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廠經理以請假為由拖欠我的工資,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6-13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2、法律依據:

    (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不全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2)《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複雜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答:請假不是拖欠工資的理由,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讓勞動仲裁委員會裁定工廠支付拖欠工資。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如果工廠主拖欠工人工資,工廠工人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檢查大隊投訴。 如果投訴無效,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滿意的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支付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1)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金額不超過當地每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在工時、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產生的糾紛。

    《勞動安全監察條例》第十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開展勞動安全檢查,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落實;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舉報和投訴;

    (四)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進行糾正、查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給勞動者。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就業的小時報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和支付期限最長不超過15日。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可以先與工廠協商,如果協會領導未能達成協議,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第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1、確認與單位的勞動關係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等。

    2、確認勞動關係後,可與老闆協商,要求用人單位補發拖欠工資的單位違法行為工資。

    3、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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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回答2024-06-13

請假回老家。

這是很多人會用的請假藉口,也是非常有效的,因為對於大多數離開家鄉來這裡工作的人來說,回老家不容易,家裡老人小孩有事就更容易請假。 (這並不是說家裡的老孩不好,你可以挑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但有必要你回去。 ) >>>More

19個回答2024-06-13

有沒有考勤表、打卡記錄、工作檔案等證明你為單位提供服務,如果有,提供類似證據證明你的勞動關係,並在單位找同事做隱藏證明,建議向勞檢大隊投訴至12333,他們會幫忙的。

20個回答2024-06-13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付給你雙倍工資,補發社保,支付經濟補償。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More

23個回答2024-06-13

您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協商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More

9個回答2024-06-13

簽訂勞動合同,但老闆拖欠工資的,員工可以通過以下渠道合法要求工資和賠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