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的財務問題如何合法解決?

發布 社會 2024-07-26
3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不如保留自己的財產,平時還不如實行AA制度,結婚後也可以這樣做"財產公證"現在很流行! 如果這不起作用,那麼你就沒有必要繼續約會了!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不是盜竊。 但如果你連這種信任都沒有,那麼你最好不要把錢投入其中,也不要繼續和她交往。 這是法律之外的。

    如果真的發生了,請提起民事訴訟和歸還財產。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現在約會是以結婚為前提的嗎? 如果是這樣,請不要太懷疑!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雖然撇開你對女朋友的信任問題不談。 事實上,在上述情況下,最好起訴或向警方報案。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你不相信你的女朋友本身,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我建議你完全相信你的女朋友,不要胡說八道。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顯然,既然這張卡是你的,即使她已經把錢存入其中,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這筆錢是她的,理論上如果她拿走了錢,你就可以起訴她。 銀行只看你的卡,然後攝像頭會從警察那裡告訴拿錢的人,如果你想起訴她,這些就夠了,法院只會說出事實。

    前幾天,我還看到一則報道,交往了幾天的所謂女友從男方的卡里拿走了6000元,被抓了。

    以上只是乙個事實問題。 對女朋友的信任總是必要的,至少你對女朋友沒有一點理解。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沒有辦法。 解決問題並自行更改密碼。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你可以報警。

    他只是為你保留它,而不是給他。

    建議您在分手後及時報失或更改密碼。

    如果出了什麼問題,那就是麻煩。

    報警似乎有點嚴重,你忍心看到她被抓嗎?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卡賬戶在你名下,如果她拿到錢,她可以起訴她盜竊,如果她打了你一巴掌並拿走了錢,你可以起訴她搶劫。

    沒有辦法減少損失,你自己攢錢進去,最好在結婚前確定財產。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不給她就是偷竊罪,不給就是500多了就是犯罪,女孩子可以嚇唬她。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如果婚姻如此不信任,那麼我認為你和你的女朋友不需要在一起。 有很多方法可以規避這種法律責任,但我不想告訴你。 我只想對你說,婚姻不應該是這樣的。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不,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直接去銀行,用身份證報失,這樣你女朋友的卡就失效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壞招:私下找乙個值得信賴的人,編個理由,給那個人寫一張高額借款單(金額大致被你的工資抵消),想辦法讓你的女朋友也簽字,這樣以後分手了,債就常見了,她就得還清了。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銀行存款日記賬的餘額是否與您交接時的銀行存款賬戶餘額相符?

    根據您的陳述:1月12日10w存入銀行賬戶,因為您不知道情況如何,所以直到4月1日交接時才在銀行存款日記賬中登入10w; 3月27日,當你支付74w時,銀行賬戶一定已經出去了,你一定已經登入了銀行存款日記才能借出74w。

    如果是這樣,您的銀行存款日記賬餘額(可能是負數)應比實際存款餘額少 10w。

    你讓他們拿出交接記錄檢查一下,他們就會明白,不會因為已經過了半年或者多久而無法理解。

    您有義務花時間回去與他們核實,並且您有權要求他們支付相應的費用(差旅費和誤工費),前提是他們了解錯誤並導致您賠錢。

    法院不會用滑鼠來審計你的單位,他們只會關注你是否欠公司錢的證據,以及他們會說的與案件無關的其他事情。 如果你真的不黑他們的錢,他們不想出差,失去工作費用,你可以再拖延下去,只要你記不住財務交接,拿出交接記錄出來。

    很多非正式單位暫時不記錄借款情況,這些資金反映在收銀員手頭的現金上,錢還給借條,交出借據也不用擔心不對。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根據交接清單,何時接手,何時離職。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你有義務回去,你必須回去找出答案。

    雖然交接已經完成,但財務人員對他們所處理的賬目負全部責任,無論交接需要多長時間。

    對方把錢存到了貴公司的賬戶上,而且一定要在對賬單上顯示,從當月的銀行對賬單開始,可以快速查到。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根據會計法律法規的規定:交接人員在交接後的責任,交接工作完成後,移交人員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的交接發生在其會計工作期間,應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即使更換人員在移交過程中因疏忽未發現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便利性等問題,發現後遺症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

    所以現在你的老闆因為這件事來找你,你需要回去把事情解決掉,否則他會起訴你,你可能會被追究責任。 希望你能順利解決。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你越是緊緊抓住愛的東西,你就越會失去她!

    既然你願意等她,那就不如對她好,對你好!

    那就不要太頻繁地聯絡她,必要時給她你的愛!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學習是乙個問題。

    你不是全校第乙個。

    趕快學習吧。 乙個關心成績的女孩。

    我喜歡所有學習良好的男孩。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他的母親更難對付,她和你在一起,他可能因為她的母親,安慰她,支援她,好好愛她......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聽了房東的敘述,可以肯定自己是個好人。 有時候愛情和習慣不是很清楚,如果你覺得和她在一起只是累和難過,那麼也許你真的不適合。 除非一方能夠妥協,否則這種關係很難持久。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愛是兩面性的,如果你覺得自己是唯一乙個為愛工作的人,那就放手吧。

    建議您深入交談並確定雙方的感受,以便做出決定。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我只是覺得,如果是這樣的話,你還是分手的,如果是我,我是絕對不會接受這樣的愛情的! 當愛情帶給你的不是甜蜜,而是負擔,當懷疑,勸你分手! 你付出了很多,但我覺得你女朋友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這樣的愛有什麼價值?

    也許她根本就不愛你,朋友,你是個好人。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寵出來,習慣它。 對感情也要親切和強大。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從心底裡愛她。

    發脾氣的時候,一定不要讓她,你應該習慣的。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也許,她只是覺得不安全。 女孩是這樣,我也是。 當我談戀愛時,我對我的男朋友也這樣做。

    我每天都在想他,甚至耽誤了我的學業。 當我不談論它時,我回覆了現在的自己。 它很平靜,沒有太多的起伏。

    我認為她只是感到不安全。 這非常重要。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但若是說不上來,估計還是要考慮走自己的路,不然戀愛會很累,對誰也不好,時間越久,麻煩就越多。

    仔細想想,祝你早日幸福......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03

    至於女孩,她們還是要被哄著的。 但一定要多一些度,距離才能產生美。 在偶爾的小浪漫之後,用多種語言互相交談。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02

    報遺失戶籍本、身份證的,請公安機關補發。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01

    申請結婚證需要父母同意嗎?

    不! 所以自己動手吧。

    如果你決定違背父母的意願結婚,你不必考慮如何解決,因為沒有什麼需要解決的。

  32. 匿名使用者2023-12-31

    還不如不要用法律手段,他們怎麼一家人都是爸爸媽媽。

  33. 匿名使用者2023-12-30

    申請傷害評估,然後根據傷害的嚴重程度決定如何處理,但至少可以向肇事者索賠。

  34. 匿名使用者2023-12-29

    申請法醫意見,然後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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