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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作出相應的補償。 在法律的制定中,即使公權干涉私權,也必須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式作為保障,更何況你的老師不代表公權,根本無權沒收他人的財產。 您老師的行為已構成侵犯他人財產的行為,您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退回原件並賠償損失。
人身權利和財產權是公民的兩項基本權利。 毋庸置疑,學生對手機等個人物品擁有合法的產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隨意剝奪。 學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規定,對沒收、臨時扣押、毀壞學生財產、罰款等行為尋求法律救濟。
該法第42條第4款規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對學校給予的處罰不服的,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對學校或者教師侵犯其人身權利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者訴訟; 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1.抱怨。 申訴是指公民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有關部門申訴理由,請求審查處理的制度。 具體而言,學生可以向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即教育局)投訴學校或教師侵犯其財產權的行為。
2.訴訟。 訴訟是另一種補救途徑。 學生可以請求法院通過訴訟命令學校返還財產,如果學生的財產因沒收或扣押而丟失或損壞,學校可以要求賠償。
上訴和訴訟這兩種法律救濟之間沒有衝突,這意味著如果學生的財產權受到學校或教師的侵犯,學生可以選擇一種或兩種方式尋求法律救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七十五條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住房、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館資料、森林、牲畜、法律允許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掠奪、毀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你的手機是你的個人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
作為學校,可以暫時沒收,但必須歸還,否則就是侵犯個人私物!
您現在可以向學校主管報告問題,並獲取購買手機時收到的發票(如果手機丟失,請付款)。
如果學校還是不歸還,可以向教育部門舉報,甚至像法院一樣起訴學校! 如果還是不生氣,可以把具體事件發到市裡的網上,讓人批評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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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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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把它帶回家,再也不帶了。
在課堂上沒收手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們在課堂上沒有遵守紀律,儘管老師沒收東西是不合法的。
但這是老師對我們學習的責任行為,我們應該主動認清自己的錯誤,然後找到老師,陳述我們的錯誤,主動承認我們的錯誤,希望得到老師的原諒,不要輕舉妄動,老師生氣,這只會影響自己的學習。
如果你想早點找回來,只有兩種方法:第一種方法是向你的班主任解釋你以後不會向他承認你的錯誤,然後告訴他你會努力學習,然後達到目標就去做比較好。
或者,也許你直接向你的父母表白,這樣你的父母應該更容易幫你順便要這個電話。 至少你的老師不會給你一些面子,但他們會給你的父母一些面子。
所以,讓父母幫你做會比較有用,這件事情一定要幫你做。 也會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如果不管你說多少都告訴老師也沒用,而且你平時表現得很好,那麼老師沒有理由不把你的手機還給你,你可以向你的父母說明情況。
我也想表明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後會改正,希望家長能聯絡老師,把我的手機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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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學校無權沒收學生的私有財產,無論學校如何規定。 學校有明確的規定,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學校或禁止在學校內使用手機,雖然學校無權沒收或扣押手機,但有權要求學生禁止使用或攜帶。 因為學生入學後,要遵守校紀和校規。
被沒收或扣押的手機可能會被要求交由學生的監護人保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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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非法。 任何人對其手機和其他個人物品均不享有合法財產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剝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 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調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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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被沒收,具體操作如下:
1、如果家裡被父母帶走了,先和父母溝通一下,他們拿走你手機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手機耽誤了學習,會造成近視,拿走手機的目的是什麼 希望你好好學習還是希望你保護好眼睛。
2.如果是因為學習耽誤,而且是真的,你需要仔細與父母溝通,如果你的成績恢復或提高,就把手機還給你。 如果是因為眼睛和視力問題,請討論控制您玩手機的時間。
3、如果在學校被老師錄用,先通知家長,讓家長出面要回手機,稍後再與家長溝通,向老師保證以後不會帶手機上學。
沒有電話的好處:
1.省錢。 習慣了用微信和支付寶支付後,他幾乎不會用現金支付,所以只有在需要支付的時候,他才能讓大鵬微笑。 下雨天不出門時,您不能在網上購物,因此您不必花更多錢。
2. 增加與家人的溝通。 當你身邊的人都在用手機,只有乙個人沒有手機的時候,這個人會盡量讓自己的時間不那麼無聊,而那些以前父母不會關心的話題也會成為話題,讓這裡的每個人都會減少對手機的關注,增加溝通。
3.間接培養的攝影師。 當你和家人聚在一起時,你總是想記錄乙個特別的場景或乙個美麗的風景,總有攝影師被抓到拍照幫忙拍照。
4.減少兒童的粘連。 當孩子知道大人有手機的時候,就想用手機去玩自己想玩的遊戲,比如在旅途中的車上,在等吃飯的間隙,以及沒有朋友一起玩的時候,但是如果大人根本沒有手機,他們就會明白,還不如找點事做,或者找朋友一起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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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突發事件等突發事件,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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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在工作中沒收員工的手機是違法的,要看公司章程中是否有規定,如果有規定,並且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告知員工,是合法的,但沒收手機後,下班後必須歸還手機, 如果公章和公司章程沒有規定,則不合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要求勞動者不能在工作中使用手機,並事先告知勞動者,用人單位在工作時沒收手機是合法的,但需要在下班後將手機歸還給勞動者。 這不是犯罪,這只是管理學校的一種方式。
人身權利和財產權是公民的兩項基本權利。 毋庸置疑,學生對自己的手機等個人物品擁有合法的財產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隨意剝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健全勞動規章制度,確保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時、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勞動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與職工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協商; 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
在重大事項的規章制度和決定的執行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宜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對直接影響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的規章制度和決定,應當予以公布或者告知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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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師沒收手梁是否違法?
1、老師沒收手機是否違法,視情況而定
1)如果老師沒收了手機並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歸還,則不違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無占用權的,權利人可以要求返還原財產。
第238條.
權利人遭受物權侵犯,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依法要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2. 財產所有權的權力包括什麼?
1.占有,所有權的佔有權可以由所有權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占有通常分為不同的型別,以區分不同的占有狀態;
2、使用,物主對物的使用是所有權的基本目的,人通過物的使用來滿足生產生活的基本需要;
3.收益權,收益權是指民事主體獲得該物所產生的利益的權利,該收益一般歸原物所有人所有;
4.制裁,包括事實上的制裁和法律上的嫉妒制裁,如消費、加工、轉化、損害等。
從法律上講,沒收或搶劫他人的財產是違法的,但我們不需要追究老師的法律問題,畢竟他(她)是你的老師。 我們中國人的道德也不允許這樣做。 老師不會無緣無故沒收你的東西,你一定有問題。 >>>More
我認為在你的問題中,老師不應該沒收學生的手機。 如果老師批評你的同學,沒收他的手機,會影響同學之間的關係,如果以後遇到類似的情況,可能沒有人願意幫助你的同學有困難。 告訴我你自己的經歷。 >>>More
沒有權利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公民的私有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手機是你的私有財產,無論學校的規定如何,學校都無權沒收學生的私有財產。 學校有明確的規定,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學校或禁止在學校內使用手機,雖然學校無權沒收或扣押手機,但有權要求學生禁止使用或攜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