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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本國沒有受到攻擊時,國家有權使用武力。
解除對集體自衛權的禁令,意味著集體自衛權的行使不再侷限於國家受到攻擊時的武力,也可以在盟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即使敵對國家不攻擊該國,而不是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
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是二戰後日本在《和平憲法》原則指導下,結合國內外形勢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半個多世紀以來構成日本“自衛權”基本國策的具體內容。 冷戰結束以來,“集體自衛”的概念在日美同盟中得到了更多的體現,特別是在“9·11”恐怖襲擊之後,美國一再要求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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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集體自衛權的行使不再侷限於在本國受到攻擊時使用武力,而且也可以在盟國受到攻擊時行使,即使敵對國沒有攻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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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釋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楚什麼是集體自衛權和解除自衛禁令的權利。
但是,在美國的領導下起草的日本和平憲法第9條規定,“不得放棄使用武力解決國際爭端”和“不得維護交戰國的權利,不承認交戰國的權利”。 這與日本作為主權和獨立國家的自衛權相衝突。
因此,日本一直面臨這種悖論。
經過三次戰後解釋,日本最終的立場是:日本當然有自衛權(無論是單獨還是集體),但日本只承認獨立自衛權,也就是說,只有在發現自己國家遭到武裝攻擊時,才能行使自衛權。 集體自衛權與日本憲法第9條相衝突,因此日本雖然認為自己有集體自衛權,但並沒有行使集體自衛權。
這就是所謂的禁止集體自衛權。
但是,日本國內外一直有要求解除集體自衛權禁令的呼聲,日本國內也有民族主義政治勢力,他們一直認為日本現行憲法是戰勝國強加給日本的,如果日本要徹底清算戰後時代,成為乙個正常國家, 它必須修改憲法。第一步是解除對集體自衛權的禁令。 在國外,正是美國讓日本作為美國的盟友,為了美國的利益而衝進亞太地區乃至全世界,以使新界定的美日同盟名副其實。
因此,美國一直在敦促甚至施壓日本盡快解除對集體自衛權的禁令。 如果因此最終修改憲法,美國將樂於看到它取得成果,理由是日本的內政不容干涉。
因此,日本解除對集體自衛權的禁令,完全是日美兩國一拍即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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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自衛權是一種國防概念,可以看作是向海外派兵或干預別國戰爭的權利,也可以看作是進攻行動的潛在概念,即當乙個與本國關係密切的國家受到另乙個國家的武力攻擊時, 它有權使用武力積極干預和阻止它,無論它是否受到攻擊。 也就是說,聯盟的所有成員在其成員之一受到攻擊時相互武裝,例如,北約和華沙條約組織是類似的國家集團,它們相互行使集體自衛權。
換言之,當日本的盟國受到其他國家的武力攻擊時,他們可以利用集體自衛權進行干預,以武力進行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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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指的是日本的盟國可以在發生襲擊時提供武裝援助,這是日本戰後和平憲法目前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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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中國人民。 今天的中國和過去的日本有什麼區別嗎? 與過去的德國納粹黨有什麼不同嗎? 和法西斯主義有區別嗎? 男賊女妓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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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集體自衛權,是指無論是否受到攻擊,都使用武力干預和防止與自己關係密切的國家受到武力攻擊的權利。 根據《日本憲法》第9條,日本放棄使用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即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 冷戰結束以來,集體自衛權的概念在日美同盟中得到了更多的體現,特別是在9·11恐怖襲擊之後,美國一再要求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
6月14日電 據綜合新聞報道,目前日本最大的政治爭議——是否解除集體自衛權禁令的問題,12日晚開始顯現出積極作用。 此外,日本新的《全民公投法》於13日頒布,並確定了修改憲法的程式。 有鑑於此,日本首相真三正在考慮最早在2017年舉行公投。
**修改憲法、取消集體自衛權禁令的舉動,破壞了日本法治國家的根基,損害了日本在亞洲鄰國和世界上的聲譽,危害了日本的安全,在歷史上留下了無法彌補的汙點。 它將對亞洲和世界構成嚴重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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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對集體自衛權的禁令意味著自衛權不僅限於在國家受到攻擊時使用武力,而且可以在盟友受到攻擊時使用武力,即使敵對國家沒有攻擊該國。
所謂集體自衛權,是指當乙個與自己關係密切的國家受到另乙個國家的武力攻擊時,它有權使用武力進行干預和阻止,無論它是否受到攻擊。 簡而言之,聯盟的所有成員在對其成員之一發動攻擊時相互武裝。 例如,如果A國和B國是親密盟友,C國出於某種原因突然以武力攻擊B國,而A國沒有受到C國的攻擊,而是出於聯盟,A國也與B國一起使用武力對抗C國,這意味著A國行使了“集體自衛權”。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投降後,1946年頒布了新的日本憲法,後來被稱為“和平憲法”。 日本的憲法解釋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只允許行使個人自衛權,即在攻擊本國時使用武力。
