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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算方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勞動者全年平均月工時和工資換算的通知》的規定計算,並按下列規定方法計算:
加班費為日工資的200%
日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數。
時薪:月薪收入(月薪天數8小時)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日,計算加班工資的月薪收入應為:770+全勤+工作獎金+值班津貼。
所以這絕對不僅僅是幾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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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崗位是員工,現在我在深圳還是900基本工資+加班費,22天到,每天,加班費是每小時的次數,也就是一小時,週六是平時工作的2倍,上小時全勤獎,週日休息,呵呵! 不過我也不差,老闆還給我又加了400乙個月的獎金,差不多是25600元乙個月了,像我這樣的員工工資還行嗎? 勞動法,但也有比我高很多的!
不過,我覺得做乙個月能拿到2000多的員工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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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是日薪的2倍,但不是按基本工資計算的,應該算作加班費的工資總額,法定節假日是日薪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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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為770+值班津貼,是計算加班費的依據。 計算方法應為(770+值班津貼)22天8小時*2次(法定節假日應為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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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不算加班嗎? 太不合理了,正常值應該是770 22 8*2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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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的加班費是平時的兩倍。 如果休息日沒有補休,加班費將是平時的兩倍。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是平時的三倍。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和丹族的生產、工作需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工作而獲得的勞動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時工資的工資: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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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 平日給沛淮加班費是標準工資的15 次,具體來說:
如果在工作日加班,員工將按批准工資率的 150% 支付工資。
如果員工在週末加班,則應支付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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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的每日加班工資是平時的兩倍。 如果休息日沒有補休,加班工資將比平時高出一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人短缺是平時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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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作日加班的小時工資不得低於通常小時工資的兩倍。 如果安排工人長期工作,應支付不低於其工資百分之一百的工資報酬,如果他或她被分配到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則應支付不低於其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給予不低於其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計件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工人健康的前提下,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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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費是標準工資的倍數,具體如下:首先,如果加班是在工作日加班的,那麼工資將按照員工工資標準的150支付。 其次,如果員工在週末加班,則應向員工支付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的 200 日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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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時工資不得低於工資的倍數,即按不低於時薪基數的150%計算。 工資基數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自身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配額或者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外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小時工資的150%支付給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補休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200%支付給勞動者工資的;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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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作日加班工資不得低於平時加班費的倍數; 如雇員被安排在休息日加班,而不能安排補假,加班的時薪是平時的兩倍; 如果雇員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加班,則加班的時薪是平時工資的三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2)如果工人在休息日被分配工作,不能得到休息時間的補償,則應支付不低於旅行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節假日被分配工作,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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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小時工資不得低於平時工資的兩倍; 如雇員被安排在休息日加班,而不能安排補假,加班的時薪是平時的兩倍; 如果雇員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加班,則加班的時薪是平時工資的三倍。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者規定的工宴、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外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小時工資的150%支付給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節假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加班費不按當地最低工資計算。 員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與員工協商確定。 協議不成的,由企業確定應支付給職工正常工作的工資。 >>>More
最低工資一般採用每月最低工資和每小時最低工資計算。非全日制就業的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工人。 一般來說,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條件津貼和法定福利。 >>>More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照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More
最低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條件、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不包括工傷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收入。 最低工資通常由乙個國家或地區的立法規定。 >>>More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