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涉及到房子的法律問題時,這很棘手!

發布 社會 2024-06-17
1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應該說你目前沒有產權,但如果房子可以**,民法規定租客有優先購買權,而你的年輕夫婦目前正在租房並按月支付租金,所以你可以優先購買。 **前可以去房產中介預約登記,公證只能是對於已經取得所有權的房屋。 在電話上回覆並不容易,給它最好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按照你的說法,這所房子應該是公共住房,對吧?

    那麼包括你丈夫的爺爺在內,只有居住權。

    既然你說可以買,我想你首先要弄清楚的是,買房的政策是什麼? 你是非要是你丈夫的爺爺才有權利買,還是只要住進去的人就有買的權利?

    如果是你奶奶有購買權,如果錢是你的,那麼建議你和奶奶籤協議,關於這套房子的問題,雖然是以你奶奶的名義買的,但實際的投資者是你,房子的所有權也屬於你, 拿到房產證後,及時到房產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將房產過戶到您的名下。

    如果住在裡面的人有權購買它,那麼你可以自己購買它,而不必讓你的祖母參與進來。

    你和你祖母之間的協議可以公證。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我同意樓上兩位的看法,我想補充一點,你老公把戶口轉移到奶奶的戶口簿上,這個辦法沒用,這樣就不能剝奪姑姑和叔叔的繼承權。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總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權登記效力】不動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明書的關係】不動產權屬證明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明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 如果記錄不一致,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冊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關應當按照不動產登記簿填寫並頒發《不動產權屬證明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書》。 不動產登記機關除對抵押權、地役權、預先通知、異議等進行登記,向申請人頒發不動產登記證外,還應當依法向權利人頒發不動產權屬證。 不動產權屬證明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書應加蓋不動產登記機關的專章。

    不動產權屬證明書和不動產登記證的樣式由國土資源部統一規定。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服務<>

    房子的法律問題是訂閱書和固定的隱藏的春天金。 法律分析:認購函是開發商在商品房交易時提供的乙份檔案,買方支付一定金額後訂立,並在規定時間內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權登記效力】不動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明書的關係】不動產權屬證明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明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 如果記錄不一致,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冊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關應當按照不動產登記簿填寫並頒發《不動產權屬證明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書》。

    不動產登記機關除辦理抵押瑕疵登記、地役權登記、事先通知登記、異議登記、向申請人出具不動產登記證明外,還應當依法向權利人出具不動產權屬證明。 不動產權屬證明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書應加蓋不動產登記機關的專章。 不動產權屬證明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書的樣式由國土資源部規定。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別著急,幫你分析一下,希望對你有用。

    1、首先,房屋的所有權歸你父親所有,你父親有權自由處置。

    2、私人租賃一般是免息的,除非逾期,否則還有利息。 也就是說,在你讓他在指定日期搬出去後,如果他拒絕,你可以在那之後收取利息。

    3.先與他協商,如果談判失敗,他起訴法院要求歸還占有。

    祝你好運。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先私下談判,他們都是親戚。

    2.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他搬出,但由於他沒有以租約的形式開始生活,也沒有簽訂租賃合同,因此很難追討之前的租金。 但是,在提起訴訟後,另一方可能會被要求在起訴期間支付租金。

    3.勝訴後,您可以要求法院執行。 如果對方以沒有其他居住地為由不搬出,可以找公證人做現場公證(主要是證明自己在房子裡的財產),然後為對方租一套房子,為期3個月,然後搬家。

    因為有公證,他不能說你偷了他的東西。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私下解決不了,只能訴諸法律,你家和你叔叔的關係是租房關係,如果有租賃合同,你可以向他要房租,但如果沒有,他騰出房子是沒有問題的。

    咱們先用民事調解,畢竟是親屬關係,如果調解失敗,在法庭上,你的這處私有財產還沒有給你舅舅,你家可以重新獲得房子的使用權,而你舅舅只是暫時居住,從法律上講,沒有真正的居住權。 你可以隨時從他那裡拿回來。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可以再次與他溝通,告訴他你要報警,或者通過法律程式來嚇唬他。 如果他仍然無視它。 我覺得他們都是親戚,你撕臉太多也不好。

    我覺得**的力量還是很充分的,而且這樣一來,他的臉就不會撕得太厲害了,這樣在他的行為下,如果他是乙個想要挽回面子的人,應該會有一些想法。 比如上海電視台的老太太,或者蘇州電視台的朝暉幫你,那種欄目。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

    呵呵! 此外,如果這個技巧不起作用,那麼通過法律程式的唯一方法就是通過法律程式。 你可以去找律師。 有社群法律中心什麼的,應該是免費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房產證是以你父親的名義,房產是你父親的,你叔叔無權占有,他的行為是對你父親的侵權行為,你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房子肯定會歸還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很簡單,請律師幫忙,上法庭起訴他,拿回房子的使用權。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對於第乙個問題,你的想法是不可能的。 首先,借款關係必須由法院審理,在作出有效判決後,可以協商執行和還款問題。 法院不可能不經過審判就直接要求對方還款。