通常,各國都有集體自衛權,但由於日本是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國家之一,因此根據憲法第9條“沒有軍隊不得發動戰爭”,它放棄了集體自衛權。
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是二戰後日本在《和平憲法》原則指導下,結合國內外形勢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半個多世紀以來構成日本“自衛權”基本國策的具體內容。
冷戰結束以來,“集體自衛”的概念在日美同盟中得到了更多的體現,特別是在“9·11”恐怖襲擊之後,美國一再要求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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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它可以主動發動戰爭,成為一支國防軍,不再是一支自衛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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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指的是對日本憲法第9條的主要修正案,即修改“放棄行使集體自衛權”一語,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甚至刪除該條款。 注:集體自衛權是結成軍事聯盟和在海外駐軍的權利,修正案後,日本自衛隊可以像美軍一樣在其他國家駐軍和作戰。
換言之,憲法第九條是防止日本走上軍事擴張老路的法律依據,如果修改憲法,日本可能會像以前一樣混亂,對中國的安全構成威脅。
年輕一代的人民認為,如果軍國主義復辟,向國外派兵,他們將是白白流血的人,而日本人民也熱愛和平,所以他們都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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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民眾來說,戰爭意味著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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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有群眾,哪裡就有左邊、中間和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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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狗日會出去咬人! 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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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對自衛權的禁令對日本來說意味著很多事情。
簡而言之,日本解除對自衛權的禁令是日本朝著二戰後成為正常國家的一步。 只有解除了對自衛權的禁令,才能在海外使用軍隊。 只有向海外派兵,才能增加日本在海外的影響力,削弱日本在海外利益上對美國的依賴,而海外利益幾乎完全受到美國的保護。
解除對自衛權的禁令,或許對日本未來的發展有利,也可能是災難性的。
事實上,在地緣政治領域,中國作為日本的鄰國,並沒有大驚小怪。
我們和日本在東海一直有摩擦,總是有小規模區域性戰爭的危險。 在海外,我們一直受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制衡擠壓,未來在海外軍事擴張的霸權鬥爭中,我們是否多了乙個對手:日本,也無所謂。
所以,我們需要對此非常警惕,但沒有必要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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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乙個發展有限的島國,解禁可以光天化日地建立軍隊,可以賣給其他國家,也是為了領土爭端。 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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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你就可以出口**,發動戰爭,組建軍隊
希特拉打著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復仇的旗號發動侵略戰爭,當希特拉無限擴大戰爭時,德國很大一部分高階軍官和公民感到自己被希特拉欺騙了,所以德國在反思戰爭的合理性時,一直有一支比較理性客觀的反戰力量, 二戰結束後,希特拉自殺,他的手下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德國反戰勢力長期執政,徹底掃除了法西斯勢力滋生的土壤, 從普魯士王國的崛起到第三帝國的垮台,德意志國家的命運因為戰爭而起起落落數次, 最後,德國人民完全清醒地認識到戰爭是死胡同。 >>>More
日本本身實行君主立憲制,二戰戰敗後,美國被監督管理,現代日本政治有很多美國的影子,(也許更準確地說,很多抄襲自美國會更準確),日本基本上是相對民主的。
最重要的是日本人有團隊精神,十條日本蟲變成一條龍,十條中國龍變成一條蟲,中國人不比日本人傻,中國不缺一流大學,中國不缺一流人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