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前女友纏著我花的錢怎麼辦 20

發布 社會 2024-07-01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你不同意,孩子出生後,她應該撫養,但你有義務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因為你是孩子的父親。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數一數你在戀愛期間花了多少錢。

    你也問過他!

    真是個的女人!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在法律上是不負責任的,但在人情方面,她還是應該負責的,你可以給她錢。

    然而,有些女孩利用懷孕來欺騙自己的感情。

    總之,對她負責! 像個男人!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談戀愛時吃喝玩樂,用的錢屬於生活消費; 就像你請朋友吃飯喝酒,你不能要求你的朋友還錢,你自然也不能要求對方還錢。 此外,你為對方購買的衣服、手機等,都是給予的行為; 根據法律規定,捐贈行為一旦完成,就不能撤銷,自然也不能退還。

    1、要求對方退貨沒有法律依據。

    第二,如果對方主動給你恭喜,那也沒關係。 如果對方自願歸還給你,或者作為分手的條件歸還給你,那也沒關係。 只要是另一方自願的,法律就不會干涉。

    並非所有在戀愛期間產生的費用都可以被視為“情感消耗”,而不會產生任何法律後果。 這是一男一女在戀愛期間形成的一種特殊關係,在此期間,金錢被寄出,其真實意圖是進入婚姻。 在一段關係中,如果不能證明是為了結婚而故意贈送的,對彼此價值不大的禮物,應視為普通禮物。

    在戀愛期間,婚姻關係中大額財產的贈與,應視為有條件的贈與,如果不能達到結婚的目的,接受大額財產的一方應退還財產。

    愛情本身是一件很甜蜜的事情,但在戀愛初期,特別是在經濟交流的過程中,雙方都要保持理性,充分考慮貸款的目的、金額的大小、還款能力、對方的性格,以及可能的風險等因素,保持警惕, 謹慎借貸,不要被愛情所迷惑。發生糾紛時,必須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不得採取對雙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給糾紛解決增添一層桎梏的激烈措施。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總結。 應該再來。

    按理說,無論金額大小,無論兩個人有什麼樣的關係,借來的錢都應該全部歸還。 在戀愛期間,男人和女人為了增進關係而互相捐贈財產是很常見的。 然而,並不是每一對戀人都能順利喜結連理,一旦分手,有的人看好,有的人必須比較,隨之而來的就是戀愛過程中的財產糾紛。

    我應該要錢花在我的前女友身上嗎?

    應該再來。 按理說,無論金額大小,無論兩個人有什麼樣的關係,借來的錢都應該全部歸還。 在戀愛期間,男人和女人為了增進關係而互相捐贈財產是很常見的。

    然而,並不是每一對戀人都能順利喜結連理,一旦分手,有的人看好,有的人必須比較,隨之而來的就是戀愛過程中的財產糾紛。

    如果您覺得有幫助,請豎起大拇指,謝謝。

    你好。 你好。

    在前女友身上花了幾十萬,還因為劈腿而分手,要不要這筆錢?

    那肯定是這樣,但如果她不想歸還,那就不好要求了。 因為你給這個,而不是借給她。

    那該怎麼辦呢?

    她一定說過沒有錢。

    應該沒有別的辦法了,她不想回去,或者沒有辦法。

    可以起訴嗎?

    你可以找乙個專業的律師來諮詢,看看你是否可以收集一些證據來起訴。

    什麼樣的證據!

    例如,傳輸記錄。

    或者更確切地說,有證據表明他像你一樣要錢。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花錢,分手後能收回嗎?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男方在戀愛期間為女方花的錢,一般在分手後不能退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禮物,其他消費視為自願支出。

    《民法典》第657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權利轉讓前撤銷贈與。 前款規定不適用於與依法不得撤銷的同等方式,具有救災、扶貧、扶殘等公共利益或道德義務性質的公證贈與合同。

    解除同居關係後如何分割財產。

    從上述司法解釋可以看出,未婚男女同居發生糾紛,一方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分割請求是為了雙方在同居期間的財產,法院應予受理。

    雙方在同一房屋居住期間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財產,按普通共同財產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經婚姻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解除同居關係時,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購買、拆遷的財產,按普通共同財產處理。

    什麼是“共同收入”,一般認為,構成同居雙方共同財產的“共同收入”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雙方共同生活,這是形成共同關係的基礎; 二是雙方共同合作、共同經營或管理,這是共同關係出現的前提。 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才能構成共同收入,否則應視為個人收入。

    什麼是“一般共有”,即共同所有制,即雙方在同居期間共同購買的收入和財產,無論雙方出資多少,雙方均享有所有權,無份額,同居關係終止時雙方原則上應平分。

    在司法實踐中,下列財產一般被認定為不屬於同居雙方的共同財產:1、同居前一方的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領取的醫療費、傷殘補助金; 3、一方在同居期間繼承的財產或贈與取得的財產; 4、一方生活用品。

    同居雙方能夠就共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的協議辦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原則上,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男方在戀愛期間為女方花的錢,一般在分手後不退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禮物,其他消費視為自願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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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個回答2024-07-01

如果你想幫助她,你可以信任她。

然後借用它。 我的前女友也經常向我借錢,我每次都借給她。 >>>More

13個回答2024-07-01

分手不是開玩笑 畢竟你們在一起已經很幸福了 如果現在和他分手,你會覺得乙個人害怕,寂寞,寂寞隨之而來,但我覺得你可以試著愛上別的男生,既然他能做到,你也可以做到,但這是冒險的舉動, 你要想清楚,我什麼意思,如果他以後還是這樣,你可以考慮我的建議,這樣你和他分手,至少要有寄託,有依賴,不會讓你感到寂寞寂寞,不會覺得很痛苦,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33個回答2024-07-01

為了保證她自己的安全,你不能乙個人相處,找共同的朋友來安慰和開導她,這段時間不要有現在的。

11個回答2024-07-01

我覺得她想要你的關注,她想和你和解。 不過不好意思直接聯絡,我想讓你這樣關注她,她沒有別人,只是敲一敲門告訴你,我覺得現在就看你了,如果你也想和解,積極回應,如果你不想再聯絡,就裝作沒看到就行了。

19個回答2024-07-01

愛情是純潔的,但婚姻是複雜的。 我不知道什麼樣的家庭原因不能在一起,但我想說的是,當你遇到乙個真正愛你的人時,不要放手,盡可能地給她幸福。 既然你的女朋友在相親時告訴你,就是要求你不要放棄她,暗示她還是愛你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