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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是證人,證人不得在訴訟程式中發揮任何其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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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b。 目睹明顯暗示的是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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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分為委託辯護和指定辯護。 法院根據法律和被告的地位或情況指定律師或其他公民為被告辯護的制度。 在中國,它是由人民法院任命的。
指定的辯護人通常由律師任命,這種型別的辯護人稱為指定辯護人。
(一)應當指定辯護人的情況。
(一)被告人為盲人、聾人、啞人;
(二)被告人是行為能力有限的人;
3.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這裡所說的未成年人,是指犯罪時的未成年人,犯罪時的未成年人,審判時年滿18周歲的人不包括在內;
4.被告人是可以被判處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抗辯情形的情形。
公訴人出庭檢察,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案件,可以指定辯護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還規定了下列七種情形可以指定辯護人:
1、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 麻雀。
2、我實在無經濟**,家庭經濟狀況無法確定;
3、此人確實沒有經濟**,家人經過反覆勸說,仍不願意為他承擔辯護律師費;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經委託了辯護人;
5、有外國國籍;
6、案件影響重大;
(七)人民法院認為檢方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可能影響正確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適用於審判的各個階段,即一審、二審和再審。 應與前述知識點相聯絡:在被告拒絕辯護的情況下,如何處理被告人拒絕辯護的情形。
1.哪些案件應指定辯護人。
1)依照法律規定,應當處理下列情況:
1.被告人為盲人、聾人、啞人、未成年人,未委託辯護人。
2.審判時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3.被告人可以被判刑,而不必聘請辯護人。
2)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指定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委託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1)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
2)該人沒有經濟收入,無法確定其家庭的經濟狀況;
3)他們確實沒有經濟收入,家人經過反覆勸說,仍然不願意為他們承擔辯護律師費;
(四)共同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委託了辯護人;
(五)具有外國國籍的;
6)本案具有重大社會影響。
必須!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凡知悉案情者,均有作證義務”,本學生作為犯罪證人,有權利有義務作證! 而且他的證詞是相當可信的! >>>More
還行。 歷時兩年,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最近發布的紅參、生幹人參、鮮參等人參品種等11個人參品種的鑑定分級,以及5月1日開始實施的人參國家標準, 2009年明確指出,人參不是藥,而是會與枸杞、山藥、百合等常見成分一起出現在藥膳產品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