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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者的配偶、子女(以下簡稱“被繼承人”)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第一等級的繼承人為配偶、子女和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撫養的繼子女。
因此,死者的配偶及其子女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地位相同,沒有特定的順序。
2. 什麼是繼承?
1. 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財產的一半屬於配偶,其餘一半屬於公認的遺產。
2、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屬於繼承權。
3. 遺產分割。
在繼承的情況下,一半的遺產應由其繼承人平均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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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屬於夫妻雙方,因此夫妻一方去世後,夫妻一方先拿走屬於自己的遺產,剩下的一半用於繼承,一般由夫妻雙方和子女平分,各佔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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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遺囑,根據遺囑。 如果沒有遺囑,將由法律繼承。 配偶一方有50%的份額,扣除這50%後,只能繼承50%。
其中,第一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一般情況下,50%平均分配給第一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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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說的比較簡單,首先假設房產一共有10個,那麼5個屬於老婆,剩下的5個由老婆和4個孩子繼承,每人拿到1個,老婆一共拿到6個,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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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確的是,配偶、父母和孩子都是繼承人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二是配偶去世後,配偶的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換言之,配偶去世後,一半的遺產屬於丈夫或妻子。
可分割的是剩下的一半。
再有4個孩子,加上乙個丈夫或妻子,一共5個人,如果沒有父母,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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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只有一半屬於已故配偶的遺產,另一半屬於尚存配偶,不屬於遺產範圍。 在法定繼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均為一級繼承人,享有平等繼承權,繼承人應平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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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無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男女繼承權平等。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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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和子女是同一血統的繼承人。 對於死者的財產,分為五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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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 100 份。
一方死亡後,解散如下。
配偶先獲得 50
剩下的50分由配偶和四個子女平均分配。
也就是說,每個繼承人有 10 個
總之,有 60 個配偶和 10 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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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夫妻共同共有財產的,夫妻雙方一半歸對方所有,一半歸對方所有,其餘一半按繼承法由繼承人繼承。
2、配偶、子女、父母均按第一順序繼承,繼承份額應平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應按以下順序進行:一階: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一繼承順序是皇室成員的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不繼承。 第十三條規定,繼承人按同一順序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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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去世後,繼承的規定如下:(1)繼承必須首先確認。 如果遺產是共同財產,則遺產的一半應由尚存的配偶分割,其餘部分應分割。
2)如果遺產被締結,遺囑繼承人應根據遺囑獲得遺產。(3)法定繼承的,法定繼承人應按以下順序繼承遺產: 一階: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 第1153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127條【法定繼承人繼承的範圍和順序】遺產的繼承順序如下: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和有贍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53條【繼承的確定】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當將共同財產的一半分割為配偶的財產,其餘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屬於家庭共同財產的,在分割遺產時,應當先分割他人的財產。
配偶、子女是第一繼承人,他們都是平等的權利,平分。 當然,首先要考慮繼承人的實際需要以及繼承人與死者之間的贍養問題。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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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無需登記離婚。 婚姻因配偶一方死亡而終止,無需離婚。 再婚時,當事人需要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證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