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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對公司有很好的經濟經驗,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已經和你談過了,現在你迫不及待地想離開,親自和領導談談,你也可以告訴很多同事你要辭職了,這自然是給公司很長意的溝通室。 如果這不重要,請在合同到期時離開。 說你困了是件好事。
如。 我在公司工作了將近幾年,沒有為公司做出絲毫貢獻,我感到壓力很大,身心疲憊。 公司裡到處都是領導,左右都是耳目,工作了半年,言行慎重,必須恭敬,但恐怕我的言行又要被人鄙視,再這樣下去,乙個端莊的七尺高手,身上沒有血跡,在生活和工作上也是無原則的, 辭職的原因之一。
公司想在中國做乙個強人,急需一批高素質的人才,但我是個平庸的人,沒有天賦,沒有品德,素質差,我不忍心在這裡白白拿薪水度過我的日子,我誠懇地要求離開,這是這次辭職的第二個原因。
工作了好幾年,工資微薄,每個月靠親戚朋友幫忙,父母年紀大了,辛苦打拼了一輩子,他們本以為應該享受清府,可是半年沒有送過一分錢,家裡內外也沒有顯赫的親戚, 沒有五尺小孩應門,兩位老人冷冷寂寞,整天面面相覷,精神上和物質上實在是處於劣勢。每次想到這裡,我都不想活了,在外面徘徊了很久,再這樣下去,我和牲畜沒什麼區別! 辭職的第三個原因。
以上三點都是發自肺腑的話,希望大家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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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沒問題,但私營公司不太在乎這個,如果他們在代理機構工作,可能會有點麻煩。 至於解雇的問題,建議您尋找新的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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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超過一定天數可能會導致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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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申請辭職往往不容易,尤其是在體制內的一些工作場所,所以要理性處理,先協商解決,如果沒有強風,只能尋求法律援助。 <>
辭職的原因有很多,無論是工作本身的問題,還是你因為某種原因無法應對,都會是你向公司提交辭呈的理由,但要乾淨利落地離開原來的公司並不容易。 在準備辭職前權衡利弊,同時至少提前30天提交辭呈,為後續工作的交接留出足夠的時間。 否則,公司不會輕易同意辭職離職。
同時,在選擇辭職時,也要考慮用工時簽訂的工作協議是否涉及單方面或雙邊違約。 如果公司不同意在約定的服務期限內辭職,個人方面將涉及一定金額的違約金賠償條款,只有在協商的違約金得到賠償後,才能繼續處理與辭職有關的事項。
如果公司存在某些違法行為,如未按時支付工資甚至拖欠工資、拒絕支付工資、未按照相關規定為員工繳納保險費等,員工有權尋求法律手段來維護其合法權益,在這種情況下,員工甚至不需要提前30天提交辭呈。
如果雙方均未發生上述任何違約或違約行為,則員工仍有權選擇自己的工作崗位,並有權繼續工作或提交辭職信以尋找其他工作。 如果公司不同意辭職,或出於各種原因故意拖延甚至拒絕辭職,工人將不得不採取法律線索為自己辯護。 首先,您必須準備已提交的辭職信等書面材料,同時提供對方已收到的相關證明,如郵件記錄、收到辭職信的簽名記錄等。
同時,也要抓住機會,盡可能地把自己置於有利位置。
雖然我們都知道,我們可以用法律來保護我們合理合法的勞動權益,但我們還是要盡量選擇談判,畢竟勞動仲裁本身會對再就業產生一定的影響。 撇開勞動仲裁本身的成本和精力不談,一旦選擇勞動仲裁,就意味著要和公司、企業對上法庭。
作為合法工作者,我們有選擇自己工作的權利,有用自己的勞動換取相應報酬的權利,當然也有選擇離開的權利,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盡量以談判為重點,輔以勞動仲裁。 這樣,我們既保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也為自己留下了一條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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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摸清公司的底線,強勢展示自己的理性態度,然後按照正常的辭職程式申請辭職,如果公司仍然不同意,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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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同意,那麼就有一些法律手段可以起訴公司,這樣公司就可以同意,公司也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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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提前打出辭職報告,最好的辦法就是通過溝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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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員工工作期間,如果需要辭職,可以向公司提出,一般來說,他可以提前向公司提出,如果公司同意讓員工辭職,也可以批准。
1、員工向公司提交辭職申請是否可接受。
不可以,員工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後,如果辭職報告未註明擬離職時間,則視為擬在30天後離職。
2. 遣散費何時發放?
應在作品移交時簽發;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盲人、熱心者,按照雙方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3.如何談論遣散費。
1. 協商遣散費。
通常,當公司需要你離職時,他們大多會按照n 1的標準補償你(n指你當時在公司任職的年數,1指乙個月的待通知),並給你乙個月的辭職通知。 如果談判失敗,或者公司拒絕付款,那麼就只能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簽訂賠償協議。
職場上人人都知道,自願辭職、辭職、開除是有本質區別的,很可能會影響到你的下乙份工作。 所以在與公司簽訂的協議中,以及在公司的辭職證明中。 請務必表明您和公司已經協商了您的辭職,並確定補償金額和約定的日期。
只有在簽署相關協議後,您才能提交辭職申請。
3. 提交辭職申請。
即使有賠償協議,也必須通過雙方協議在辭職申請中說明辭職原因。 這樣,補償協議和辭職申請可以相互印證,可以幫助您在發生爭議時獲得自己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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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員工無過錯、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等,員工可以拒絕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如果員工因此被迫辭職,他或她可以向公司申請雙倍的補償。
如員工無過錯、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等,員工可以拒絕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如果員工因此被迫辭職,他或她可以向公司申請雙倍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照用人單位每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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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確認您的決定。
首先,確認您的辭職決定是正確和真實的。 如果是因為衝動或其他影響判斷的因素,可以推遲辭職,和上級或者HR溝通,看看能不能解決問題,找到更合適的解決方案。
2.及時與公司溝通。
當決定得到確認後,有必要及時與公司溝通辭職的想法。 你可以寫一封正式的辭職信,提前通知你的同事、老闆、主管,讓他們有時間調整自己的工作安排和人事安排,這樣公司的工作就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
3.提供必要的幫助。
在辭職前,您可以主動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援,幫助公司盡可能順利地完成交接。 如果你有專案或任務需要交接,可以盡可能詳細地寫乙份工作檔案或培訓同事,確保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幫助公司降低因你離職而換人的成本。
4.誠實地表達你的感受。
在辭職的過程中,你可以誠實地表達自己的感受,讓公司知道你對公司的感激之情,也可以表達你的不情願和感激之情。 這可以在辭職信或面試中表達。
總之,辭職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無論是公司還是個人都會有這個需求和權利。 如果您已經確認您的決定是正確和真實的,請在正確的時間與公司溝通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援,公司也應該能夠理解和接受。
先拿到工資,再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從第2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足社會保險,並就勞動關係的解除支付經濟補償。 從離職時間算起,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