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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您的訴訟可以被法院受理! 但如果處理得當,勝訴的機會就很渺茫了! 法律規定,一般來說,誰主張,誰承擔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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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寄給她的2w錢是什麼性質的,如果她借了你,你可以要求還,對方不會退還,去法院提起訴訟。
最後,你給她的東西應該是你自願給的,要求對方歸還是沒有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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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 這應該是不可能的。 你給了她什麼,唉。
她沒有要求你借用它。
你和你的女朋友談談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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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 這是一場鬧劇。
你必須協商退貨; 如果你做不到,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你可以把它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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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應該慷慨大方。 我們必須學會給予,只有給予才能獲得。 這是乙個巨大的犧牲。
因此,讓我們來一次教很多學費的愛情經歷。
兄弟,男人最好慷慨一點。 讓過去過去。
祝你好運。 不要收回你已經給自己女人的東西,為什麼要為此煩惱? 為什麼乙個偉大的丈夫應該沒有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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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不,從法律角度來看,這都是自願的,而且你沒有權利義務的法律關係,所以很多在結婚前都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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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那時,你和我願意。
法律在這方面沒有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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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當然愛你的錢 如果你家裡有錢,你有能力花錢給女人 但很有可能你以後會被戴綠帽子 如果你認為你能接受,你接受不了就繼續分手,選擇權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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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應該放棄的東西。 得到你應得的。 你無法滿足這樣的女人,因為她的物質需求會與日俱增,除非你很有錢。
但是現在,你應該好好學習,而不是為了這樣的女人而耽誤你的學業。 而現在你仍然依靠父母來維持你的生活,而不是你能夠獨立生活。 也許這樣的女人只是在和你玩,並沒有把你當回事。
所以你沒有必要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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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你要認清她對你的感情根基是不是老了,如果不牢固,最好趕緊分手。
另外,如果她總是用錢來衡量你們之間的關係,那也是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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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吧,這樣的女孩子太現實了,房東,我想你明白,她不是可以和你分擔起起落的人,但你捨不得放手。 但如果你想想你的父母,你這樣花他們的錢,沒有任何意義,你如何面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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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清楚! 她愛你的錢! 這不是不意味著真愛的東西! 這樣的女孩不值得你努力! 這樣愛錢的女人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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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她也愛你,但分手是你給他買東西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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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你用你父母給你的錢來養這個女人,這是很可鄙的。 想想你的父母整天工作為你掙錢,你卻把他們辛苦賺來的錢弄成這樣......
還有,就像你女朋友一樣,不管她有多漂亮,我都把她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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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人要建議你最好分手,你會吃錢,你最好把時間和金錢花在學習上,她只是利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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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好,明白你的愛來自**嗎?
其次,你需要了解她對你的愛是基於什麼? 這不再是問題了,你只是被某些東西絆倒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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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感受到她對你的感情嗎?
一旦你考慮清楚,你自然會做出決定。
當中斷繼續時,它是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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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的心一定很痛苦,一段感情來之不易,當你還在戀愛的時候,沒有人會心甘情願地放棄。
聽我說。 女孩喜歡買衣服,但你的女朋友省下了她的錢,讓她給你買,即使她知道你的錢是你父母的。 說出這些話,在你和她談過之後和你分手。
這說明她是乙個過於依賴和自私的女孩。
