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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增資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
2、稅務登記證原件。
3.組織**證書原件。
4.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
5.銀行信箋印章(三行)。
6、公章(公章、財務印章、法人、股東)一套 7.投資者身份證原件。
8.公司章程原件(影印件)。
9、原公司驗資報告(影印件)乙份。
10、原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乙份)。
十。 1. 銀行對賬單(銀行轉賬影印件)。
十。 2、附上公司上月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網上銀行密碼、財務通道卡。
公司發生變更的,需提供股東會決議、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及前期變更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影印件)。
以上是所需材料,具體流程如下:
1、提交公司相應材料;
2、開立驗資賬戶進入驗資,需要到場的股東和法人必須到場簽字;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4、公司變更材料準備充分(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修改);
5、到當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變更;
6.5個工作日後拿到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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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哪個公園註冊? 您可以找到公司註冊的公園。
如果想增資,可以開乙個驗資賬戶開始,出具驗資報告,然後去工商換營業執照。
充滿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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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當地工商局辦理,需要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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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線上評審材料;
2、所有法人和股東實名認證、業務確認、電子簽名;
3、線上審核通過後現場提交資料;
4、取得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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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
公司註冊資本變更需提交的材料:(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恆仁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旁的橡皮盲書》(收集並加蓋公司公章); (二)《企業(公司)註冊申請書》(收到,加蓋公司公章)應載明具體委託事項和受託人的許可權; (三)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會提交的決議應當包括:註冊資本的增減數額、註冊資本的增減數額以及各股東應承擔的出資方式,並修改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由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 股份****應提交股東大會決議,內容應包括:
增加註冊資本金額及各發起人具體責任 註冊資本數額及出資方式、發起人認購以外的增資方式及增資方式,以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有關規定包括:決議及對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的修正, 由發起人蓋章或由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投資者批准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相關規定。
4)修改公司章程:實物資本、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的所有權轉讓方式和期限,應當在章程中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修改,應當由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者簽字; 股份章程的修改,應當由發起人蓋章或者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修改由投資者蓋章。
5)驗資報告:(6)提交國家授權部門批准增加股份註冊資本的檔案;公費的,還應當提交*****管理部門的批准檔案;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變更註冊資本必須報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八)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提交報刊刊登的減資公告(三次)和股東大會決議,說明清償債務結果和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9)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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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註冊資本變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註冊變更申請書; 2、“公司出資股東(發起人)”; 3.《指定代表或慢笑人共同委託**人證明》;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5、公司章程修繕,案件隱匿;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通過增股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檔案; 8、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應當符合賀州市有限公司的條件。 股份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或股份****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變更後由公司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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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涉及公司的每一筆變更均需工商部門要求申請),由法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2、股東大會決議(關於變更註冊資本的股東會);
3、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的修改;
4、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
5、驗資報告(由驗資機構出具);
6、股東出資表(加蓋公司印章);
7、組織結構證書;
8、工商局可能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設立登記申請。 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 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予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權益時,應當告知公司和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內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股權轉讓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向新股東出具出資證明,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的有關股東及其出資記錄。 對公司章程的此類修改無需股東大會表決。
《公司法》關於註冊資本出資的規定: 1.《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所有股東繳納的出資額; 2、第二十七條規定了股東出資方式; 3、第八十條 ****股的註冊資本為全體註冊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以集資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More
可以使用註冊資本。
但必須符合下列規定:註冊資本應當隨著實際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而增加或者減少,並進行變更登記。 >>>More
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支付或者承諾由合營企業支付的出資總額。 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的合同和章程中約定企業的註冊資本、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虧損分攤比例; 並在登記機關登記。新《公司法》對註冊資本的規定作了重大修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