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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勞動者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是否已經簽訂,勞動者勝訴的機會就很大。
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工作許可證或工作卡(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印有公司名稱的工具、當地稅務局印製蓋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您辦理的臨時居留證、 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單、同事證言(辭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有您的姓名、公章或上司簽名的書面材料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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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不與您簽訂勞動合同外,如果出現其他公司的任何侵權行為,如保險支付不足、拖欠工資等,勞動仲裁勝訴的概率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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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就是打證據。 你的證據需要有證據,一般來說,可能性很大。
證據包括:工資單、工作許可證、工作考勤、就業檔案**等,以證明您從現在開始仍在為公司工作。
您可以要求:迄今為止的雙倍工資; 補充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加班; 5天年假(可兌現)。
前提是:充分的證據+你放棄工作的決心+你願意參加漫長的仲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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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而言。
獲勝的概率相當大。
您可以申請自僱一年,即 2013 年 10 月 7 日,並與雇主簽訂無限期僱傭合同。
或申請2012年11月7日至2013年10月7日11個月的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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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證明你和這個單位有勞動關係,雙倍工資就會得到支援,可以再拿回一年的工資。 如果有加班,也可以要求加班部分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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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證據證明您確實是公司員工,而公司因各種原因拖延、不與您簽訂勞動合同,您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公司索要雙倍工資,前提是您不想再與公司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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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法確實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事實形成後30日內簽訂,但個人認為您需要觀察幾天,單位是否有合理理由或故意不為你簽訂勞動合同;
2、如果你是新人,還沒有判斷出公司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你的同事很可能會讓你丟掉工作;
3. 您要做什麼?
如果你不想繼續工作,那麼有月薪補償;
如果想繼續,這會對公司造成很大的傷害。 就中國人的情緒而言,該公司對這樣的員工非常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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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證明你在那裡工作,你就會再獲得 11 個月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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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中的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與提供專業勞動的勞動者形成的法律關係。 既然你為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的管理,而且公司已經向你支付了相應的勞動報酬,那麼你和公司之間就毫無疑問存在僱傭關係。 但是,如果您想申請雙倍工資,您必須首先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您與公司之間存在僱傭關係。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即當建立勞動關係:(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同時,《通知》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以下檔案: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其身份的檔案;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聘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四)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因此,如果你想證明與公司存在僱傭關係,最好提供工資單、考勤卡、工作許可證、招聘登記表等證據,如果可能的話,你也可以請你的同事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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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
你好。 如果公司不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給予雙倍工資,超過一年將被視為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委託人可以隨時解除關係,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高弼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考工資支付憑證、考勤記錄等檔案。
這都是法律要求的,必須交給你。
感謝您的詢問。
我是公司的招聘人員,我在公司工作了10個月,但是還沒看到勞動合同的簽訂,佟哥不是手推車,現在想上班,如果我去仲裁,能不能要求公司交雙倍的繳費?
當然,這是你的權利。
如果公司拖延不肯給,公司的資產能不能被凍結? <>
這是不行的。
除非你起訴。
感謝您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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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如果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回答問題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可以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真實情況並反饋給當地勞動局或勞動監察大隊申請勞動仲裁,督促企業按照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並申請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已經建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狀態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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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想獲得經濟補償,最好找到與公司有勞動關係的證明,這樣才有機會打贏勞動爭議。 2、未簽訂勞動合同是公司的責任:如果是用人單位的責任: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並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
首先,你要的補償是從7月到9月12日,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前款規定的月薪兩倍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期滿的次日, 截止日期為書面勞動合同補充前一天。 >>>More
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很有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在公司工作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可以隨時辭職離開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解雇有補償。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雇主應在勞動關係終止或終止時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 >>>More
在沒有僱傭合同的情況下,最多可能需要支付 11 個月的工資,而不是合同未簽訂期間的兩倍。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