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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屬於老爺子和老太太的共同財產。 老人去世後,如果老人沒有遺囑,屬於老人那部分的房子可以繼承。
2.對於老人家的那部分,老太太和三個孩子在繼承時平分。 如果老太太想處置房子,她只能處置屬於她份額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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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完整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2。如果老人不立遺囑,依法由直系親屬繼承,按照你的陳述,老太太應該擁有50%的財產權,剩下的50%的財產權由老太太和3個孩子繼承,這是每個人的佔有權。
3。所以老太太沒有完全的權利處置它。 (注意:。
不同地方對房管部門的處理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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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問題而言,老太太只要頭腦正常,意識清醒,就有權利。
希望你能問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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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是老太太和老太太的共同財產,老人去世後,他的全部50%的股份將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即由老太太和3個孩子繼承,他們每個人。
2.老太太有50%,如果她繼承了老太太的份額,老太太的份額可以自由處置。
3.如果要獲得全部產權,則需要放棄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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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老太太只能處置自己的那部分,也就是把財產一分為二,一半是老太太的遺產,另一半是老太太的個人財產,如果老太太不留下遺囑指定繼承人,那麼遺產就由老太太和她的三個孩子來分割, 一般平分,即每份財產1 8,即老太太有權控制其財產份額5 8,可以立遺囑或贈與給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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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死後沒有留下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那麼房子就屬於遺產,老太太和她的子女有權繼承。 具體如下:
因為是共同財產,老爺子和老太太還活著,一半;
老人去世後,他一半的財產將成為遺產,平均分為n份:老太太,每個孩子,老人的父親,老人的母親,他們每人將獲得乙份;
如果老人的父母在他去世時年事已高,則意味著老人的父母可能已經不在人世,如果老人父母的檔案不在檔案範圍之內,可以向公證處申請忽略老人父母的繼承權, 並認為老人的父母自動放棄了繼承權;
如果老人去世,老人的父母一方先於老人去世,而另一方還活著,並且沒有放棄繼承權,則已故父母的遺產部分將傳給其子女,即老人自己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將按人均分配遺產;
以上步驟需要經過公證處批准的法律程式,之後公證處可以在出具繼承證明之前收集所有材料,並將房屋從繼承轉換為財產,然後才能投入市場流通,例如出售。
簡單來說,只要老人不立遺囑,說不給孩子繼承權,那麼孩子就有權繼承老人的部分遺產。
但要小心成為遺產的一部分,舉幾個例子來說明:
情況一,老太太和老太太只有乙個兒子,老太太老了,父母早就去世了,所以老人死後,就留下房子的1 2作為財產,這1 2就平分給老太太和兒子。 最後,老太太拿到了房子的3 4,兒子拿到了1 4。
如果情況 1 中有 n 個孩子,則財產的 1 2 除以 (n+1) 是每個孩子的繼承。
在第二種情況下,老太太和老太太只有乙個兒子,而老太太的父母還活著,那麼老太太+兒子+老人的父親+老人的母親平分1 2的財產,兒子可以得到1 8。 老人的父親,老人的母親,各得1 8。
在第二種情況下,如果老人的父母一方去世,而另一方還活著,則該人的遺產將傳給他們的子女,即老人的兄弟姐妹1 8。
大概情況是這樣的,老太太總是會分一半以上的遺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老太太最多會得到3個4分,最少分一半一點。
無論如何分割,遺產都可以放棄,當事人需要在清醒的前提下自願放棄,放棄的部分會自動退還給其他繼承人分割,如果其他人都放棄,房子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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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遺囑,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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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繼承,配偶和子女作為一階繼承人,平分已故老人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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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權利,老太太也有權利,也就是說,老人遺產的繼承人是老太太和孩子。 更重要的是,就像在這種情況下,您需要先生育才能繼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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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房子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老爺子去世後,房子分為兩部分:老太太和老太太,老人的份額一般由老太太和她的孩子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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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由老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平均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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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有繼承權,但老太太也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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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的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後代代位繼承。 代位求償的繼承人通常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的遺產份額。
根據法律規定,死者(祖父的孫子)的子女享有代位求償權,父親代位繼承父親的份額,因為祖父有六個孩子,那麼他可以繼承六分之一的份額。
第十三條 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按同一順序,一般應當相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每個人的遺產份額也是固定的,最終也由法官根據具體情況自行決定。
綜上所述,祖父的孫子享有代位求償權,繼承父親的遺產份額,具體份額取決於法官的最終酌處權,一般會有1 6的繼承金額。
附錄:無論死者的子女多大,他們都有代位求償權。 最終份額由法官酌情決定。 可能是爺爺的子女承擔了撫養的義務,雖然死者先死,但也可以分享1 6的遺產。
奶奶不知道自己是否還活著,如果她還活著,這個財產的一半份額是奶奶的,另一半份額由法定繼承人繼承,此時,奶奶也是繼承人之一,孫子只能繼承1 7份額的一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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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序如下:
