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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夫妻倆離開原籍地,都在當地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到當地法院起訴離婚,並且需要提供臨時居住證和勞動合同,證明他們在當地居住了一年, 在當地居住不到一年的,必須返回家鄉離婚,通過談判或訴訟和解。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具有管轄權; 被告人住所地與被告人慣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該慣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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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您必須前往戶籍所在的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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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是協議離婚,一般認為是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要麼到原登記結婚的民政部門,要麼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因此,一般來說,在異地協議辦理離婚是不可能的,只要雙方達成約定的離婚協議,並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費、債權債務等方面做出適當的處理,回到一方戶口地以協議方式辦理離婚是比較容易的, 並且無需在另乙個地方處理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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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外來者必須回老家離婚。 自願協議離婚不能在不同的地方處理。
一方提出離婚的,一般向另一方戶籍(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戶籍地與慣常居住地不相同的,向慣常居住地(連續離開住所地一年以上的人)提起訴訟。 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在原告的居住地起訴離婚,但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訴。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自願與中國大陸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者中國大陸華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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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自己能證明的案子,就算是在其他地方,當然可以不回老家就離婚,而且需要授權書,這樣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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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有兩種
1、協議離婚是指兩個人商量好了離婚,然後必須回到戶籍所在地,兩個人都要去,而且去兩次,第一次去登記,再經過乙個月的冷靜期後再去,兩個人都要去。 如果你不去,你就會被浪費,你將不得不重新開始。
2、訴訟離婚,即向法院起訴離婚,以便您可以在戶籍地或常住地基層法院起訴離婚。 擺脫它沒關係。 即使是訴訟離婚也可以缺席審理。 如果你不舉報,你可能會被評判。 只要符合離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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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好,你可以委託給律師。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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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雙方必須在場才能簽字。 只有當你在場簽字時,離婚證才能被取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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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結婚和離婚手續可以在剛剛實施的其他地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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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像結婚一樣,離婚需要當事人在場,不能由其他人代替。 此外,大多數離婚都有乙個談判過程,這也需要您親自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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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登記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如果雙方達成協議,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但是,在辦理離婚登記的情況下,雙方必須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不能到其他地方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選擇提出離婚,只要夫妻雙方在其他地方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就可以向工作或居住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76條第一款規定,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則無需到簽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可以到任何一方登記的地方辦理。 如果雙方不同意離婚,則需要前往被告的住所(住所是指戶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