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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遭受工傷,被認定為8級傷殘的,根據傷殘程度,從工傷保險**中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8級傷殘11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僱傭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僱傭合同的,工傷保險**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貼,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作殘疾被認定為七級至十級殘疾的,應當享受下列福利:
1)根據工傷保險的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工資,八級傷殘11個月工資,九級傷殘9個月工資,十級傷殘7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的,工傷保險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向本單位全體職工支付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個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工傷前12個月內支付的平均月工資。 工資高於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如果員工工資低於總體規劃區內員工平均工資的60%,則按總體規劃區內員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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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級殘疾工資為11個月,即6.5萬元,勞動合同期滿解除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和殘疾就業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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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8級傷殘計算標準1社會保障機構支付10個月的一次性殘疾津貼。 補償基數為2021元,10個月=20210元。
2.勞動合同期滿解除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發放殘疾就業補貼2021元=38265元,為期15個月,一次性發放工傷醫療補助金2021元=10204元,為期4個月。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021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826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0204元=73979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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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8級傷殘計算標準1社會保障機構支付10個月的一次性殘疾津貼。 補償基數為2021元,10個月=20210元。
2.勞動合同期滿解除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發放殘疾就業補貼2021元=38265元,為期15個月,一次性發放工傷醫療補助金2021元=10204元,為期4個月。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021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826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0204元=73979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者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計算基數為當地雇員的平均工資。 在《工傷保險條例》中: 1、從工傷保險中按傷殘程度發放一次性傷殘補助,標準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