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單位無故扣減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
1、到當地人社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需攜帶:立案時仲裁申請表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期限和對方答辯的期限; 然後**開庭,然後你們倆進行調解,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 如果員工對裁決不滿意,他或她可以起訴法院;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如按正常程式辭職,基本工資不予扣除。
-
您好,單位扣員工工資的情況下,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
唉,現在的民營企業就是這樣,很黑。
-
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
-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任何單位都不得拖欠和扣除職工工資。 離職後扣除乙個月工資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
您好,我很榮幸回答您的<>
根據你的問題“乙個月前離開公司可以扣除底薪嗎”,以下是我從法律角度為你分析的結果: 一般情況下,如果辭職不足乙個月,公司可以扣除基本工資,但這要看勞動合同的具體條款。 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辭職不足乙個月的應扣除基本工資的,則公司有權扣除基本工資; 另一方面,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那麼公司就無權扣除基本工資。
-
員工辭職後辭職的,扣除乙個月的工資是不合理的,如果員工按照正常程式辭職,雇主不能扣除員工的工資。 如果員工辭職,他或她不得要求賠償。 但是,如果是特殊職位,工作只能通過辭職來完成。
《勞動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用工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用人單位利益重大損害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者受傷,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三)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不能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並接受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條件出現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下崗。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規定裁員,並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處理被裁撤的人員。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病或因工受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在規定的就醫期限內生病、受傷的; (三)女職工懷孕、分娩、哺乳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宜的,有權提出意見。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的,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 職工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提供支援和幫助。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
法律分析: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隨意扣減勞動者的工資,即使勞動者因個人原因突然辭職,扣除的工資也不能超過工資的20%。 如果雇員自願辭職,雇主可以要求雇員支付一定的補償。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除勞動者的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扣留勞動者的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當由勞動者承擔的一切社會保險費; (三)法院判決、裁定要求扣留的贍養費或者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的費用。
-
法律分析:不合理。 如果員工得知提前員工違反了30天書面通知要求,從而給企業造成損失,企業可以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乙個月辭職,這是合法的。 但是,沒有規定半個月的工資不預支就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與勞動終止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的,可以解除勞動。勞動合同可以在使用期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
-
法律分析:辭職時工作不足乙個月的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具體計算方法為月薪收入、月薪天數、實際出勤天數。 這裡的月薪收入一般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12天。
法律依據:關於員工年平均月工時和工資換算的通知》 第一條 制度工時的計算。
全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50天。
季度工作日:250天,4個季度工作日。
每月工作日:12月250天。
工作時間的計算:將每月、每季度或每年的工作日數乘以每天 8 小時。
你不能沒有這個保險,你必須告訴他們你的保險到你轉賬的臨時賬戶,否則你必須支付滯納金。 公司不應該扣你的工資去叫保險,因為你一月份離開,保險公司會在十二月份給你發工資。 他們是不合理的。
工人依法辭職不需要董事簽字批准。 如需辭職,只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書面辭職通知,無需徵得公司同意。 如你繼續工作30天,可次日向公司申請辭職,公司應一次性辦理手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並出具辭職證明,否則用人單位將違法。 >>>More
您填寫的表格不是合同,如果是,則應為您保留乙份副本。 自己拿出來,看看是否應該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 如果不按照工廠的規定辭職,則不視為辭職,而只是自願辭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