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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沒有僱傭合同,您有權隨時離職和辭職。
沒簽合同,老闆讓你乙個月後就走了? 如果你向他申請賠償他去年雙倍的工資,你也會打贏官司,而且他不會放過你這個不懂法律的老闆。
你馬上去,完全沒有問題。 如果他不給你押金,你說申請仲裁,讓他支付去年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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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馬上去。
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您與公司視為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您有權要求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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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立即離開,但您可能無法退還押金。 因為既然急著離開,肯定是找了份好工作,沒有必要為此耽誤時間,你可以盡力爭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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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如果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無需提前30天。 當然,同時,對於未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並以書面形式明確約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標準、 和工作時間。因此,勞動合同可以說是勞動者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基本證據”。
從以上可以看出,如果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在離開公司後以書面形式立即離開,除了要求雇主支付你的工資和押金外,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上社保, 等。;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14條. 無限期僱傭合同是指雇主和雇員約定無限期終止時間的僱傭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續簽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第82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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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一般不能直接辭職離開。 雇員如欲辭職,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雇主,方可辭職離職; 或者,勞動者處於試用期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一般來說,不可能立即辭職和離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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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但用人單位必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的雙倍,因此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一定的勞動隱患。
1、不簽勞動合同可以不簽辭職就離職嗎?
如果勞動者與雇主之間沒有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但雇主必須書面通知雇主。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從用工第二個月起(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支付未籤漏勞動合同工資的雙倍工資,勞動仲裁訴訟時效為自勞動者辭職之日起一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並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達成的協議。 根據該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其他雇主,成為單位成員,從事一定型別的工作、職位或職責,並遵守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安排受僱勞動者的工作,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按照勞動法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規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確保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 社會保險、福利等權益。
在實際用工過程中,勞動者在尋找用人單位時,必須找到有完整證件的正規用人單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並約定相關的工資、工作時間、職業和崗位。 用人單位在用工過程中未與勞動者簽訂相關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書面申請後立即離開公司,並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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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如果你想不籤勞動合同就辭職,你可以隨時離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自勞動者受僱之日起。 因此,沒有勞動合同並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 >>>More
1、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勞動合同是否訂立,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 必須強調的是,事實上的僱傭關係也受到法律保護。 勞動爭議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也應當當受理。 >>>More
1、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