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保釋的擔保人需要在中途離開,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6-06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可以派出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作為保證人,即人身安全保障。 被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當履行義務,保證被取保候審人隨時待命,在未被羈押期間,在進一步調查期間是正確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保證人應當履行兩項義務:

    1)監督被擔保人遵守法律規定的情況。包括監督擔保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居住地的市、縣。 被保險人需要離開居住地市、縣的,應當督促被保險人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批准; 監督擔保人在司法機關提訊時及時出庭; 被監督的被保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證人的證詞; 監督擔保人不得串通、銷毀、偽造證據。

    2)發現被擔保人可能違法或者已經違法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例如,在履行擔保義務過程中,如果擔保人發現被擔保人已經逃跑或者試圖逃跑,或者發現被擔保人未經批准離開其居住地的市、縣外出出差,或者被擔保人可以銷毀、偽造證據, 串供等的,應當及時、盡快向公安機關報告。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沒什麼,他已經打完了你,筆錄已經寫好了,而且他正在保釋候審,所以他現在不在也沒關係。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保釋候審逃跑,對擔保人的影響如下:1、他支付的保證金將被沒收。 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行為的,處罰款,並追究刑事責任。

    2.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的具體情況,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悔罪陳述、交納新的保證金、提供擔保人或者監視居住,逮捕他。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逃跑的事實,作為終審判決和量刑的情節。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變化分析:取保候審解除後,無需擔保人一起簽字。 解除取保候審的,辦案機關通常會向取保候審人公告,並送達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書面決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以單獨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危害社會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懷孕或正在哺乳的婦女,保候審的,不會對社會構成危害;

    (四)羈押期滿,案件尚未結案,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保證金。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總結。 對於保釋,您只能在提供擔保人和支付保證金之間做出選擇。 擔保人拒絕繼續擔保的,可以向辦案單位提出,由辦案單位決定是否更換擔保人或更換保證金。

    不過,一般情況下,只要你不違反取保候審的有關規定,提交擔保人只是走過場,即使他不願意繼續保函,也沒關係,以後案件起訴法院後,法院會為你重新辦理擔保手續。 屆時,更換擔保人是可以的。

    您好,律師隨時為您服務。

    對於保釋,您只能在提供擔保人和支付保證金之間做出選擇。 擔保人拒絕繼續擔保的,可以向辦案單位提出,由辦案單位決定是否更換擔保人或更換保證金。 不過,一般情況下,只要不違反取保候審的有關規定,而且只是保全兇殲人的程式,就算他不願意繼續保,也無所謂。

    屆時,更換擔保人是可以的。

相關回答
7個回答2024-06-06

你父親因涉嫌在工作中打架時故意傷害而被取保候審12個月,如果你還在保釋中,你就不能當兵,主要是因為你無法通過政治審判。 如果超過12個月並被判緩刑,則不可能在軍隊服役。 只有當你沒有犯罪並且你仍然被法院判刑時,你才能成為一名士兵。

6個回答2024-06-06

訴訟時效是基於嚴格的法律。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權利保護請求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More

9個回答2024-06-06

首先,通俗地說:

顧名思義,取保候審是採取保證的形式,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家等待審判。 >>>More

13個回答2024-06-06

在這種情況下,保釋的機會很大,而不是很大。 跟進: >>>More

8個回答2024-06-06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公安機關應當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將取保候審金全額退還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條規定,(一)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居住地的市、縣; (二)提訊時及時出庭;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銷毀證據、捏造、串供供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