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6 級殘疾 相關問題 緊急

發布 社會 2024-06-05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您好: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被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有權獲得賠償的人請求人民法院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 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侵權行為中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通常,只要構成殘疾,在實踐中就會支援精神損害賠償金,具體標準根據各地經濟水平確定,目前我國最高不超過5萬元,六級約2萬元。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受撫養人的生活費,按照受撫養人喪失工作的程度,按照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費標準計算。上一年在提起訴訟的法院所在地。如果受撫養人是未成年人,則計算為18歲; 受扶養人不能工作且無其他生計**的,按20年計算。 但是,如果年齡超過60周歲,則每增加一年,年齡應減少一年; 75歲以上者按5年計算。

    受撫養人是指在法律上有義務撫養受害人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工作能力且沒有其他生計的成年近親屬。 受撫養人有其他受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應當依法承擔的部分賠償受害人。 有數位受撫養人的,年度補償金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因此,即使您有 6 級殘疾,您仍然需要接受工作能力評估,以確定您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 鑑定可以在當地勞動局的鑑定機構進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十七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七

    損失工時工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辦理(損失時間按照被害人的時間和收入確定,損失的時間按照被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被害人的工作損失所得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被害人不能提供證據的,可以參照起訴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雇員的平均工資計算。

    例如,如果 A 開店賣東西,B 因為 B 受傷而住院,那麼 B 需要賠償 A 實際損失的商店費、工商業費用、稅費、電費等工作費用,而不是 A 因 A 住院而通過降低賣貨成本所賺取的費用。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會根據事故受害者在行業內的平均收入及其所在地,計算交通事故責任人應承擔的損害賠償金額。 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用、誤工費、住院餐費補貼、護理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住宿費和直接財產損失。

    以誤工工資為例,根據規定:“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該人因誤工減去的固定收入計算,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 按三次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同一國有企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你好。 我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傷害賠償的司法解釋》和山東的具體情況,詳細闡述你提到的這些問題。

    首先是精神損害賠償問題。 索賠是完全可以的,但不要太高,太高以至於法院無法支援這一切。 (法院至少會支援5000-10000元左右)。

    其次,也可以要求老人和兒童的“贍養費”問題。 法院將根據受害人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確定計算贍養費的具體標準。 如何計算支付贍養費的時間:

    少年被計算為18歲,本案中的孩子是3歲,也就是15歲。 70歲,按10年計算。 每年支付的贍養費金額:

    支付時間 每年支付的金額 失去工作程度的係數,最終結果是對方應支付的贍養費。 (需要注意的是,若有數名受撫養人,年度補償金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簡單來說,每年支付的贍養費金額最高為9667元。 不管有多少受撫養人)。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農村和城市地區,受害者,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對於交通事故的六級傷殘賠償標準,需要考慮殘疾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如果賠償方對事故負全部責任,而該方不對事故負責,則取決於有多少人受傷達到 6 級。 一般情況下,賠償人需要支付醫療費用,包括**費用和醫藥費用; 住院期間的護理費用,以及伙食補貼,以及交通費、住宿費、輔助器具費、****費、生活照護費等,加上身份證明費用。

    索賠方需要提供醫療費用報銷材料,如門診病歷、住院病歷、門診收據、住院費收據、住院費用明細表、診斷證明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醫療費用按照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等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賠償義務人對處罰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用的賠償金額,應當根據原訟法庭辯論結束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賠償權利人可以另行起訴,要求賠償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必要費用、適當的整容手術費用和其他後續費用。 但是,如果根據醫療證明或鑑定結論確定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一起補償。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人數和護理時間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薪酬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者雇用護理人員的,參照從事同等護理水平的當地護理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原則上護理人員1人,但醫療機構或評估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照料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為止。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照料期限,但不得超過20年。 被認定為殘疾後,對受害人的照料程度,應當根據對照料的依賴程度和殘疾輔助器具的製備情況而定。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交通事故六級傷殘賠償如下:

    1、根據工傷保險**的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相當於16個月工資;

    2、與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會安排合適的工作。 如難以安排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支付相當於勞動者工資60%的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 實際傷殘津貼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如果我不同意交通殘疾評估的結論,我該怎麼辦?

    如果交通事故當事人對評估結論不滿意,他可以採取的補救措施包括申請重新評估,並通過交叉詢問消除或降低殘疾評估結論的證明力。

    重新識別的情況是:

    1、對方當事人可以不承認當事人委託的殘疾鑑定結論,申請重新鑑定;

    2.雙方當事人的協議或法院指定的鑑定機構(如有)作出的鑑定結論。

    1)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應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3)鑑定結論明顯沒有充分證據依據;

    (四)經盤問後,認定鑑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鑑定結論認為存在缺乏抗爭和陷阱,可以通過補充評價、複查、不存在盤問等方式解決的,不予複評。

    對鑑定結論有異議,但因自身專業知識有限,找不到適當理由的,可以要求作出鑑定結論的鑑定人出庭接受詢問,當事人也可以委託具有專門知識的專家出庭詢問鑑定人。 通過上述手段,對鑑定結論進行充分辯論。

    [法律法規]。《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因工作殘疾被認定為5級或6級殘疾的員工,應享受以下福利:

    1)根據工傷保險**的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標準為:五級傷殘18個月工資,六級傷殘16個月工資;

    2)與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安排適當的工作。如難以安排工作,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工資的70%,六級傷殘工資的60%,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應付給職工的全部社會保險費。

    實際領取傷殘津貼數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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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6-05

兩種方式。 首先,私有。

與違規方協商,支付相關費用,直接支付給您。 >>>More

12個回答2024-06-05

證據的作用大於個人的效力,公共事業單位的作用大於個人的效力。 >>>More

4個回答2024-06-05

交通事故10級傷殘賠償標準可以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對受害人的人身傷害、因醫療而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醫療費用、工作損失費用在內的賠償義務人; 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餐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受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受害人因生活需要增加和喪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而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受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必要的費用; 護理費用,以及因護理和繼續護理而實際發生的隨訪費用。 >>>More

5個回答2024-06-05

僅就傷殘補助金而言,兩個10級傷殘補助金的計算公式如下:傷殘補助金=起訴地法院所在地20年內農村居民上一年(第一年)人均純收入的11%。 (其中,提起訴訟的法院是你起訴交通事故賠償的法院,可以是事故發生地的法院,也可以是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11%是兩個10級殘疾的傷殘賠償指數; 由於您的年齡是 42 歲,因此補償期以 20 年計算)。 >>>More

7個回答2024-06-05

損失的時間一般以醫院出具的證明為準,如果構成殘疾等級,損失的時間最晚為確定殘疾的前一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