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因病無法續簽合同時,我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嗎?

發布 職場 2024-06-02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合同因病無法續簽,則有資格在合同到期時領取失業救濟金。

    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及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納義務一年。

    2.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即失業者不願中斷就業,但因無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斷就業。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費申請繳納辦法》規定了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的情形,主要包括: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雇、解雇或者解雇勞動者; 以及因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而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如果員工因上述情形的發生而失業,員工有權申請失業保險金。

    3、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要求。 失業登記的目的是掌握失業者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 之所以要求尋找工作,是因為失業保險的乙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者的再就業。

    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也是失業人員的義務。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自勞動合同終止之日起60日內,申請人應當在營業代理機構(一般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保險申請手續。 一旦第 60 天過去,它將不再被處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屬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履行繳納義務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

    3)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要求。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如果我在合同到期時不續簽,我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嗎?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您好,您看您是否符合以下條件。 如果是這樣,那是可能的。

    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屬單位及其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納繳費義務一年;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的; 3、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條件的。

    我只知道你遇到了第二個。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用人單位不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的;

    3) 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申請。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不得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合同到期,如果雇員自願不續簽,他將無權獲得失業救濟金。 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履行一年繳納義務。

    2.非出於自己的意願而中斷就業,即失業者願意中斷就業而無悔,但因自身無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斷就業。 3、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要求。

    社會保險法

    第45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從失業保險**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及其本人在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的;

    3) 已登記為失業人員,並有求職申請。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不,你不能。 如果您在合同到期後不續簽合同,您通常將無法獲得失業救濟金。 根據法律規定,為了領取失業救濟金,您必須因自身以外的原因而失業。

    獲得抗震失業救濟金有一定的制約因素,包括以下三個橡膠點;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及本人已按規定履行一年繳費義務; 2)非因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3、已登記失業,有求職要求。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法律分析:如因個人原因失業,不能領取失業救濟金。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屬單位和本人已履行一年以上按規定繳納保險費的義務;(二)因本人故意以外的原因中斷就業的; 3、已登記失業人員,有求職條件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當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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