個人看到第二個人的燈亮起時,停止計時器,使光從第乙個人傳播到第二個人再返回所花費的時間,然後測量兩地之間的距離,就可以計算出光速。 原則上,伽利略的方法是正確的,但實驗失敗了。
這是因為光速非常大,1 7秒可以繞地球1 7秒以上,在當時的條件下,用通常的測量聲速的方法很難測量光速在地球上的速度。 於是,人們把測量光速的地點搬到了太空。 伽利略死後大約30年,丹麥皇家學者羅默在觀察木星月食時,於1676年指出光速是有限的。
1834年,英國物理學家惠斯通用旋轉鏡來確定電火花的持續時間,也想用這種方法來確定光速,也想確認在折射率較大的介質中光速是否更大。 惠斯通的思維方法是正確的,但他沒有完成它。
菲索先後研究了光的干涉、熱膨脹等,發明了干涉儀。 他為光速的研究和測量做出了貢獻,並且是第乙個在不使用天文常數和天文觀測的情況下測量光速的人。 他使用旋轉齒輪的方法來確定光速。
測得的光速是公里和秒,這與當時天文學家接受的光速有很大不同。
在物理學史上,福柯以“賣科學鐘擺”的實驗而聞名。 在對光速的研究中,他使用旋轉平面鏡的方法來測量光速。 測得的光速為公尺秒,分析實驗中的誤差不能超過5105公尺秒。
1850年5月6日,福柯向科學院報告了他的實驗結果,發現光在水中的速度比在空氣中的速度小,證明了波動理論是正確的。
麥可遜(美國人,1852-1931)繼承了福柯的實驗思想,用旋轉八面體稜鏡的方法測量了299796公里和秒的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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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是通過八面體稜柱訊號空間法的旋轉來測量的。
測量光速的大師麥可遜從 1879 年開始研究光速,直到 1926 年,持續了大約 50 年。 麥可遜用規則的八面體鋼稜鏡代替了旋轉鏡法中的旋轉平面鏡,從而延長了光的路徑; 齒輪法中的齒輪速度被精確測量的稜鏡轉速所取代,從而減少了時間測量的冰雹誤差。
在這個實驗中,麥可遜計算出光速為299,796公里,這被認為是當時最準確的記錄,麥可遜成為1907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的獲得者,因為他測量了光速。
測量光速的其他方法
1.羅默利用天文測量推斷光速是有限的; 此外,他計算出一束光需要11分鐘才能覆蓋等於地球軌道半徑的距離。
2.法國物理學家菲索是第乙個在地面上測量光速的人,他設計了一種巧妙的裝置來旋轉齒輪來確定光速。
3、英國實驗物理學家弗洛姆用微波干涉儀測量光速,精度極高。 該方法測得的光速為 299,792 公里秒。
4.美國標準局Evenson等人通過測量真空中的雷射頻率和光的波長來測量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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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文方法 1676 年,丹麥天文學家利用木星衛星日食的時間變化來證明光以有限的速度傳播。
2.布拉德利的光旅行法。
1728年,英國天文學家布拉德利(Bradley,1693-1762)採用恆星光行進的方法,再次得出結論,光速是乙個有限的物理量。
他認為,這種現象的發生是因為恆星發出的光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到達地面,而在這段時間裡,地球的位置由於它的公轉而發生了變化,他測量的光速為c = 299,930公里和秒。
3.地面測量方法。
光速的測定涉及到光通過的距離和時間的測量,因為光速非常大,所以需要測量長距離和短時間,大地測量是圍繞如何準確確定距離和時間而設計的多種方法。
4.旋轉齒輪法。
確定光速的實驗方法最早是由Fisso於1849年進行的,他使用一種定期阻擋光的方法(旋轉齒輪法)來自動記錄光。
5.旋轉鏡法。
旋轉鏡法的主要特點是精確測量訊號的傳播時間,福柯在1851年成功地利用它測定了光速,而旋轉鏡法的原理早在1834年和1838年就被惠更斯和阿拉戈提出。
它主要用高速均勻旋轉的鏡子代替齒輪,並且由於光源強,焦點更好,因此可以極其精確地測量非常短的時間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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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德利用恆星的光像差方法觀察了恆星,發現恆星的視位置在不斷變化,在一年之內,所有的恆星似乎都以半長軸相等的橢圓繞天頂執行。 他認為,這種現象的發生是因為恆星發出的光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到達地面,而在這段時間裡,地球的位置由於它的公轉而發生了變化,他測量的光速為c = 299,930公里和秒。
其中之一是旋轉齒輪法,該方法於 1849 年由 Fisso 首次試驗,他使用一種定期阻擋光線的方法(旋轉齒輪法)進行自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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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是指光波或電磁波在真空或介質中傳播的速度。 真空中的光速是迄今為止發現的自然界物體的最大運動速度。
它與觀察者相對於光源的速度無關,即在慣性坐標系中測得的光相對於靜止和移動光源的速度是相同的。 物體的質量會隨著速度的增加而增加,當物體的速度接近光和銀的速度時,它的質量會趨於無窮大,所以有質量的物體不可能達到光速。 只有靜止質量為零的光子總是以光速運動。
光速疊加在任何速度上,結果仍然是光速。 速度的合成不遵循經典力學的定律,而是遵循相對手逗號的速度合成定律。 <>
昨天我玩的時候,我工會裡有人已經是64級了,我猜今天可能有人已經練級了。 這其實可以很快完成,你用完了五次刷塔,用完了無盡祭壇的十三次,tx幽靈又在**裡賣抗疲勞藥水了。 因此,公升如此之快也就不足為奇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