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所有權問題! 財產所有權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7-29
1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我想問一下,如果你的父親在去世前決定把房子留給你,他有沒有書面遺囑,或者雖然是口頭遺囑的形式,但有證人可以證明,如果有,那麼房子當然是你的,你母親無權處置它。 但因為房子現在在你母親的名下,你可能要注意你母親沒有處置它的權力,因為從外面看,外人並不知道房子的真正主人。

    如果沒有這樣的事情,房子就會分成兩部分,因為當你父親去世的時候,房子可以分成兩部分(如果你父親的父母已經不在了),也就是說,你和你母親各有一半50,現在你母親第二次結婚了, 即使沒有財產公證,她的所有財產也是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她去世沒有遺囑,財產將在你、男人和他的女兒之間分配,即房子的 50%。

    現在,按照你的要求,我覺得你可以先讓你母親把房子轉到你名下,單方面把你擁有的那部分給你,你就可以和你母親溝通了,畢竟你父親生前就有這個安排。

  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首先,你需要知道你父親去世時財產的繼承。 根據法律規定,財產屬於你的父母,一半屬於你的母親,一半屬於你的父親。 如果你的父親在遺囑中將財產交給你,你可以繼承你父親的財產份額,你的母親將各自擁有一半的財產。

    如果沒有遺囑,根據法律規定,你父親的一半財產屬於你和你母親。

    其次,母親再婚時,母親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依法不屬於再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再婚丈夫無法獲得該財產權。

    第三,還有乙個問題是,母親再婚後家裡的男女孩是否有權繼承。 如果你的母親再婚,而女孩是與你母親同住的未成年人,根據法律,女孩有權在未來繼承。

    第四,在你父親去世後,該財產目前由你和你的母親擁有。 只要你母親同意,她就可以把他擁有的股份給你,並辦理轉讓手續。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房屋所有權屬於房屋證名下的丙,按照杜正志的程式,乙不能用房屋還債。 除非通過。

    回到其他方式後,先將名稱 C 的答案照片替換為 B,然後才能替換。 因此,在買房的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不能潦草的,它代表了房子的最終所有權,房子照片是誰的房子是任何人的,其他人不能用於其他目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不能直接轉給家人,房證屬於借款人的兄弟,現在死亡應該是給愛人女兒的,否則不符合現行程式;

    現在第乙個問題是說服他的愛人和女兒將房子的主人換成借款人,如果她不同意,她可以上法庭。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誰的名字是房產登記系統,根據你的描述應該是C,同時進行抵押時,是否已經得到C的批准(簽字確認),如果有,那麼就可以用來抵扣房款了, 但投訴人的房產是按照法定繼承權由其子女繼承的,也就是投訴人的女兒,如果要辦理轉讓手續,應該需要讓投訴人的女兒做一些工作。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能否用房子還債,就看房主是誰了。 房屋的所有者不能由誰在BAI居住了很長時間來確定

    鄉鎮的證明並不是最能說明問題的。

    志說服力。 一般來說,誰在房地產證書上寫下名字,誰就是房主。

    還有什麼其他證據證明這所房子是 B 而不是 C? 如果不能證明,只能確定房子是C的,如果是這樣,B怎麼能用別人的房子來還債呢?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不動產是擁有和登記的,即地契上的人就是誰是誰。 所以房子是c的,由她的女兒繼承。 B無權償還他與該房屋的債務。

    如果情況像你說的那樣,那麼B和C之間應該有乙個協議,即B將出示證據,證明C當初為什麼給房子。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C在抵押時簽字 是。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1、房屋所有權包括四項權力:佔有權、使用權、受益權和處分權。 也就是說,業主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和處分所有房屋,包括**、租金、抵押、贈與、繼承,並排除他人的權利。

    房屋所有權等同於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擁有所有權利。

    占有:所有者在不動產的買賣中被行使,但有時也由其他人行使,即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分離。 例如,在房屋租賃的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將房屋的佔有權和使用權轉讓給出租人。

    使用權:房屋使用權是指對房屋的使用權和有限佔有權。 房屋的使用權是通過房屋的租賃或借用來實現的。

    受益權:受益權是所有權的經濟實現。 人們擁有某物是為了在它之上獲得某種經濟利益以滿足他們的需求,而所有權只有在實現這種經濟利益時才是現實的。

    3.法律規定:《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是關於取得所有權的條件的規定,本條的內容是:取得財產所有權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依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手段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自財產交付之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可以看出,在法律沒有其他規定且當事人之間沒有單獨約定的情況下,“交付財產”是取得所有權的條件。 在本條中,“合同或其他方式”是取得所有權的原因。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如果房屋是在婚前全額購買的,則該房屋歸甲所有; 如果是貸款購買的,那麼婚前首付加上還款部分歸甲所有,婚後還款部分歸甲乙共同所有。 因為在事先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婚前支付的房價屬於《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一方婚前財產,不會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婚姻法》規定: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夫妻一方擁有的財產,不得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這主要取決於是婚前還是婚後購買。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合法夫妻,婚姻法規定結婚五年後,無協議離婚,房屋財產屬於共同所有,份額是相對的,你的問題是,業主是A,B只能算是共同擁有人,所以要看時間問題,五年是共同所有,B是共同擁有人, 五年以下,只能屬於A。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要看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註冊前購買屬於A。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再婚房屋的所有權:

