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出血算輕傷,腿部骨折算輕傷嗎?

發布 社會 2024-06-09
1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您好:《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沒有規定這種情況;

    建議我拿著我的病歷到司法鑑定所(可以通過當地市司法局查詢)進行諮詢,比較準確。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第二條是指由物理、化學、生物等各種外在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不構成重傷但不構成輕傷的傷害

    第 3 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四肢軟組織挫傷佔體表總面積的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和皮下組織單處傷口長度不超過10厘公尺(兒童不超過8厘公尺)或傷口累計總長度不超過15厘公尺(兒童不超過12厘公尺)。感覺神經、血管和肌腱損傷會影響功能。

    第22條 **需要植皮的創傷性缺損。

    第二十三條 手部受傷:(一)1個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第5個指骨)或者2個指骨線性骨折;(2)缺少半個指關節;(3)受傷後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側向不穩;(4)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完全掌骨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部受傷 (一)2節指骨骨折;(2)缺少1個腳趾;(3)2節骨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跗骨脫位。 撕脫性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引起的關節功能障礙。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腿部骨折是輕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傷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盡快報警,如果您的傷勢被評估為輕度或以上,您可以要求撤銷毆打者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此外,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打人人承擔刑事責任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可以對傷殘進行具體賠償,賠償可以根據鑑定結論計算,具體傷殘程度、誤工費、 可以確定護理和營養時間、後續醫療費用等。賠償是根據鑑定結論和法律規定計算的,協商不起訴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傷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致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損失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打架時對方的咬傷是否算輕傷,應根據傷勢評估情況確定。 如果是李某脊椎受輕傷,公安機關一般會對其進行治安處罰;如果是輕傷以上,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一般會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1、四肢長骨骨折或髕骨骨折為輕傷,以司法鑑定的具體結論為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傷害較輕,則不承擔刑事責任,只能進行民事賠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目前尚不清楚你的腿有多斷。 如果只是擦傷導致韌帶或其他東西斷裂,並且骨頭沒有骨折,則應該是輕傷。 如果骨頭斷裂,應該有可能造成輕傷。

    如果腿部受傷,癒合後腿部功能受到很大影響,或者腿部被切成兩半,則應為嚴重傷害。 但具體考核應當由公安機關指定的機構進行。

    此外,刑事案件中對輕傷和重傷進行分類,在民事案件中對殘疾等級進行分類,但仍需由法定機構確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好!需申請工傷鑑定,以鑑定結論為準。 正如你所提到的,它可能構成輕傷。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您好,必須經過司法鑑定,建議先報警。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這應該是可能的,但仍然需要由司法部門確定。

    刑法第九十五條 本法所稱嚴重傷害,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

    1) 使人四肢癱瘓或毀容;

    2)導致人失去聽力、視力或其他器官功能;

    3)其他對個人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

    如果腿只是骨折,那麼它不被認為是嚴重的傷害。

    第一百一十五條 縱火、蓄水、投毒、投毒或者其他危險方法,致使人重傷、死亡或者給公共財產、私人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太糟糕了,不算數。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傷害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一)肢體殘缺或者毀容的;2)導致人失去聽力、視力或其他器官功能;3)其他對個人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如果腿只是骨折,那麼它不被認為是嚴重的傷害。

    經鑑定傷勢嚴重的,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除此之外,受害人的諒解書和對傷者的積極賠償也對量刑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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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6-09

如果你的臉上有疤痕,你肯定要支付賠償金。 合理要看你在醫院花了多少錢,孩子家人的態度,以及孩子有沒有精神,,,,不管是不是輕傷,都要去醫院評估

1個回答2024-06-09

根基好,成敗,雖然沒有大的發展,但是也是穩固的,衣食無憂,只是運氣的成功被壓抑得不能再發展,所以抱怨是好的,幸好德行好,小是不可避免的, 但這不會導致災難。【吉祥不止兇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