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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是系統認知。 系統化意味著各種認知觀點之間存在相關性,並且在邏輯上是自證的。 因此,不是任何觀點都可以稱自己為哲學。
哲學上的工作有兩種,一種是追溯因果關係的起源,產生新的認知,這是形上學,另一種是分析已經認識到的各種因果關係是否統一、邏輯上自洽,從而判斷認知是否錯誤。
那麼,乙個邏輯是否需要依賴其他邏輯才能形成呢? 如果是這樣,第乙個邏輯理性是如何產生的? 如果不是,邏輯理性怎麼可能在非邏輯的、非理性的事物中形成呢?
因此,理性總是先驗地假定它的認知是正確的,直到出現矛盾或悖論,才判斷出原來的決定邏輯是錯誤的,這就是辯證思維。
這就是為什麼,從邏輯上講,你只能確定什麼是錯的,但你不能得出結論,沒有錯的就是對的。 正確與否,最終只能通過實驗或實踐來證明。 哲學意義在於,首先,邏輯可以發現錯誤,以確定要練習什麼,其次,當練習錯誤時,分析錯誤的原因。
辯證法是辯證思維的運用,即通過正負對立面的邏輯統一,發現矛盾或悖論,從而分析判斷認知中是否存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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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邏輯是人腦的邏輯推理,用人腦推理,從唯心主義出發,從人們掌握的知識出發進行推理。 辯證邏輯是按照辯證法進行推理,即兩個相互對立的矛盾之間的鬥爭,而根據世界運動的規律進行推理,辯證邏輯的本質是從唯物主義的觀點進行推理,乙個實體會自我否定,會朝著否定自己的方向運動,通過自我否定, 量變將達到質變,成為另一種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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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邏輯是,第一步是發現一件事,第二步是發現另一件事,這兩者是矛盾的,第三部分發現這兩者是一回事,而這個東西是這樣變化的。 總而言之:積極的,消極的,結合的。
這種組合不是簡單的正負的總和,組合不同於正,負也不同,組合是普遍的東西,但規定性與正負是一樣的。 而當我們把握這個東西到這個程度時,正負的規範性似乎被遺忘了,但並沒有真正被遺忘,它仍然包含在其中並被儲存下來。 黑格爾對這種遺忘和儲存的方式有乙個術語,叫做放棄,即放棄和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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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邏輯的本質是說等於不說。 也就是說,不管說不說,誰說了算,你都拿不出所謂的“辯證法”的答案,答案就在於誰是問問題的人,誰是問問題的人,誰手裡有**。 因此,所謂辯證邏輯,是統治者愚弄百姓,同時又用強硬的言辭和理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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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最終目的而言,認知法則和必然法則的表達和遵守是形式邏輯的物件。 傳統邏輯定義了形式邏輯,形式邏輯不僅缺乏最終目標,而且缺乏認知規律。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個定義,很明顯這個定義的範圍太窄了。
傳統邏輯定義形式邏輯,定義項思維形式的出現並不排除其他自然語言具有形式,因此定義術語的範圍過於寬泛。 不管定義項的範圍是太窄還是定義項的範圍太寬,傳統邏輯都主張術語的定義根本不等於定義的項,所以傳統邏輯中形式邏輯的定義是完全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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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對抗,乙個有效的邏輯結果,必然要經過各種辯證過程,從而始終實現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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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不是同乙個系統。 前者是基於外部獨立機構推理的前提,並以靜態的方式思考。 後者是從事物內部矛盾的運動的角度來思考的。
辯證法是相對於形上學而言的,形式邏輯是靜態思維的體系。 形式邏輯不是動態思維,是邏輯思維的初級階段,而辯證邏輯是邏輯的高階階段。 乙個相當於初級數學推理,乙個相當於高階數學推理。
在論證時,要注意兩種邏輯推理的結合和區別。 推理中的錯誤往往是兩種邏輯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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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告訴我們:形上學是關於事物的科學; 辯證法是關於運動的科學。 (這裡的形上學是指邏輯推理')。
兩者適用於不同的類別,乙個是事物,另乙個是運動。 如果你用得對,那都是科學,如果你用錯了,那都是謬論! 偉大的物理學家艾薩克·牛頓說
物理學,當心形上學! 這就是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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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邏輯與形式邏輯的區別在於,辯證邏輯總是強調命題的前提、條件和相對性。 另一方面,形式邏輯往往追求乙個普遍的、無條件的和絕對正確的命題。 可以看出:
