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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原則上,被駁回的商標不能在同一類別中註冊。 但是,如果您註冊的群組與您之前申請的群組不同,則另行說明。
如果仍想註冊被駁回的商標,可以對商標設計進行一些修改,例如:1.可以對文字進行藝術處理,2.改變文字的大小比例,3.新增字數或將文字改為同音字等。
怎麼辦,因為我沒有看到你的商標被駁回的原因和再審的原因,我不能給你具體的建議。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諮詢,可以打個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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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看看拒絕的原因。
如果先被拒絕,可以嘗試申請的類別中的其他組別,如果不是先被拒,還是有希望的。
但是,如果駁回的理由是違反了《商標法》的某些絕對規定,則不行。
這仍然取決於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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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註冊的是同乙個商標,風險很大。 最好重新設計乙個標誌並考慮乙個新名字。 如果您有更多疑問,請諮詢江西省南昌市金鑫商標局,由商標專家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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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相同的商標再次註冊同一類別仍然有風險,但您可以考慮乙個解決方案:
根據公司自身情況調整本品類下的子品類。
對原商標的適當修改需要大量的檢索工作,以確保註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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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第二次申請很有可能被拒絕,因此不建議重新申請。
但是,如果上次駁回時的引證商標已經無效,則很有可能獲得批准。
因此,建議在提交申請之前進行查詢分析。
四川省捷安商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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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必須看拒絕的理由,如果你是乙個組合商標,看看拒絕的哪一部分。 當您再次申請時,請刪除被拒絕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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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申請表以供審核。
1.本申請書(第一頁)適用於依照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提交的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的複審申請。
2.具體複審請求、理由、事實依據和有關證據應當按照《商標評審規則》的要求和所附的《商標註冊駁回申請書複審申請書》(正文)一併提交。 如果對某些商品或服務提出審查申請,則必須在所附材料中註明。
3. 如果商品程式碼申請被標記為國際註冊,則應在註冊號前加上“G”。
(五)共有商標當事人提出商標註冊駁回申請複審的,應當指定一人作為代理人; 未指定代理人的,第一人應為商標註冊申請書中規定的代理人,本申請表(首頁)申請人及其聯絡人一欄僅填寫代理人的姓名、位址和聯絡人及聯絡人,其他當事人應在附件中註明。 更換代理人時,必須取得被代理人的書面授權。
6、外國人或者在中國境內設有慣常居所或者營業機構的外國企業授權其駐華代表辦理商標註冊駁回申請的審查工作的,該代表應視為申請人的聯絡人,並在申請人聯絡人欄目中填寫相應內容, 郵寄位址和聯絡方式。
7、申請人是否需要提交返還榮譽的補充證據材料,請在相應方框中註明“”。
8、未委託商標機構的,無需填寫商標**欄。
9、費用:商標評審1500元。 如以郵寄方式申請,請以銀行轉賬方式寄出(不接受郵局匯款),並在本申請表上附上匯款單副本,並提交給商標評審委員會。
商標駁回複審申請條件。
1)商標複審駁回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的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符合申請條件。
2)商標複審申請被駁回,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3)商標複審駁回申請的內容必須與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完全相同,複審理由必須以商標局駁回的理由為依據。否則,複核申請視為無效。
4)申請商標駁回複審,須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信封影印件、《商標駁回複審申請書》複審委託書、主體資格證書。
5)支付商標審查費。符合上述條件的,商標審查委員會應當受理該申請。 手續不齊全的,應當限期交回申請檔案更正。
經過分析研究、集體討論、委員多數意見後,商標評審委員會將作出最終決定。 如果大多數委員認為複審申請的理由有效,則作出最終決定,駁回商標局的駁回意見,批准初步審查,並發布《商標初步審查公告》; 複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的,由商標局的駁回意見予以維持,駁回所申請的商標。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最終決定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須由申請人和商標局共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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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駁回審查申請應當依照《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和《商標評審規則》的規定進行。 1、申請人資格: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的原申請人。
2、申請期限: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的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申請複審。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當理由導致延期的,可以在期限屆滿前30日申請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是否准予延期。
3、複審費:複審申請應繳納商標駁回複審申請費,現行收費標準為每件申請1500元。 (四)自收到《駁回家墓商標註冊申請書複審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該申請,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發現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五)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需要補充更正的,可以限制撤銷改正的期限; 逾期未作修改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退回所有申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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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駁回和合併的審查條件如下:
(一)複審申請人應當為被商標局駁回的商標的原申請人;
(二)商標駁回審查應當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
3)申請人必須有明確的審查請求、事實和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四條。
商標局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申請被駁回或者不予公布。 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期三個月。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國內商標註冊申請人申請商標註冊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自行辦理,即申請人直接辦理商標註冊申請; 二是委託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這兩條途徑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通訊的方式,檔案和檔案的提交方式。
商標註冊預檢索。 商標檢索是指在提交註冊申請之前,對商標註冊申請人或者其第一人稱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在先權利商標相同或者近似進行檢索。 檢索範圍僅限於自檢索之日起已錄入商標局資料庫的註冊商標和申請中的商標,其結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僅作為參考,不作為商標局批准或駁回申請的依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