    其次,房產的抵押權必須登記為抵押權,否則抵押權無效,即視為無抵押權。 在沒有抵押登記的情況下,只有盡快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訴訟保全房屋,才能將損失最大化。 至於問題2,先登記抵押,先提起訴訟,銀行可以優先還款,銀行當然可以申請法院拍賣出售房產,無需徵得其他當事人同意。

    作為二次抵押貸款,如果您進入執行階段,您可以在第一次抵押貸款未主張您的權利時主張您的權利,但您必須按順序還清。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對於第二抵押權人來說,應該說是私人貸款,想要拿回欠款,只能通過法院起訴,申請財產保全。 對於第一抵押權人,即銀行貸款,已經辦理了抵押手續,在通過法院起訴拍賣時,無需考慮第二抵押權人的債權。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第一百九十九條 同一財產抵押給兩個以上債權人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償還: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順序償還;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償還;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早於未登記的付款;

    3)抵押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償還。

    沒有必要起訴,但你要告訴法院,你也是債權人,拍賣後的錢也可以算是給了拍賣的錢,由法院保管,老百姓不在乎誰買的,只要錢到位就行。

    這是一種空手套和白狼的方法,無論是銀行還是個人,都不能隨便借錢給別人。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這是為了證明房子確實沒有爭議並轉讓給您,然後向當地房管局提交申請。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實現債權人權利的合法權益。 房地產強制拍賣程式主要分為評估、作出強制拍賣決定、確定並委託拍賣機構、發布公告並展示競價、確定拍賣保留價、舉行拍賣、確認拍賣結束等七個步驟。

    1. 評估**。

    估價**是拍賣前的程式。 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財產變現前,法院應當委託依法設立的具有相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對於評估結果,法院應當及時將評估報告送達雙方當事人。

    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請求復議,法院將要求評估機構進行復議。

    2.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

    評估完成後,法院可以組織當事人進行談判,並根據評估結果將被執行人的財產支付給被執行人。 當事人不能就實物償付債務達成協議的,法院應當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

    3、確定並委託拍賣機構。

    拍賣機構的選擇,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份和社會法人股份若干問題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法院技術庭統一委託的規定》辦理。

    4. 發布公告並顯示目標。

    拍賣機構接受法院委託後,將嚴格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規定進行拍賣公告和拍賣展示。 拍賣計畫、拍賣公告等重大事項,拍賣機構應當徵求法院意見,並徵得法院同意並積極配合。

    5、確定拍賣底價。

    拍賣前,法院應當根據估價**確定拍賣底價,並通知拍賣機構。 拍賣保留價等於或者低於估價,不得超過估價。 拍賣底價為拍賣交易的最低價格,如果拍賣的最高價格低於底價,則該交易不得出售。

    如果第一次拍賣沒有競買人,法院將根據市場情況確定第二次拍賣的保留價。

    6. 舉行拍賣會。

    舉行拍賣時,法院一般應當派員監督拍賣,並將拍賣記錄在案; 拍賣機構也可以邀請公證人到場進行公證。 拍賣結束後,拍賣機構與買受人應當簽署成交確認書,並立即足額支付貨款,或按合同約定分期支付。 競買人分期付款的,應當徵得法院同意。

    7. 確認拍賣結束。

    法院應當依法對拍賣結果進行審查,發現拍賣機構與競買人或者競買人之間惡意串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宣告拍賣無效; 經審查未發現上述任何一項的,應當確認拍賣結果。 拍賣結果確認後,法院應當配合拍賣機構將拍賣標的交付給買受人。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在同乙個農村地區,有很多人買賣宅基地和房屋,沒有經過相關的轉讓手續,也沒有經過登記,以至於他們無法與第三方抗爭,這對未來的維權非常不利,雖然你的宅基地買賣無效, 但是你們的銷售合同是在相互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因為你們的合同無效,你們的親戚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我建議這麼重要的問題應該去律師事務所諮詢律師才是最好的辦法,希望我能給你一點幫助!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農村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如果房子是你家蓋的,可以得到相應部分的補償。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由於您父親的名字在地契上,因此您無需將其更改為您的名字或將其轉移到您的個人財產中(至少在離婚之前)。 因為既然房子是你父親買的,而且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你父親的,那麼房子就不屬於你了,也不屬於你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你老婆沒有份,就算你現在離婚,你老婆也不會得到任何財產!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的財產,無論是誰的財產,都將成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各佔一半。 如果離婚了,離婚後,只要財產屬於你們雙方,就會平分(除非你願意分享或自願放棄)。

    所以,現在沒有必要在離婚前把你爸爸的財產轉移到你的名下!

    還有一種情況是,夫妻雙方在婚前對財產進行了公證,那麼公證的財產部分就不屬於夫妻雙方共有。 但如果你結婚了,那就沒用了! 除非你能讓你的妻子同意自願放棄房子的所有權並簽署協議,否則你可以去轉讓。

    但我不認為你的妻子會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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