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老闆不賠償,可以拿著醫院的藥費和住院證明,以及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直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對於單位的營業執照,你不應該自己去單位,而是由勞動局派人去問,或者由勞動局派人去聯絡,如果勞務如此推卸責任,可以打電話給市長**或新聞單位投訴,不要開槍, 中國必須是乙個法治社會。
-
何海峰律師,專業的工傷糾紛律師,會根據您的情況給您以下建議:
攜帶診斷證明到工傷部門進行鑑定和工傷鑑定;
與老闆協商,如果老闆不願意賠償,就帶上工傷證明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與我聯絡,希望我能為您提供幫助。
-
您不需要檢視公司的註冊資訊,您可以在工商局查詢公司資訊,工商局會為您檢查。 然後你可以把這個提交給勞動局,然後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係證明和醫療證明。
-
您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免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自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可以委託律師到工商局辦理工商登記。
-
法律分析: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考核,是指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考核。
分娩功能障礙有 10 個殘疾級別,最嚴重的是 1 級,最少的是 10 級。
自我護理障礙分為三個相等的層次:完全無法照顧自己,在生活中的大部分時間裡無法照顧自己,以及在生活的一部分中無法照顧自己。
勞動能力評價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
1. 協商最快的解決方案。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申請結束後再申請勞動能力(殘疾等級)鑑定,殘疾等級以鑑定結果為準。
2、工傷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住院餐費補貼及護理費、停工期間工資、交通住宿費、傷殘工傷輔助器具費、生活照料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賠償金額取決於殘疾程度、個人工資和當地平均工資。
3、協商無果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賠償。
-
確認僱傭關係並不難。
-
您好,對於您描述的問題,律師回答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程度後,作為確認賠償的依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二是索賠的主要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一次性傷殘補助、住院餐補助、輔助器具、就醫期間原工資福利、生活護理費等。
三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祝福!
-
1、如果公司和你談判,如果你覺得可以,私密也沒關係。
2、關於工傷,建議你先去工傷認定和傷殘認定部門,這樣對自己還是比較有利的。 這是因為工傷的認定有一年的寬限期。
3、關於賠償金額,如果確定殘疾,需要按照殘疾等級的標準計算,當然,如果賠償等級越高,賠償金額越高。 當然,也需要根據你父親的工資或當地的生活水平來考慮。
成都地區電信及面談,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
1.首先要做工傷鑑定,確定工傷才能作為工傷來談,否則就沒有依據了。
2.有關部門認定惠丁曾因工受傷,隨後作出傷殘鑑定。
3.然後是賠償問題,鄭忠烈在工傷保險文章中可以提到。
-
1、如果是工傷:在拿到工傷證明和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之前,要求賠償很麻煩; 如果想私有化,也建議先拿到工傷證明,再私下協商賠償,否則一旦老闆不再承認,事故發生已經一年多了,就很難通過法律渠道要求賠償了。
2.“我想問一下,老闆除了醫療費和誤工費外,還應該承擔什麼責任或賠償”:如果是基於工傷的索賠:
1)醫療費用由老闆或工傷保險機構賠償(如老闆已為你父親繳納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機構賠償);
(二)因工傷醫療期間和離職後停工期間工資待遇應當保持不變,不存在喪失工作不予賠償的主張;
3)住院期間的護理費用和伙食費也應由老闆承擔。
4)傷殘評估後,根據傷殘程度,還可以申請一次性傷殘津貼,每月支付傷殘補助金,勞動關係終止時予以賠償。
3. “我的印象是這應該被視為 10 級殘疾,對吧?” 可能是10級,但具體能評定的等級,只能由勞動能力考核委員會來決定。
4.“我想要乙個最優合理的解決方案”:
1)如果老闆在事故發生後30天內沒有為你父親報告工傷情況(如果有,你的家人會看到工傷證明),你父親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自行找證,然後到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拿到工傷證明後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再根據鑑定的傷殘程度要求賠償。
2)索賠可以先與老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3)申請工傷認定所需的證據包括:能夠證明父親是老闆雇員的證據,能夠證明父親在工作中受傷的證據等。 證據可以是你父親在入職前後填寫的各種**、你父親的工作許可證或就業許可證、工作服、工資表或折扣表、老闆認可的書面材料或錄音、工人證等。
-
對殘疾等級進行鑑定的,以殘疾等級鑑定結果為準,只有鑑定結果才能作為賠償依據。 如果是工傷,還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在確定為工傷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規定進行賠償。 補償範圍包括醫療、一次性傷殘津貼、住院餐補助、輔助器具、就醫期間原工資福利、生活護理費等。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進行賠償。
希望能通過,謝謝。
-
它還應該承擔營養和精神損害的代價。 10級殘疾具體,必須到當地勞動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鑑定! 這也是必要的,而且這個案子要交多少錢,你說,對方是不會同意的,一般需要通過法院完成,這樣除了上述賠償外,你以後還可以要求一次性的每月工作補償金,用於剩餘的工作年齡。
如果你需要法院的相關檔案,你手頭只有乙份類似的副本,你可以用它來修改! 我不知道我是否問。 謝謝。
-