人是有底線的,你女朋友現在跟你說,她看不到你的付出,這樣的女孩子就是乙個無底洞。 愛情很虛幻,但也與現實掛鉤,如果畢業,你們倆靠自己的工資生活,沒有父母的支援,你們就會被掏空。
相信我,沒有人能滿足這樣的女孩。 遲早,當她發現你對她的要求無能為力時,她會離開你。 因為她不愛你。
而且她不會孝順你的父母,她甚至不會尊重你。 如果是這樣的話,請自己想一想。
何苦。 你的誠意值得乙個更好的女孩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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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下她,然後分開,不然你會慢慢跑進去,結果不得而知。
然後繼續一會兒,把自己擺好,說如果你沒錢,她會愛你? 如果你做不到,那就不要繼續,要麼你有錢,要麼你累了。 即使她有很多錢,她也會花光所有錢,一事無成。
她也可能這樣想,先花錢再說,這樣她就能得到物質上的滿足,就算以後真的分了,也不會吃虧; 以後要是真的結婚了,咱們一起去賺錢吧,現在是花花盛開的時候,不要白花,別花,等你老了就不值得了。 可以肯定的是,你們的愛情還沒有達到彼此融合的地步。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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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她真的是乙個非常唯物主義的人。 二是,這只是乙個你無法接受的理由和藉口。
但我敢肯定,這個女人根本不愛你,至少現在不愛你。
無論乙個女人多麼物質主義,當她真正愛上乙個男人時,她或多或少會為對方考慮他的感情和經濟能力。 我不會用各種手段去傷害和無理利用對方。
我勸你趕快走出這段關係,重新振作起來。 保持一些尊嚴,不要再糾纏那個女人了。 當命運降臨,你一定會遇見你的真愛。
不要拿父母的血汗錢,愛你,養乙個不愛你、不珍惜你的女人。
如果你真的想付出自己的愛,讓自己所愛的人幸福,那麼你現在就應該努力學習,將來找乙份好工作,有一定的經濟條件,過上穩定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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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女人,你想拜錢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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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沒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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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她不會做傻事的。
此外,你可以委婉地去找她的父母,向她的父母明確表示,你們的性格是不相容的,你需要知道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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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我你的問題,我會盡力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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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吧,你約她出去談談。 問題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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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她做傻事時,她不就是愛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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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朋友家聯絡她,她有點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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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不會為你做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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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斷放棄! 哥哥剛失戀的時候,總是無法接受事實,總以為總有一天或者某個時候,他可以復合。 當我們再次見面時,熱情再次充滿了整個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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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什麼因為某事而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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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就此談幾點看法。
1.同情不等同於愛。 你害怕她現在出事,而你明明也沒什麼感情在裡面,只是你只是怕她出事,怕惹上麻煩。 只是同情,但同情不等同於愛!
當愛情裡只剩下同情的時候,我覺得這段感情真的很傷心!
2、通篇,我覺得都是你女朋友的無理取鬧。 但如果你能感覺到她就是這樣,你不和她一起做思想工作,她會繼續找你的麻煩,你會繼續很累! 有什麼好開誠布公的談的,沒必要一說就吹鬍子盯著你看!
建議找個機會和你的女朋友坐下來,安靜地交談,看看她真正想做什麼。
3.乙個人,只有愛自己,別人才會愛她。 如果乙個人整天找死,他就試圖用生死來勒索對方。 我覺得這種人很幼稚,很可笑! 而且不合理!
4、你是她的男朋友,不是他爸爸! 沒有必要花錢教她如何做人! 她這麼亂,或許和她之前的感情經歷有關,又或許是她的家庭氛圍造成的。 能在一起就努力,做不到就不要勉強!
5.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不能只過一方的錯,其實也有自己的缺點。 不要覺得自己很正直,可以忽略對方的感受。 女孩天生就比男孩多疑,你應該明白這一點。
她對你持懷疑態度,這意味著她愛你,關心你。 如果她不愛你,她就不會問你做什麼。 也許你太好了,也許是讓她沒有安全感,害怕你要離開,所以你採取了非常極端的比較,讓你難堪。
6.既然要分手,那就冷靜地談談吧。 別想象自己有多高尚,想分手,不想讓對方受傷! 怎麼會有這麼好的東西!
既然要分道揚鑣,難免會互相傷害,只是大事小事。 如果你害怕對方會做出傻事,違背你的意願繼續在一起,那麼這渾水只會越來越渾濁。
每個人都在面對這樣的考驗,不一定要放手,把它放在心裡不是個好辦法,想起過去的美好回憶,會隨便一笑,雖然一開始會很痛苦,但是,慢慢地你會開始習慣,你要學會另一種愛她的方式, 你愛她,但和他在一起的堅持卻少了。也許她會回來的。 有時候,會一時衝動,看看他為什麼分手就行了,如果實在不舒服,忍不住了,就當面問他,這樣你就知道**不夠。
我覺得你可能還不成熟,其實在現實生活中,沒有人離不開誰,等你長大了,你應該知道,她才21歲,你才16歲,你還不是很大,你還有很多選擇,如果你真的愛她,就去追求她, 和她和解,感情是兩個人一輩子,凡事都想好了,做了,如果不清楚自己的想法,可以諮詢朋友。
錢就是錢,愛就是愛,別人的錢也是錢。 這取決於她的態度。 有一小部分女人覺得自己有點姿態,覺得男人應該為她花錢,不管是什麼關係,這種人都是可恨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