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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未就婚前所得財產和婚前財產約定的,婚前購買的財產認定為一方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分別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與婚前財產達成的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了較多的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另一方賠償, 另一方應予以賠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在同居期間產生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一方遇到困難的,另一方應當從其住房和其他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 具體措施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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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沒有婚前財產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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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你的份額,因為地契上有你的名字,以證明它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你有權拿走房子50%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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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 婚後加上你的名字,就是他自願把一部分財產給了你,所以房子也和你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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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時候,房子有你的那份,因為房子上有你的名字,也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所以我認為房子有你的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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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是一方在婚後以個人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則為一方的婚前財產。 當你離婚時,你沒有你的份額; 但是,如果房屋是婚前租的,婚後用聯名購買的,則以一方名義登記的產權證明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必須平分; 婚後雙方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子,只寫著丈夫的名字,也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的一半是一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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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女方父母在考慮女兒結婚時,提前為女兒買了婚房,房證上寫著女兒和女婿的名字。 如果女兒和女婿離婚,房子的分配權主要在女兒和女婿手中,除非岳父岳母能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房子是自己買的。
但現在買房的人大多是按揭支付的,如果父母只付了首付就買了婚房,剩下的錢由年輕夫婦還給貸款,房子的分配就應該按比例分配。 <>
今天的父母,在撫養兒子和女兒時,發現兒子和女兒受到的待遇是一樣的。 他不僅會給兒子買房,結婚的時候也會考慮給女兒買房,大部分人都希望女兒能過上幸福的生活,岳父岳母給女兒買房後會寫下女兒和女婿的名字。 考慮到如果女兒和女婿離婚,房子的分配一般都交給女兒和女婿。
因為在法律定義中,無論誰在地契上命名,都應該分配。 <>
這意味著當代年輕人在考慮離婚時,首先會占有自己的財產,以減少經濟損失。 為了讓對方少得到一些財產,他要拿出自己在家庭中的支付能力,讓對方一分錢都得不到。 夫妻倆應該意識到,既然兩個人已經在一起了,就不應該因為兩個人更現實的經濟能力而讓兩個人更加敵對。
如果你在離婚時不知道如何分割你的婚姻資產,大多數夫妻會首先考慮合理的討論。 如果真的很難談判,它會選擇通過法院進行分配。 法院分配的原因主要是基於婦女在家庭中的貢獻,而不是男性在工作中的貢獻。
如果任何一方承擔孩子的任務,他們將獲得相對較大的財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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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房子已經是夫妻倆的財產了,離婚只能給乙個人一半。 法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房屋被視為父母自願贈與的財產,如果沒有贈與合同和受贈人,則視為年輕夫婦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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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出錢買房,現在你老公和你的名字已經在房產契據上了,也就是說你已經把一部分房產份額給了你丈夫,如果你現在想離婚,會按照約定的份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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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時候,要共同分割,因為畢竟是寫在兩個人的名字上,所以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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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離婚,應該是你和你丈夫的一半,主要是因為上面寫著你和你丈夫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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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離婚了,那麼估計你和你老公平分秋色,我覺得你老公的名字不應該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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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辦法證明這套房子是你父母買的,這樣就有可能回去,請專業人士幫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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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根據地契上的名稱平均分配,也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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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很高興您的問題。
雖然是你老公結婚前買的房子,但是他現在已經加了你的名字,而房產證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那麼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了,你們會有份。
我丈夫結婚前買的房子。 現在新增我的名字...... 如果我離婚了,我會得到一半嗎?
您好,很高興您的問題。 雖然是你老公結婚前買的房子,但是他現在已經加了你的名字,而房產證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那麼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了,你們會有份。
房子應該由他的父母支付,地契的名字是我丈夫的。
你不是說他加了你的名字嗎?
現在這就是我要做的,我還沒有新增它,所以我先問你。
如果你新增它,那就是你們倆。
哦,謝謝。 不客氣,滿意請動動小手,豎起大拇指謝謝
他當然有權見你的女兒。
即使你將來離婚了,你也會撫養孩子,你不會讓他接觸孩子,所以他可以向法院申請孩子的監護權。 >>>More
房子有抵押貸款嗎? 你還在嗎? 如果是這樣,貸款償還的剩餘部分被視為共同財產。 裝修部分的錢一般不計入物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