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了舉證時效制度及相關問題。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未在舉證期限內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 人民法院不對當事人在期限內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辯論。
但是,另一方同意對證據進行盤問。 當事人追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請求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第三十五條 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係性質或者民事行為的效力與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認定不一致的,不適用本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限制, 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變更訴訟請求。
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新的舉證期限。 第四十二條 當事人在第一審程式中提供新證據的,應當在一審審理前或者審理期間提交。
-
需要重新交付。
還給出了辯護期。
-
法律分析:原告可以向法院變更訴訟請求,被告不同意原告變更訴訟請求的,可以提出反訴。 當事人追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請求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答辯。
當事人在法院調查結束後提出減少訴訟請求金額的,減少的請求金額部分的案件受理費由變更訴訟請求的一方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 被告可以承認或反駁訴訟請求,並有權提出反請求。
《訴訟費用支付辦法》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結束後提出減少訴訟請求金額的,由變更訴訟請求的一方承擔減少的訴訟請求金額部分的案件受理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八十條 因當事人申請追加或者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追加當事人等原因,案件不符合小額訴訟請求條件的,適用簡易程式的其他規定進行審理。 對前款規定的案件,應當按照普通程式審理的,裁定改為普通程式。 在審判中適用簡易程式或者普通程式的其他規定之前,在犯罪嫌疑人確認事實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不得再提出證據或者進行辯論。
-
法律分析:是的。 新增權利要求是一種修正權利要求。
依法要求變更。 在訴訟中,可以變更請求,被告可以要求答辯期限和舉證期限。 建議在**之前改一下,以免對方在法庭上要求答辯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 被告可以承認或反駁訴訟請求,並有權提出反請求。
第十四條 當事人追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請求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交。
第一百五十六條 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提出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請求或者第三人提出與案件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審理。
-
變更封面訴訟請求的法律規定包括《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訴訟請求權是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提出並請求人民法院確認或者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範圍,即一方當事人通過皮衫人民法院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實體權利請求。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 被告可以承認或反駁訴訟請求,並有權提出反請求。 第一百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審理:
(一)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證人出庭、收集新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補充偵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
民事訴訟程式如下:
1、原告起訴;
(二)起訴書受理後,應當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
3、被告在15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交原告。
(四)對決定審理的案件,法院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的陳述; 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對證人作證,宣讀未出庭的證人證言; 製作書面證據、物證和視聽材料; 宣讀鑑定結論; 宣讀驗屍記錄;
6. 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人的發言; 被告及其訴訟人答辯; 第三者及其訴訟當事人的發言或答辯; 互相辯論。 在法庭辯論的最後結束時,主審法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者的順序徵求各方的最終意見;
(七)法庭辯論結束後,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在作出銷售決定前可以進行調解的,也可以進行調解,不租栽培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8.宣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修改訴訟請求。 被告可以承認或反駁訴訟請求,並有權提出反請求。
第140條.
原告提出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請求、第三人提出與案件有關的訴訟請求的,可以合併審理。
如果公司變更營業地點,需要持新營業地點的房屋租賃合同向工商局申請,不要寫申請,而是到工商局填寫公司營業地點變更申請表。 股東大會決議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應根據貴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
1. 確定改變的意圖。 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主要是為了了解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基本情況、轉讓方所在公司及股權結構、轉讓方的通知義務、股權轉讓份額、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取得股東身份的時間、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實際交接程式、股權轉讓前後公司債權債務的繼承情況、股東轉讓的權利義務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