這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老闆必須負責。
1.工傷的鑑定。 該程式的啟動可由雇主申請; 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可以在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機關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2、工傷認定後,應當在工傷穩定或**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3、考核結論出爐後,按等級給予工傷賠償。
您必須確定的殘疾程度應以您確定的殘疾級別為準,然後法律將根據等級劃分賠償金。
-
如果雙方願意協商和解,建議老闆派人與父親一起去當地司法鑑定所,按照《工傷職業病致傷致殘勞動能力鑑定等級》(GB T 16180-2006),再參照工傷賠償標準,根據鑑定結果進行賠償。 這種方法節省了時間和精力。
協商不成的,建議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被認定為工傷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最後,根據鑑定結果,對工傷賠償進行仲裁。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確定工傷之前需要仲裁。 因此,這種方法非常耗時,並且需要律師的費用。
除工傷醫療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金、停工期間工資(失工費)外,工傷賠償金和十級傷殘補助金還包括:一次性傷殘津貼(6個月自發工資),以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離單位時殘疾就業補貼(標準因地而異, 請諮詢當地勞工部門)。
-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工傷,應先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然後按照工傷保險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用人單位未依法賠償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
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事故發生後30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勞動者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請認定。
工傷認定後,應當在醫療期滿或者勞動者病情穩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最後,他們有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獲得工傷福利。
用人單位不履行義務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對仲裁不滿意,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
1、職工(含農民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機構(以下簡稱“工傷認定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協調所在地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申請人在申請工傷認定時,應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職工受傷程度等);2)勞動合同文字和影印件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傷後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4)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工傷認定機關應當場或者15個工作日內出具《工傷認定補充更正通知書》。五、工傷認定機關拒絕受理申請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6、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工傷認定機關應當根據審查需要對事故傷害或者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並出示公務證明。 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屬於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7、工傷認定機關應當自決定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20個工作日內,《工傷認定決定書》分別送交工傷認定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或者訴訟人,並抄送辦理機構。 《工傷認定書》送達時,應當連同送達收據送達工傷認定書。 8、工傷認定完成後,工傷認定的相關材料應當至少儲存20年。
9.職工及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案件的決定或者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請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下列規定: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More
對殘疾等級進行鑑定的,以殘疾等級鑑定結果為準,只有鑑定結果才能作為賠償依據。 如果是工傷,還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在確定為工傷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規定進行賠償。
登入您投保地的社保網,每個城市都會有乙個**供公眾查詢,輸入您的身份證號碼,您的個人資訊就會可用。 或者帶著你的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當地的社保辦公室了解一下。 >>>More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工資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工資總額:指用人單位直接向本單位全體職工支付的勞動報酬總額; 二是指“個人工資”,即一次性工傷傷殘補貼所指的“工資”,即工傷雇員在事故受傷或因工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內的平均月薪。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