“張三壞”的前提是講他貪財貪欲的品質; 《張三豪》的前提是講他的義之本; 同理,張三的品質也是由時間的條件和前提轉移的。 也就是說,辯證邏輯在給出命題時給出了一定的前提條件。 這也符合辯證法的原則之一:
一切都是由條件轉移的,矛盾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為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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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邏輯的應用領域不同,客觀的或經驗的,我們必須遵循形式邏輯,形上學的先驗只能走辯證法,因為每個人的標準情況不同,或者每個人的區域性環境不同,或者客觀存在的多樣性決定了區域性複雜性和缺乏統一認知的可能性, 這必然導致人類認知的不一致性和相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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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發現了時間的東西,然後我們發現了空間的東西,最後發現時間和空間是一回事,也就是說光速是恆定的。 相對論實際上是哲學辯證法的物理應用。 我們想知道為什麼相對論很難理解,康德對此解釋得很好,因為相對論所闡述的東西還沒有進入我們的經驗,普通人看不見、摸不著、摸不到、摸不到、感覺不到,也就是說,對於普通人來說,相對論是形上學,而康德的觀點是形上學思維不能應用形式邏輯, 而且必須是辯證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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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辯證法與邏輯並不衝突。 邏輯可以是定律,而辯證法是一對相反的定律。 如果某一定律的威力更大,那麼事物就體現了與該定律相對應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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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法是結合當下現實或已經過去的事物,經過分析、辨別和辨別後,選擇合理而適當的決定。 邏輯推理的範圍可以基於事實,可以事先的虛擬假設,也可以通過類比進行合理和適當的選擇。 邏輯推理包括辯證法,也是辯證法的擴充套件和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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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本質是一種動態平衡,即動態平衡具有向兩個相反方向發展的趨勢,比如人體的新陳代謝,比如氣候,要描述這種平衡,需要用辯證的方法,辯證思維來控制事物的整體。 邏輯思維對區域性單一事物的本質是有效的,它是一種線性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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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知識認知,是人類思維外在+內在共同作用和輸出的產物,因為人類的認知是有缺陷的(內部的)或外部事物的相對可變性,它導致人類輸出的知識有缺陷或不完整的產物(這是永久性的),使認知始終處於進行之中,可以進行, 辯證法就是確認理性與結果的規律(因果關係),所謂多重確認,用分析認知,辯證論證的意思是“變化”二字,即分析的雙向性,即事物的雙向性或糾結性,是認知試圖綜合自身缺陷並與事物本質相聯絡的一種方式, 而且是每一步都雙向思考或繞圈思考(思維的尺度單位),邏輯推理的尺度可能更大,其可逆性也是一樣的,但是 我不知道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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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法包含邏輯推理,邏輯推理本身存在於辯證法中,是辯證統一的關係。 不能從形上學的角度來考察運動發展的心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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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立是統一的,理論是死的,人是靈活的思想家,沒有解決不了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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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驗辯證邏輯的例子:我們知道乙個杯子,為什麼我們把杯子當成乙個東西,因為先驗的辯證運動形成了,杯子的大小、顏色、質地等屬性都是先天無意識的移動,被拋棄了,也就是說,我們已經知道了杯子在自然界中的n個多重屬性,卻忘記了它, 而現在看來,我們只知道杯子是乙個東西,乙個存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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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人選擇辯證......只有在沒有其他辦法的情況下辯證法只是乙個技能差的人手中的權宜之計。 ——《悲劇的誕生》,德·弗里德里希·尼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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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是很多空話,因為真的“沒有一種方法可以得到它”。 