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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銀行承兌匯票遺失後,立即向承兌人開證行報失,並書面向承兌人開證行所在地人民法院報失,申請公示、提醒辦理匯票到期後的代收憑證。
1、以書面形式向開證行報告遺失情況。
所需材料: 1)填寫報失通知書和停止賠付通知書(由銀行提供,一式兩份)。
2)提供最後持票人或最後背書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組織部門**證、法人身份證明並加蓋公章。
3)法人授權委託書。
4)經營者的身份證。
2、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提醒。
準備材料: 1)《公示提醒申請書》(法院標準版)。
2)申請人身份證明:如申請人為個人,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如果申請人是企業: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公司組織機構原件及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原件及影印件(法院無標準版)及身份證影印件。
3)持票證明:出票人出具的賬單支付證明、前公司出具的票據轉讓證明。
4)法院授權委託書。(法院標準版)。
以上材料準備就緒後,到開票銀行當地法院辦理。
5)支付受理費和公告費,並在指定櫃檯開具發票。
6)法院受理:發出受理通知。還需填寫《開除判決書》(日期為空白未填寫),加蓋公章即可。 通知期結束後,法院將把驅逐判決書郵寄給申請人。
7)將法院出具的承兌通知書影印給開證行,並通知開票行已報失票據。
8)收到《除權判決書》後,將《除權判決書》副本及公司賬戶資訊郵寄或親自寄送至開證行,開證行將票面金額轉入公司賬戶。
來自:同城賬單網路。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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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法律分析:承兌單遺失的申報方法如下:
商業承兌匯票遺失或未用於登出的,無需向銀行辦理登出手續,但收付單位雙方應相互聯絡處理。 持票人遺失銀行承兌匯票的,應當及時向承兌銀行辦理掛失登出手續,並在匯票到期乙個月後再辦理一定手續。 票據遺失後的補救措施,即報失和停止付款、公告和訴訟。
1.報失並停止付款。 根據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可報失和停運的票據包括: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寫有“現金”和**付款人的銀行匯票、寫有“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支票等。
2.宣傳提醒。 《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依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可轉讓票據持有人,可以因可轉讓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毀壞,向可轉讓票據付款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示。 3.訴訟。
在大多數文書遺失的案件中,沒有被告或無法確定被告的身份。 除非敗訴人清楚地知道該票據仍然存在,並且知道明確的持有人,否則沒有辦法訴諸訴訟來補救它。
您好,法律分析:承兌匯票遺失的申報方法如下:如果千翔商業承兌匯票遺失或未用於登出,無需與銀行辦理登出手續,但收付單位雙方會相互聯絡處理。
持票人遺失銀行承兌匯票的,應當及時向承兌銀行辦理掛失登出手續,並在匯票到期乙個月後再辦理一定手續。 票據遺失後的補救措施,即報失和停止付款、公告和訴訟。 1.報失並停止付款。
根據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可報失和停運的票據包括: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寫有“現金”和**付款人的銀行匯票、寫有“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支票等。 2.宣傳提醒。
《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依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可轉讓票據持有人,可以因可轉讓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毀壞,向可轉讓票據付款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示。 3.訴訟。 在大多數文書遺失的案件中,沒有被告或無法確定被告的身份。
除非敗訴人清楚知道該票據仍然存在,並且知道持有人是清楚的,否則不能提起訴訟來糾正這種情況。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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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榮幸回答您的<>
根據你的問題【承兌單丟失怎麼辦】,以下是我從法律角度為您分析的結果:<>
承兌匯票遺失的,可以向匯票支付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票據持有人應當向票據支付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票據面值、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主要內容、申請理由和事實,申請宣告票據無效。
如果驗收單丟失了,我該怎麼辦?
您好,親愛的,很榮幸回答您的<>
根據你的問題【承兌單丟失怎麼辦】,以下是我從法律角度為您分析的結果:<>
承兌匯票遺失的,可以向匯票支付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票據持有人應當向票據支付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票據面值、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主要內容、申請理由和事實,申請宣告票據無效。
《票據法》第十九條是票據出票人簽發的票據,委託付款人在票據即期或者指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 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開票法》第15條悄悄規定:
如果票據遺失,遺失票據的人可以及時通知票據付款人報失並停止付款,但未記錄付款人或無法確定付款人及其**付款人的票據除外。 收到報失通知並停止付款的付款人應當暫停付款。
補救措施 1、補救流程:發現銀行承兌匯票遺失後,立即向承兌開證行報失,並在匯票到期後向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承兌人票據銀行申請公示、催收憑證 2、 向開證行書面報失所需材料填寫《報失通知書》和《停止賠付通知書》(由銀行提供,一式兩份),隨檔案提供最後持證人或最後背書人的營業執照、組織部門的首份證明、法人身份證明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法人授權委託書, 3.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提醒所需材料、公示提醒申請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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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流通票據法》:
第15條 流通票據的滅失及其救濟。
如果票據遺失,遺失票據的人可以及時通知票據付款人報失並停止付款,但未記錄付款人或無法確定付款人及其**付款人的票據除外。 收到報失通知並停止付款的付款人應當暫停付款。
遺失票據的人,應當在通知遺失票據、停止付款後三日內,也可以在票據遺失後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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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票遺失人應當通知付款人,或者付款人應當報失並停止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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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兌匯票遺失的,可以向匯票支付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書脊剔除票據持有人應當向隱滲法院向票據支付地基層群眾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票據的票面價值、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主要內容及申請理由和事實,申請票據無效。 《流通票據法》第十九條模仿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票據,委託付款人在票據即期或者指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
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不同,就確定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信用,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信用。 目前,銀行承兌匯票一般由銀行出具和承兌,而商業承兌匯票無需銀行開具和背書即可轉讓,但在信用等級和流動性方面低於銀行承兌匯票,在銀行貼現的難度高於銀行承兌匯票。
1.概念不同。
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商業票據。 是指存款人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向開戶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核承兌,並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確定金額的票據。 >>>More
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可轉讓票據,銀行在其中充當承兌人。 承兌是指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向收款人支付匯票金額的行為。 付款人在匯票上註明承兌字並簽字後,即確認匯票的付款責任,成為承兌人。 >>>More
貸方沒有風險。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以質押銀行承兌匯票作為二次還款**,以銀行授信,銀行承諾以無條件還款作為擔保,即使借款人的第一筆還款**丟失,貸款也會在二級市場進行質押或貼現,提前向承兌銀行轉賬或貼現,以獲得還款資金, 對於貸款人來說,沒有風險,是目前市場上P2P線上借貸中安全係數最高的產品之一。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