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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們平時說乙個月一共拿到多少錢,這是不科學的,其實我們每個月拿到工資加獎金和各種補貼,單位計算時薪扣除獎金補貼,法律沒有明確是否違法,所以沒有辦法。
2、就算按每小時7元計算,加班也要拿到工資的150%,因為《勞動法》規定,普通加班工資的150%是加班費的。 如果單位不給,就是違法的!
3、不想做,可以直接和領導談談,談不出來就去勞動仲裁。 如果你不想辭職,那就算了吧,因為你的衝動很可能會失去工作。 為乙個人的哨子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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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加班基數是合理的,因為加班費是教育工資+年齡工資的劃分。 但是,前提是這樣的基數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 如果在下面,那一定是錯的。 更高,這幾乎是不合理的。
一般情況下,單位不會根據工資單上的實際工資來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標準。
如果用你的標準:7*8*元,估計比當地的最低工資要高。
但是我不知道你們公司有沒有工資制度,你也不知道這個制度。 你可以從這個開始與公司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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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不能算作基本工資,一般為工資的150%,週末加班工資的200%,國定假日加班工資的300%。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生產和工作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生產或工作而獲得的勞動報酬。 對勞動者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增加額外勞動量等給予合理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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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一般不能只按基本工資計算,工作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為全年平均月薪日150%的加班天數; 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為全孝偉平均年薪和月薪日的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薪基數為全年平均月薪日數的300%加班天數。
關於支付工資的暫行規定”。
第13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配額或者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外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超過日本法律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薪或者小時培訓標準不低於勞動者日薪或者小時培訓標準的200%支付給勞動者工資的;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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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費的計算依據有哪些規定?
《勞動法》規定:
1、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崗位工資”等,加班費應按所有工資的總和計算支付,不得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崗位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2、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不明確的,以實際工資為依據計算加班費。 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所有工資、獎金、津貼和虛假補貼,均為實際工資,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解釋》中規定的“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 但需要注意的是,當實際工資可以作為加班費的計算依據時,加班費、伙食補貼和勞動保護補貼應予扣除,不能計入計算範圍。
3.在確定職工平均日工資和平均小時工資時,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勞動者月平均工時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按日和小時數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以法定工時內計件工資單價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依據。
5、加班費計算基數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以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2、國家規定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國家規定,加班費應根據不同的加班時間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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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的工資基數按日平均工資計算,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月工資收入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150%的工資;(二)勞動者在休息日忙於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給予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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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的工資基數按日平均工資計算,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月工資收入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150%的工資;(二)勞動者在休息日忙於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給予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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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區的加班時間也不同。 看看你的基本工資,一般加班費核算是你的基本基本工資標準工作時間。
只要是技術崗位,也可以是廠辦員工,除了技術部,其他這些崗位都限於加班。 加班時間多,工資基數高,福利待遇高,本來就低迷的製造企業將無法盈利。 那我們來談談吧,吵吵嚷嚷的攤位的目標是乙個人平均每月加班五個小時,最終目標是0個加班點。
其實,如果這類公司加班,就說明人事部門沒有合理優化崗位,也是部門內部管理的體現。
基本加班天數 * 工作日)或 2(週末),如果按小時計算,除以 8。
綜合工作時間:基本工資加班天數*不含工作日和週末),若按小時計算,除以8。
其次,加班時間的核算也應分為勞動時數、標準工作時間,平日加班時間不能調整,週末加班時間可以調整; 工作日或週末不提供加班。 按標準工作時間計算,平日加班4小時,週末加班18-8=10小時; 根據合併的工作時間,您加班 14 小時。
如果你在每月的四個星期六全部加班,那麼你的加班費是20000元,如果你在三個法定節假日加班,那麼加班費應該是20000元。
工作日的加班費=小時工資加班時間。 休息日的加班費 = 小時工資 2 小時的加班時間。 法定休假加班費 = 小時工資 加班時間 3.
例如,如果乙個人基本上每月5000元,乙個工作日加班3小時,那麼加班費=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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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需要根據相關規定確定,不同的加班時間以不同的方式計算,因此應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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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明確規定了您有權獲得的工資標準,那麼您的加班費將是該標準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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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就要把你的基本工資除以小時數,然後計算每個孝道來源每小時的工資,再根據你的加班時間來計算。
1、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計算加班費的依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崗位工資”等,加班費應按所有工資的總和計算支付,不得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崗位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More
加班費的具體支付標準為: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員工加班時間較長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150%; 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給予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300%的工資報酬。 >>>More
1、最簡單的辦法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他們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