爺爺去世——父親去世(繼承手續尚未辦理) 此時,父親的子女行使代位求償權,可以將父親的繼承權繼承給祖父。
爺爺去世——父親去世(繼承手續已完成) 此時,父親的子女對父親行使繼承權,具體繼承人包括子女和母親。
父親之死——祖父之死 此時,父親的子女行使代位求償權,可以繼承父親對祖父的繼承權。
這種繼承方式在繼承法和相關解釋中都有明確規定,基本沒有反駁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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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祖父沒有未亡配偶,也沒有遺囑 在沒有遺贈和贍養協議的情況下,六個子女平均分享財產。
2.繼承人不僅要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還要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 他的全部遺產應優先償還,以清償他的個人債務。
3.如果子女在祖父去世前死亡,其子女(孫子女)享有代位求償權。 這可以等同於孩子沒有死亡的事實。
3.第四條的理由不影響代位求償權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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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就是:
這個例子有三代,第一代是爺爺,第二代是爸爸(在爺爺之前去世),第三代是我(即14歲)。
根據《繼承法》第11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子女的後代應當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的遺產份額),因此在祖父去世後,由於“父親”早已去世,“我”有權繼承“父親”本應繼承的那部分“祖父”的遺產。
同理,你的問題很清楚,這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與“我”是否支援“爺爺”無關。
也可以理解為,“爸爸”作為第一繼承人,繼承了“爺爺”的遺產,但既然“爸爸”已經不在人世,這部分遺產就立刻由我“繼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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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位求償權方面,有繼承權。
《繼承法》及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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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孩子平分房子。
如果子女先於祖父去世,則子女的子女可以繼承子女有權獲得的遺產份額。 這是代位求償權。
孫子孫女也可以在 14 歲時繼承,因為他們代替父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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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繼承法對這個問題有明確的規定,沒有爭議。 我不知道提問者還想知道什麼,你還在這裡挑逗人們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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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繼承權,屬於代位權,因為母親有繼承權,即使她死了,她也會有平等繼承權,所以她的子女可以繼承她的那部分權益,除了“爺爺”有明確的遺囑,表示不會給他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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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看繼承法。
你奶奶還在嗎? 如果你還在,你必須先把一半給你的祖母,剩下的一半將由你的孩子繼承; 如果你的祖母走了,你的孩子將繼承它。
第三個問題是,他有權繼承和代位繼承父親和母親,繼承應該繼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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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你們三個人同意,完全可以按照你說的“娘兄放棄,我繼承”來處理。
2.你父親的遺產,你的母親和你的兄弟都是一級繼承人。
律師劉昭彥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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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親留下的房子是屬於他還是父母的共同財產是有區別的,如果是父親的個人財產,你、你的母親和兄弟作為第一繼承人分割; 如果是父母的共同財產,則將財產份額除以2(減去母親的份額),剩下的1 2將由您,您的母親和兄弟繼承。 (由此你可以計算出你兄弟的份額);
2、如果母親想把財產留給你,可以立遺囑分割屬於她的財產(如果實在不放心,也可以做公證:公證遺囑);
3.至於你哥哥的那份,你可以讓他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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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朋友,媽的說法不正確。 你的母親和你的兄弟是一級繼承人,每人獲得你父親三分之一的遺產。 如果你單獨看房子,你擁有房子的六分之一,你哥哥有六分之一,你母親有三分之二。
在這裡,我想提醒你看看你母親和你的兄弟之間的關係。
繼承不僅僅是購買和出售房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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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繼承問題。
父親留下的財產一般是父母的共同財產。 在你父親去世後,財產現在應該在你父母面前分配,一半是你父親,一半是你母親。 也就是說,你父親的遺產是財產的1 2,而不是全部財產。
至於繼承問題,你、你的母親和你的兄弟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並且擁有相同的遺產份額,即你們每個人都有 1 3 的遺產(1 2 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你母親有 1 2 1 3 2 3 整個財產,你和你的兄弟各有 1 6。
2. 關於您的問題。
放棄繼承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
在你和你的兄弟放棄繼承權後,你的母親擁有了全部財產。
你的母親把它轉讓給你沒有法律障礙。
正如你所說,你母親和你兄弟的書面放棄繼承權對你更有利,不支付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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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給三姐弟不需要公證; 轉讓給其中一方或雙方需要對其他兩人或一人放棄繼承權進行公證。
2、但是,如果房屋對房屋未來的出租和出售有影響,則需要將其轉移到姐弟倆的名下後方可處置。 對70年土地使用權沒有影響。
3.良好的轉移。 它很容易管理和使用房子。
4、母親死亡的,應持死亡證明到派出所登出戶籍。 最好在戶口取消之前辦理轉賬手續。
5.對自住沒有影響。
首先,您是否徵得管理辦公室的同意從其他人那裡轉租? 對方與管理辦公室之間的協議是什麼? 其次,您與對方之間的租房協議應按照您與對方之間的約定執行。 您只能支付 52,509 美元的負租金。
房子是四兄弟所有的,所以根據判決製作的產權證明應該是四人的名字。 現在其他三個人都想給你爸爸乙份,因為他們是直系親屬,不是送禮就是做賣,如果是送禮,那麼以後你爸爸會把這套房子賣得更高。 如果你做銷售,那就籤乙份銷售合同,你父親以三兄弟的名義買下四分之三的產權,相當於你父親買了一套120平公尺的房子,首先是看看你父親名下有沒有其他房子,按正常交易收取稅款, 合同可以低,直系親屬內部的買賣不參考市場價格評估。 >>>More
你好,沒有直接的辦法,房產證是她媽媽的名字,那麼正常就是要辦理繼承手續,她父親和她自己都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如果現在繼承手續已經完成,那麼父親那部分財產所有權就是婚後共同財產的新女人有共同所有權, 所以如果想讓新女性沒有房產權,可以暫時跳過房產繼承手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