    1)婚前財產(無貸款)歸個人所有。

    2)如果另一方在婚前參與償還房地產貸款(含貸款),則可以根據還款金額要求房地產份額。

    3)再婚家庭雙方購買的財產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4)再婚家庭有婚前財產協議。根據協議內容劃分財產所有權。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房產證上沒有必要寫上兩個人的名字,當然,你要用他的名義以丈夫的名義貸款,但財產還是屬於兩個人的,因為根據婚姻法,夫妻存續期間, 家裡的財產收入歸夫妻雙方所有,房子是婚後買的,不管寫誰的名字,雙方都有份。當然,房產證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這不是常見的做法,也不是常見的做法,如果堅持這樣做,恐怕會影響夫妻關係。 (特別披露:。

    我買的新房子用的是老婆的公積金,房產證在她名下,所以沒關係)。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1.你的房子屬於你父親單位的分配,擁有房子的所有權,但沒有土地的權利。 如果你想繼承父親的財產,而你又不是父親單位的內部人,用人單位有權讓你出資一部分(因為房子當年以很低的**率分給了單位員工,是單位福利), 資金的多少取決於你當地的房價和單位的決定。

    2.如果你想申請產權,你必須先去司法局做法醫鑑定,證明你繼承了你父親的財產權。 然後去房地產局辦理轉讓手續。

    3.如果房子涉及集體搬遷,則沒有全額補償(因為沒有土地使用權,只有產權)。

    我的理解並不完全準確,但可以作為參考。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第一種情況:婚前,我男朋友買了一套房子送給我,這份禮物不是合法的禮物,當時,我的名字寫在了房產證和購房合同上,可以直接算是你婚前自己買的房子,是你的婚前財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夫妻一方擁有的財產,不得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也就是說,無論結婚後已經過去了多少年,配偶一方在婚前的財產仍歸配偶一方所有。 所以,如果你和他離婚,房子是你的婚前財產,肯定是你的。

    第二種情況:同上,如果證明上寫上他的名字,那是他的婚前財產,離婚後歸他所有; 但如果你說你有另乙份協議,那就要看協議是如何達成的,根據協議的內容; 這是根據協議內容確認的,處置方式也不同;

    但是,如果協議是在婚前寫的,並且約定他會自願將房子作為個人財產贈與給你,並且婚後不會將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而是作為您婚前的個人財產,那麼房子肯定是您的。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前者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後者真的是你的妻子出售的,你有權申請分割,但你無權取消善意第三方的購買權,即你無權取消交易。

    如果你在離婚時不賣掉房子。 您可以要求拆分,但不一定是拆分拆分。 如果訴訟訴諸法院,法院將根據對家庭的貢獻程度進行分割。

    如果完全是她的,那顯然對你不公平,她結婚期間的工資和公積金都用來支付房子和房款的利息,對家庭日常生活、育兒和教育等方面的投入肯定縮水了。 所以你應該得到乙個部分。 但它不太可能是一半。

相關回答
12個回答2024-07-29

抵押貸款本身是不合法的,所以之後的一切都是不合法的! 您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24個回答2024-07-29

如果你給她買,那就是禮物。

一般而言,它被視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財產。 >>>More

17個回答2024-07-29

1、房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夫妻先拿到50%,然後父親留下的50%的孩子與夫妻平分,夫妻雙方應在子女同意的情況下改名,子女有資格不讓配偶改名, 2、建議子女和配偶,即母親或父親,到辦理房產證的地辦理乙份產權證,即25%的子女也可以申請聯名產權證。這樣,配偶就不能私下更改他或她的名字。 >>>More

8個回答2024-07-29

幾個問題:第一,房子的原主人是誰? 如果原來的房子是你父母的夫妻財產,它應該由你的父母共同擁有。 >>>More

16個回答2024-07-29

房屋登記冊的內容、樣式和管理由國家統一規定。 第二個是權威。 房屋登記冊是房屋權屬和內容的依據,登記機關未經法律程式不得變更備案內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