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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李白的廖寨志偉應該不會那麼恐怖,我覺得會是那種很浪漫,會有各種冒險的故事。 蒲松伶寫的故事,更多的是源於他的經歷。 而李白沒有那些經歷,自然寫不出那種恐怖的故事。
李白一定要寫得更浪漫一點,故事裡的人也會更自由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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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寫《聊齋奇談》應該是另一種意境,李白狂野不拘泥於微妙之處,寫出聊齋應該不該那麼恐怖,他善於想象,他寫的**也不應該像蒲松齡寫的那麼恐怖,他應該時不時在書中寫幾首詩來表達自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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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翟志薇》原本是蒲松伶寫的,他寫《聊翟志薇》主要是為了諷刺當時社會的一些醜陋現象,並用鬼魅來反映,而李白是極其英雄主義和浪漫主義的詩人,如果寫《聊翟志薇》,恐怕會過於理想化,可能會引起社會動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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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風格是英雄氣概的奔放,富有想象力,浪漫的。 所以,李白在寫翟宜之的時候,應該是乙個想象力豐富的故事,但故事中人物的行為應該有英雄氣概和偉大的浪漫主義。 所以,當李白寫翟一之的時候,又是另乙個風格異樣的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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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寨志偉》是一本記載鬼魂的書,如果沒有記載鬼魂的話,那不是廖寨志偉,李白擅長寫詩,只是寫書比較差,他寫廖寨志偉也是在寫一些恐怖的東西,他寫的是他聽說過的鬼魂。 如果換換其他寫作的內容,就叫《談翟志偉》,蒲松齡寫的這本書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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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李白按照自己的性格來寫,也許書中的故事會更異想天開,但不會那麼恐怖,可能會更浪漫。 畢竟李白是個浪漫主義詩人,說不定他更有詩意,李白的文功也很好。 也許,它會更令人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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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話肯定不好,李白可能煮酒談英雄,煮酒談笑風生,用酒當歌可能更熟練,但是如果讓李白來寫這些恐怖場面,對他來說肯定是難的,因為他不擅長這個範疇, 他比較喜歡在山川遊,所以不擅長這種事情,也不擅長寫作。
有乙個屠夫晚上回家,清單上的肉已經賣完了,只剩下骨頭了。 當他遇到兩隻狼,跟著他走了很長一段距離時,屠夫很不敢把骨頭扔給王昂,當王德停在骨頭處時,乙隻狼仍然跟在後面。
《奇談》是一部具有獨特思想藝術風格的短篇小說集。 他們大多以奇幻的形式談狐狸和鬼,但內容卻深深扎根於現實生活的土壤中,曲折地反映了蒲松齡所處的時代的社會矛盾和人民的思想訴求,融化在作家獨特的感受和對生活的理解中。 蒲松伶在《遼寨子志》中說: >>>More
June的原名是:蔡君如,現在她叫June,因為她身後的君如,這兩個字已經發音一年多了,很像英文中June的發音,所以現在他們叫她June。 >>>More
在中國歷史上,推理是乙個重要的環節,從建構到當代都不可忽視,總有它的影子,而在中國文學的早期史上,《聊齋奇談》是最重要的,無論從題材、內容、思想,還是對後世的影響來看, 這是文學史上的重要篇章。“奇怪的故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