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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進口方式:
1、登入中國建設者**,點選二級建設者註冊系統,選擇省份後點選進入,進入一級建設者系統,點選建設者註冊企業登入入口,進入企業版(企業首次註冊,需填寫企業詳細資訊並儲存提交), 點選左側目錄樹中的“初始註冊”,點選申報狀態旁邊的“匯入個人申報資訊”,在彈出的網頁中,瀏覽個人資訊儲存位置並上傳資料檔案,匯入成功後,個人資訊則處於待處理狀態。
2、審核:點選人員資訊後面的“審核”按鈕,核實人員資訊,包括勞動合同的開始和結束時間等,核算正確後點選**下方的“儲存”按鈕,完成對企業的審核。
3、舉報:將人員姓名前方框倒置,點選舉報按鈕(申報狀態右側水平條中舉報按鈕為黃色),已向主管部門舉報的人員,舉報成功人員處於審核狀態。
2. 如何註冊二等建構函式:
1)申請人可自二級建築工程師資格證書頒發之日起3年內申請初次註冊。逾期未報名者,應提供相應的專業繼續教育證書,學習內容應符合建設部關於註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的規定。 初始註冊有效期為3年。
2)申請初始註冊,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1.建造師II註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2.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明影印件;
3.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件(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除外,同下列規定),用人單位資格證書影印件;
4.逾期申請初次註冊的,應當提供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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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填寫個人版,填寫完畢後再提交給企業,公司只需要審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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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填寫個人版,填寫完畢後再提交給企業,企業只需要審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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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類建築人初始登記申請表》;
2、資格證書、身份證、學歷證書影印件;
3、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件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係證明;
4、初次註冊申請逾期的,應提供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影印件;
5、企業資質證書影印件乙份;
6、初次註冊申請與多專業註冊同時申請的,還應當提交註冊施工師專業類考試合格證書影印件;
7、凡符合國家指導標準且二級建設者登記管理系統內無個人資訊的外省登記人員,應提交原省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未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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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畢業證、勞動合同、單位資質、畢業證和建築工程師專業需要不同年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