如果辯證法不能否認“沒有辯證法”,那麼就沒有真正的“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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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是一切哲學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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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也談到了辯證法,唯物主義是劃時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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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邏輯是對演繹推理及其規律的研究,包括對術語和命題形式的邏輯性質的研究,對思維結構的研究,以及對必然性的研究,它為檢驗有效和無效的推理提供了標準。 它總結了人類思維的教訓和教訓,以保持思維的確定性為核心,用一系列的規則和方法幫助人們正確思考和表達自己的想法。
問題。 簡單明瞭,通俗易懂,看起來更貼心。
一種非黑即白的思維邏輯,即線性思維。 形式邏輯認為,存在著乙個普遍的、不言而喻的、不言而喻的標準,它自然而然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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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推理是從乙個或多個已知判斷中推導出未知結論的思維過程;
然而,論證是一種作者能夠用論據證明論證的方法。
其次,兩者之間有乙個相似之處:論證的過程是乙個或多個推論的過程。
最後,兩者的區別在於:
在推理完成之前,推理的結果是未知的; 論證的論證是在論證開始之前形成的,即使論證是針對尚未證明的判斷提出的,這個判斷也先於論證過程;
推理過程中涉及的要素,有的是結果的原因,有的是結果的條件; 論證過程中涉及的論證(即乙個或多個推論的結果)都是論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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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是從乙個或多個已知判斷中推導出未知結論的思維過程。
論證是一種作者能夠用論據證明論證的方法。
兩者之間有乙個相似之處:論證的過程是乙個或多個推論的過程。
兩者的區別在於:
1、推理結果在推理完成之前是未知的; 論證的論證是在論證開始之前形成的,即使論證是針對尚未證明的判斷提出的,這個判斷也先於論證過程。
2、推理過程中涉及的要素有的是結果的原因,有的是結果的條件; 論證過程中涉及的論證(即乙個或多個推論的結果)都是論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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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邏輯與形式邏輯的區別主要在於內容、規律、功能。
1.內容上的差異。 形式邏輯就是從具體思維中抽取思維形式作為研究物件,只研究思維形式而不設計思維內容。 起點是概念,但它並不關心概念是如何形成的。
使用概念時,要求概念清晰,從質量兩個方面對概念進行定義和劃分,以保證人們能夠準確把握和運用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避免因概念混淆而造成思維混亂和詭辯。
2.規律的差異,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都討論矛盾,但它們對矛盾的理解存在著本質的差異。 在形式邏輯中,矛盾律被認為是乙個不言而喻的規律,它的表達是a不是非a,也就是說,在同乙個思維中,具有矛盾關係的判斷不可能同時是真的,其中乙個一定是假的。
對同一事物的判斷不能說既是它是什麼,又不是它是什麼。 在辯證邏輯中,一切事物都是對立的和統一的,是客觀存在決定了主觀認知,矛盾不僅是普遍的,而且是轉化的,所以它是在一定條件下,也不是在一定條件下,重點是矛盾轉化的條件。
形式邏輯假設條件不變,或者在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研究問題。 另一方面,辯證邏輯承認條件隨著事物的運動而變化,並討論了發展中的運動問題。
3、形式邏輯在功能上的區別與基本要求是澄清概念,引導人們適當運用概念,避免分歧,避免詭辯; 這樣,在概念清楚、參照物清楚的前提下,從真前提出發,在遵循邏輯規律的條件下,進行邏輯推理,得到有效可靠的論證。
形成乙個合理、有根據、有充分理由的可信概念,避免依靠直覺和主觀假設得出結論。 辯證邏輯是批判的,恩格斯說,在辯證法哲學中,沒有任何重要的、絕對的、神聖的或權威的東西,所有這些都是暫時的。
客觀事實高於認知,辯證邏輯教導人們從世界的角度來理解世界,從發展的、聯絡的、綜合的角度看問題和解決問題。
哈哈! 期末考試馬上就要到了,死亡就在死亡的邊緣,我們也要檢驗一下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原理。 順便說一句,我在問"唯物主義、辯證法、認識論。 哲學是幾個版本,你可以全部問。 哈哈! 開玩笑
客觀辯證法是指客觀事物或客觀存在的辯證法,即客觀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聯絡的形式呈現的各種物質形態的辯證運動和發展規律。 主觀辯證法是指人類認知和思維運動的辯證法,即以概念為思維細胞的辯證思維運動和發展規律。 >>>More
大學生活不僅關乎曠課,還關乎創造價值。 曠工並不一定意味著它不創造價值,也不一定意味著曠工不一定要缺勤才能創造價值。 如果你為了創造價值而逃學,很難說結果會是什麼。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