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工作,公司不給你發工資,如果公司不發工資,你能停止工作嗎?

發布 社會 2024-06-11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很高興在下面提出您的問題:

    首先,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如果從用工之日起不到30天,是合法的。 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30天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雙倍工資。

    其次,關於辭職問題。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辭職,他或她可以提前三天通知雇主。 這裡的通知,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最好是書面形式,在提交時,要做好收集證據,證明辭職申請已經提交給公司。

    轉正後辭職的員工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明確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30天後,無論用人單位是否批准,都可以辭職離職,用人單位不能在此基礎上扣減或欠你的工資。

    再說一遍,按照你說的,如果你現在不提交辭職申請,不辦理辭職手續,直接離開,雇主有可能扣你的工資,甚至要求賠償。 這對你也是不利的,仲裁庭或法院一般會支援雇主。 法律依據:

    《違反勞動合同勞動法賠償辦法》(老步發1995年第223號)第四條: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規定或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為招聘、雇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補償費用。

    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你所描述的事實沒有書面證據,從專業的角度來看,如果你說你會離開,給公司造成損失,人們應該怎麼做,所以你在找工作時也應該謹慎。 如果你去時髦,經濟也會失敗。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不管你是不是在**工作,想要辭職,都需要經過法律和正規的程式,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是很正常的,任何公司都是如此。 如果與公司有任何衝突或疑問,可以通過溝通來解決,不用說,用這種極端的說而不做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如果你直接去,公司不會發給你工資。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有點難,各方面對你都沒有好處,最好和你的老闆和主管協商解決。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員工還需要上班,可以先與公司溝通,要求自己支付工資,協商不成的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準備材料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1、拖欠工資的員工可以不上班嗎?

    不。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未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應當繼續工作,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為由被迫辭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遣散費。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如果勞動者沒有解除團的勞動關係,則應繼續工作,這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可以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為由迫使勞動者辭職,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向他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你不去上班,你就會曠工,如果情況嚴重,你會被解雇。 就算不解雇,曠工也是扣錢,所以最好不要曠工,有事或者不想上班,可以找個理由請假休息一下。

    2. 如何解決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問題?

    1、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向當地勞動執法巡查大隊投訴,由他們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無需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單位主張賠償,如不予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4、勞動仲裁不被受理或仲裁不公的,可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直接執行。

    5、在上述方式要求工資的同時,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的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

    如果談判失敗,員工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統治者也可以去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如果衝突無法解決,也可以去法院起訴。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法律分析:1一定要收集好自己在公司工作的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工作檔案、工作照片、工作記錄等,越多越好,對你越有利,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公司工作不到一年,可以每月要求雙倍工資補償。

    2.因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會盡快受理,所以必須先去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投訴,並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進行調解,這不是強制性的,只能去公司進行調解,讓公司知道拖欠的嚴重性, 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可以收回,如果調解不成功,則只能進行下一步。

    3.前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4.仲裁不成功,提起訴訟。

    5.如果用人單位涉及惡意拖欠工資,涉及犯罪,建議向當地社保部門和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報告拖欠工資的具體情況,並盡可能多地提供能夠證明用人單位轉移或隱瞞資產或能夠支付工資的線索和材料, 積極配合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調查取證。用人單位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出具相關法律文書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報酬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將案件和材料移送公安機關; 將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不。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未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應當繼續工作,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為由被迫辭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遣散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如果員工上班一天,公司不能不發工資,公司不能扣除一天工作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初期工作人員的工資不得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扣留衝動勞動者的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應由勞動者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費,(三)法院判決、裁定要求代扣的贍養費和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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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個回答2024-06-11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可以撥打12333**投訴,也可以向勞動局巡檢大隊投訴。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More

21個回答2024-06-11

去當地勞動局舉報,必須有相關證據。

21個回答2024-06-11

拖欠工資的,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More

17個回答2024-06-11

到了發工資的時候,老闆是不會發的,可以提醒他,今天是當天,工資應該發,這樣別忘了,如果一直拖著,那他就應該向勞檢大隊報告,請執法部門幫忙維權。

27個回答2024-06-11

上班就是為社會創造價值,所以給你獎勵,上學就是向老師求知識,所以你要花錢,更別說付工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