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班期間,領導讓員工出去給自己買飯,出了車禍,責任怎麼分工

發布 職場 2024-07-11
1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員工直接負責,領導間接負責。 看看你的單位有沒有把“給領導買飯”列入工作範圍,如果有,就算工傷; 如果沒有,受益人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 如果領導不給你賠償,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委員會。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根據你上面所說的,它應該被視為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勞動法規定,在工作期間(包括上下班途中、吃飯時等)發生的任何“事故”都被視為工傷。 本公司應全額賠償。

    如果你去買快餐而不是遵循“通常的方式”,而是選擇另一種,同時你做了其他事情,那麼這件事就不被認為是工傷。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不知道以前算過不算,現在前段時間應該不算了。

    有訊息稱,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將不計算在內。

    工傷:如果不算,那麼員工中午出去買食物。

    它不應該被計算在內,因為午休時間畢竟不算工作時間。

    如果要分擔責任,業主也是主要責任。

    應負責所有賠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這很容易做到。 遵守勞動法就好了。 工作期間發生的所有事情都可以參考勞動法進行回收和補償。 我認為他應該被視為工傷。 必須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被認為是工傷,應該有賠償。 您可以諮詢勞動局。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工傷的一切責任屬於領導層。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工作是直接責任,領導是間接責任。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員工在運送貨物時發生交通事故的,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勞動者追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92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係,提供服務的一方因服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接受服務的一方應承擔侵權責任。 接受服務的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準備向故意或重大過失提供服務的一方追償。 轎車加油服務提供方因服務而遭受損害的,應根據雙方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提供勞務期間,第三人的行為給勞務提供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提供者有權要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要求勞務接受者賠償。 勞動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尋求賠償。

    第1191條.

    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勞動者追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雖然雇員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但他或她不承擔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因為員工正在履行職責。

    勞動者因工受傷的,醫療費用損失等損失由工傷承擔。

    公司還應負責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不需要對員工進行個人補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這通常只能從人道主義的角度來安撫,因為從你的描述來看,老闆似乎不負責任。 1.非工作時間不是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2.傷害有直接原因。 3.受害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劃分情況。 如果車禍不是該人的主要責任,則應將其認定為工傷。 如果該人負有主要責任,則不屬於工傷,責任由自己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您可以以人身傷害為由申請工傷認定、索賠工傷撫卹金或向車主索賠。 如果兩者在傷殘賠償方面沒有衝突,可以申請影印件。 建議諮詢費率辦公室的律師。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這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根據工傷情況進行賠償。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這取決於你們之間的具體法律關係。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工人在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上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單位需要追究責任,如果是員工自己造成的其他事故造成的,單位無需追究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法律分析:如果上班途中的事故不是由個人主要責任造成的,那麼可以同時向肇事者索賠工傷保險金和人身傷害賠償金。 因為在上下班途中,該人在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或火車事故中受傷,他或她不承擔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發生下落不明的事故,包括滑倒;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換乘、客運班輪、火車等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律師分析:要看物業是否經過業主委員會批准,未經業主委員會批准,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房管局物業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業主會議重新選擇物業管理公司。

    法律依據]: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業主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逾期未繳納服務費或物業管理服務資金的,業主信委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 逾期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回。

    經營人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應當承擔協議規定的支付連帶責任。

    產權轉讓時,物業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應當結算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管理服務費。

相關回答
25個回答2024-07-11

老闆是否負有賠償責任,應結合以下情況綜合評估: >>>More

24個回答2024-07-11

因個人恩怨原因造成的,不認定為工傷; 如果雙方因履行工作職責而發生衝突,並發生肢體衝突,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公司管理不善負部分責任,暴力肇事者負主要責任。 被確定為工傷的,公司還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如果不是工傷,施暴者有責任賠償妹的經濟損失。

34個回答2024-07-11

有勞動法支援你,去和單位協商,如果單位不發工資,你可以直接去勞動部門投訴,會有滿意的答覆。

15個回答2024-07-11

醫療費用按照當地醫療保險的規定繳納,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More

16個回答2024-07-11

腰椎間盤突出症一般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因為如果是因為自己久坐不動、不活動而久坐不動,也可以構成腰椎間盤突出症,而且不僅僅是因為工作而致病,職業病法規中也沒有腰椎間盤突出症的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