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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判決與誰提出離婚關係不大。
不過,一般來說,離婚,不管是民政局還是法院,都是先調解的。 關於是否離婚,以及子女的歸屬和財產的分配,也有相互討論和勸說,只有在調解完全破裂的情況下,才會涉及強制判決。
如果你不必離婚,建議你不要為了孩子而離婚。 如果夫妻之間有任何誤會和不和睦,他們可以多溝通,其實很多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
如果一定要離婚,建議諮詢當地法官或律師,提供你的詳細資訊,這樣在強制判決的情況下,你就可以基本確定孩子和財產的分配。 您還可以找到新的《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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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任何一方提出離婚,財產平均分配,子女應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分給更適合子女成長的一方。
如果對方有過錯,他們將在財產分配中少分或不分,並照顧無辜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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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你們應該自己考慮一下。 看來財產應該平分。 換句話說,你住了10年的財產將被平均分配!
子女監護權由您協商。 只是如果沒有監護權,就應該給18歲之前的生活費。 我什麼都不知道。 建議您去特殊的地方檢視。 您可能無法在這裡找到令您滿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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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提離婚都無所謂,只要不是一方過錯造成的,一般都是一般的財產,大部分孩子都會判給國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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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提出離婚,財產會更偏向對方,孩子,呵呵,就看你們倆照顧孩子的條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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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最好是雙方協議離婚,否則很容易起訴離婚,對方有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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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離開,老公不想離開,應該是他還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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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能結婚,就不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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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女方單方面提起離婚訴訟:
1、起草起訴狀,準備相關證據材料;
2、女方需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立案,提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
3、法院受理案件後,會安排時間**;
4、法院審理案件並作出有效的離婚調解函或判決書,准予離婚後,婚姻關係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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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離婚和丈夫離婚基本上沒有區別,如果丈夫在訴訟過程中同意離婚,或者婦女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雙方的關係確實破裂,法院將准予離婚。 本案中,法院將根據雙方的訴訟主張處理財產歸屬和子女撫養權問題,具體判決將結合案件證據進行判斷。
如果丈夫在女方起訴後不同意離婚,特別是女方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很可能會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的規定,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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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拿出離婚協議,以協議方式提出離婚,說明你們之間的關係有問題,存在隔閡或矛盾。 如果你認為你們之間還有關係,僅僅離婚是不夠的。 然後你可以建議你們倆一起坐下來,談談彼此的想法,他們有什麼困惑或不滿,以及他們是否可以一起解決。
感情來之不易,組建家庭也是緣分。 盡量解決問題。 如果你認為你們的關係已經破裂,沒有什麼可說的,那很容易,對方提出離婚,對方和解。
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可以對訴訟作出回應。 哪一方先提出離婚對判決結果沒有影響,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是一樣的。 不要認為成為被告是不光彩的。
如果你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不會在第一次離婚時批准你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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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有3個孩子,2個男孩和1個女孩,我的女兒已經3個月沒有註冊了,我想離婚。
同意了,我只需要我女兒一輛車,沒有別的。
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答:如果要和對方離婚,我建議你先協商一下,如果能就財產和子女的安排達成協議,雙方協議離婚是比較和平的處理方式。
因為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整個過程比較長,需要準備起訴書並安排時間去法院,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當事人沒有分居或被控方沒有過錯,法院通常不會批准離婚。 其實,如果你們倆都願意離婚,協議對你們倆的影響會比較小。
協議離婚程式:1、雙方協商離婚後子女撫養費、財產處置等事宜,簽訂離婚協議; 2、雙方應攜帶離婚協議書、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審核過後,30天冷靜期屆滿後,雙方將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
根據《民法典》第1076條的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以及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達成共識的結果。
詢問如何通過協議寫離婚。
答離婚協議書,應分別寫出男女雙方的基本身份資訊,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和位址,並寫上:“雙方在某市某月某日向某市(縣)民政部門登記結婚, 現在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自願離婚。
離婚協議應包括:
1、寫下夫妻雙方的身份資訊和基本資訊;
2、明確說明離婚原因和雙方自願離婚的意向;
3.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
4、明確表述債權債務處理意見。
離婚協議書應當有夫妻雙方簽字,並註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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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應該就這樣破裂,如果可以的話,盡量挽救它,但一定要記住以下三點:
1.婚姻中最可怕的事情是道德綁架。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行為,你認為正確的,對方可能認為不對。 你認為是錯的,對方可能認為是對的。 你的成長經歷和知識的差異導致你有不同的想法。
你不能強迫對方按照你的想法去做。
而這種想法是不容易改變的,既然我們改變不了,就要找到乙個平衡點,讓雙方都滿意。 放下你的脾氣,冷靜地溝通,你總能找到那種平衡。
其次,大多數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你聽到的不一定是真的。
原來,很多女人心裡想的,大多和嘴裡說出來的不一致,之所以這樣,就是不安全感的表現。 如果對方總是這樣,首先要做的就是檢討自己是否給了她足夠的安全感。
3.男人給男人更多的女人並沒有錯。
有句話說:“乙個家庭幸福與否,關鍵取決於女人幸福與否”,是的,女人是乙個非常特殊的物種,不要低估她們的能力。
如果你的妻子不是乙個特別壞的人,乙個男人應該知足,多愛一點女人,多傷害一點女人,你會發現你的很多悲傷會慢慢消失,生活的壓力也會慢慢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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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積極地回應。 可以協調。 如果你能糾正或接受女人提出的問題,那麼你應該試著得到他的原諒。 如果她堅持離婚,不願意再和你住在一起,那麼她也應該和平分手,處理好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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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並且子女和財產問題已得到妥善處理時,簽發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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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並不容易,只有離婚。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取得的財產如無特殊情況,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在離婚時平分。 如果對方有過錯,您可以賠償適當的財產份額。 但是,一般不存在賠償問題,在離婚的情況下,法院不會支援精神損害賠償或青少年損失的索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